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門診治療:門診治療自付10%+掛號費4元(可報銷90%)。
2.校外醫院治療:如需到其他醫院就診,必須由校區門診部轉診,方可報銷。醫保範圍內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可報銷50%。報銷所需的信息:
1)校醫門診轉診單復印件(急診除外)
2)當前病歷復印件。
3.原始發票。
4)原始費用清單。
管理措施如下:
第壹,合同管理。普通門診報銷實行簽約制,未與我院簽約的參保人員不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第二,支付範圍。職工普通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實行醫療保險三個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普通醫療費用每人6元。
第三,繳費標準。職工普通門診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實行統籌支付的,單次門診醫療費用超過20元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50%。壹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同壹個疾病在20天內視為壹個連續的診療過程,只承擔壹個起付線,低於20元以內的費用累計治療。
第四,醫療管理。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就醫時,主治醫生應當對患者和社會保障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方可進行診療,並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合理處方。門診處方應控制在7天以內,包括慢性病在2周以內。
五、加強門診病歷管理。門診病歷應當如實、完整地記錄就醫、用藥和治療情況,報告表應當粘貼在病歷背面,用於檢查和化驗結果。建立門診統籌登記簿,如實登記參保人員就醫信息和疾病診斷情況,並使登記簿與門診病歷、門診統籌對賬單和網上上傳信息相壹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