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傳統的說法,《周易》成書是“人更三聖,世歷三古。”也就是《周易》成書經歷了上占、中古、下古三個時代(即所謂“三古”),是由伏羲、文王、孔子三個聖人完成的(即所謂人更三聖)。
伏羲,又名宓羲、包犧、庖犧等,是中國神話中的人類始祖。傳說人類由他和女媧兄妹相婚而產生。又說他教民織網狩獵,並發明了八卦。根據許多學者研究考證,他是原始社會中的部落首領。從考古出土文物看,伏羲像多是人頭蛇身,這可能是後人對自己祖先加以崇拜的結果,是壹種圖騰崇拜。
文王,周族首領,姬姓,名昌。商朝末年,紂王殘暴,不斷遭到人民反對,而作為商統治之下的周國在文王治理之下日益強大,文王也大得民心。這就構成了對商的威脅。在此條件之下,商王紂將文王囚禁在羑裏(河南湯陰縣內),文王在遭難之時而演出六十四卦和卦爻辭,故史書稱文王作《周易》。
孔子,是春秋時魯國(山東曲阜)人,是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創始人,曾作過魯國司寇,壹生不得誌,主要致力於教育,並對流傳下來的古代文獻加以整理,按照史書說法,《易傳》是他晚年創作。
根據“人更三聖,世歷三古”的說法,《周易》不是壹個時代,壹個人的作品,這壹說法是正確的。但也有許多問題,如伏羲畫八卦只是壹種傳說,沒有更多的實物去證明它,同時也沒有更多的證據去反駁這壹論斷。而關於文王重八卦、作卦爻辭的說法,也有問題。因為在《周易》卦爻辭中記載了文王以後的史實,如有的學者認為“箕子之明夷”“康侯用錫馬蕃庶”等辭反映了文王以後的史實。由此卦爻辭不是文王所作,也有人認為重卦也不是文王,如王弼認為伏羲重卦,鄭玄認為神農重卦,孫盛認為夏禹重卦。
孔子作《易傳》說法也有分歧,有說是孔子所作,也有說是孔子學生所為,傳統說法是孔子作《易傳》,但是,在《易傳》中有“子曰”之稱,“子曰”在古代是指學生對老師尊稱,孔子不可能稱自己為“子曰”。
根據現代學界研究的情況看,壹般認為,《周易》(指64卦及卦爻辭)成書於殷末周初,反映了殷末周初文王與紂之事,其重卦出自文王之手。而卦爻辭是周公所作。
關於《易傳》,大多學者認為,它成書於戰國時代,作者不是孔子,是孔子後學者作品,但體現了孔子的精神,反映了孔子儒家的思想,可能有許多話是孔子傳授《易》時所說。孔子的學生根據孔子講《易》時的記錄,加以整理、補充、潤色而編纂成《易傳》。據劉大鈞先生《周易概論》考證,《易傳》為思孟學派(孔子後代子思和後學孟子)所為。(見《周易概論》P27—37)當然也有人提出孔子不僅沒有作《易傳》,也沒有讀過《周易》,但這壹看法是不正確的。理由是:在《論語》中,孔子明確地說過“五十以學《易》”,也引用過《周易》恒卦九三爻辭“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司馬遷、班固在史書中肯定過孔子晚而喜《易》,讀《易》“韋編三絕”。所謂“韋編三絕”,是說孔子在反復讀《易》時,其中串書的牛皮斷過三次,說明讀易之勤,功夫之深。韋:牛皮。韋編:用牛皮串竹簡。三絕:斷了三次。春秋時沒有紙,將字寫(或刻)在竹簡上,用牛皮串起來成冊。由此可見,孔子讀過《周易》。(孔子與《周易》關系見《周易概論》P145)。
壹、《周易》釋名
古代對“周易”壹詞的解釋,眾說紛紜,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二種:壹種認為《周易》是周代占筮之書;壹種認為《周易》是講變化的書。英文中The Book of Chang的譯文就是取此義。具體地說,“周”字,有二義:①指周普、普遍,即易道廣大,無所不包。②指代號,即周朝,古代常稱周朝的書為周書,如《周禮》、《周語》等。“易”字也有二義:①是指變化,從文字學看,有說“易”字的構成是“日”、“月”。“易”上為“日”,下為“月”象征日月陰陽變化;有說“易”的甲骨文為 象征將壹器皿水(或酒)倒入另壹器皿之中,以示變換、交易。從《周易》內容看,包含著變化的思想:如卦爻辭中,《乾》卦從初爻到上爻“龍”由“潛”、“見”、“飛”、“亢”的變化,《泰》卦中大小、往來、平陂、往復的變化。行筮時運算而顯示出數的變化,等等。《周易》中這種變化被註釋《周易》的《易傳》深刻地、明確地闡發出來。《易傳》所謂的陰陽交感、天地變化的思想成為中國先秦辯證哲學中的精粹。故“易”有變化之義。②是指古代蔔筮之書的代名詞。按照古書記載,有《連山》、《歸藏》、《周易》三部筮書稱為“三易”,故易是筮書專有名詞。(見劉大鈞《周易概論》Pl-4)。
二、《周易》書名辨異
春秋時,就有《周易》提法,在《春秋左傳》這部史書當中,多次提到“周易”,但從當時人們運用的《周易》看,包括六十四卦的卦畫(符號)卦爻辭。
戰國時,以解釋《周易》為宗旨的《易傳》成書。《周易》、《易傳》並稱為《易》,如《莊子》所謂“易以道陰陽”、《荀子》所謂“善為易者不占”之“易”包含了《易傳》。
西漢以降,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制,采納了董仲舒“獨尊儒術”的建議,把孔子儒家的著作稱為“經”。《周易》和《易傳》被稱為《易經》,或直接稱為《易》。自此以後,《周易》、《易經》、《易》混合使用,有稱《周易》,有稱《易經》,有稱《易》,其實含義壹致,均指六十四卦及《易傳》,壹直沿用到今天,仍然沒有嚴格區分。有的學者為了區分《周易》經傳之不同,稱六十四卦及卦爻辭為《周易古經》,稱孔子儒家註釋《周易古經》的十篇著作為《周易大傳》。
三、《周易》性質
《周易》到底是壹部什麽性質的書,學界長期以來存在分歧,有人主張《周易》是壹部筮書,有人主張《周易》是壹部歷史書,也有人主張《周易》是壹部哲學書等。我們認為:《周易》性質問題是壹個十分復雜的問題,不能以偏概全,應當客觀地、歷史地看待這個問題。在中國漫長的歷史發展中,《周易》隨著政治變遷,理論需求以及自身地位變化,其性質也有所不同。
(1)從《周易》產生以及早期應用看,《周易》是壹部筮書。在中國早期的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科學不發達,先民們對於自然現象、社會現象,以及人自身的生理現象不能作出科學的解釋,因而就產生了對神的崇拜,認為在事物背後有壹個至高無上的帝和(或)神的存在,它支配著世界上的壹切。當人們屢遭意外的天災人禍打擊後,就萌發出借助於神意預知這突如其來的橫禍和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的欲望,以達到趨利避害。基於此,他們在長期的實踐中發明了種種溝通人神的預測方法,其中最能體現神意的《周易》就是在這種條件下產生的。故《周易》純是滿足當時人們生產和生活預測需要而產生。
《周易》產生後很長壹段時間主要用於占筮,在《春秋左傳》和《國語》中就記載了 22個運用《周易》占筮的事例。如在《春秋左傳》中記載了這樣壹個故事:齊棠公死,崔武子吊喪,看其遺霜美貌,想納為妾,但心中沒有底,故用《周易》占了壹卦,得《困》,有人根據爻辭“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斷定,此女人不可娶,而崔武子不相信,認為壹個無夫之婦有何害,若有害早已讓先夫帶走。故取之為妾。我們可以看到在春秋時期,《周易》主要用於筮占,為人們行為提供指南。
(2)從《易傳》對《周易》解說看,《易傳》註重《周易》的筮占功能,反復強調學好《周易》可以知死生之說、幽明之故、鬼神之情,可以斷天下之疑、通天下之誌、成天下之務,並且明確地告訴人們《周易》是使人們順從天意,立於不敗之地的法寶。“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系辭》)同時,在《易經》中包含了比較完整的《周易》筮占的方法壹壹大衍法。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在《周易》產生後很長壹段時間,主要功能是筮占,為人們提供行動的準則。
但是,到了漢以後,《周易》的性質有所變化,它壹方面還是保留了原有占筮的性質,並且也得到了充分的發展。易學家們克服了大衍法的種種局限,創立了比較完備的新筮法。焦延壽作《易林》創立焦氏筮法。其弟子京房則更勝其老師壹籌,對筮法進行了徹底變革,創立了納甲法。因而在漢代筮法趨向完備。另壹方面,《周易》也有了新的功能,因為《周易》中包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尤其經過《易傳》解釋和發揮,其哲理化程度達到新的高度,《周易》遂成為壹部博大精深的哲學典籍。也正是這個原因,《周易》得到了漢代統治者的青睞,由原來蔔筮之書,而成為官方安邦治國、修身養性的哲學之書,被稱為五經之首,大道之源。《周易》思想滲透到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變成了統治者治國的理論根據。自此以後,《周易》包含了二重性,壹方面在歷代統治者加封之下,其理論指導作用日益顯露和光大;另壹方面,民間術士不斷更新,完善筮法體系。壹直到今天,《周易》二重性還是十分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