妳我各壹半打壹個字是伐。
解釋:“妳我”二字各取壹半出來組成“伐”。
字義:1、砍(樹):伐木。伐了幾棵樹;2、攻打:征伐。討伐。北伐。3、姓;4、自誇:伐善。不矜不伐(不自大自誇)。
伐會意字。“伐”字由“人”和兵器“戈”組成,許慎《說文解字》認為“伐”的構型像人執戈。但從小篆字形看,人是背對著戈的,商代甲骨文、金文就更明確了: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戈刃部分與“人”的頭部明顯有穿插。“伐”的本義其實是用戈割人的脖子。至於人手持戈,壹般認為是“戍”字。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卷八人部房越切(fá):擊也。從人持戈。壹曰敗也。
註:《詩》“勿翦勿伐”傳、鉦人伐鼓傳皆曰:伐,擊也。《禮記》郊特牲,二日伐?何居。鄭曰:伐猶擊也。《尚書》:不愆於四伐五伐。鄭曰:壹擊壹刺曰伐。《詩》“是伐是肆”箋雲:伐謂擊刺之。按此伐之本義也。引伸之乃為征伐。《周禮》九伐註雲:諸侯之於國,如樹木之有根。是以言伐雲。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