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玉林有吃狗肉的習俗。每年夏天至日,當地人都習慣聚在壹起吃狗肉,喝鮮荔枝。但是,對於動物保護主義者來說,殺狗吃狗肉太殘忍了。民俗的捍衛者和動物保護主義者,這場吃狗愛狗之戰的背後,其實是不同文化價值觀的沖突。客觀地說:
壹方面,不管是否提倡“狗肉節”,這個傳統節日已經成為玉林的壹種地方文化,體現了玉林當地盛行的飲食文化,註重菜肴的口味和營養,同時也非常註重傳統下的創新。正因如此,荔枝狗肉也是傳統下的創新。而且吃狗肉在中國是壹種傳統和現實,在很多著名的古籍和名人的記載中都有記載,比如《本草綱目》等等。
另壹方面,愛狗人士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必須保持法律的界限。不能因為他們愛狗,就認為吃狗肉的人是敵人,是罪人,更不能認為他們占領了道德制高點,壹棍子打死吃狗肉的人。可見,保護動物的理念並不是抵制食用某種動物,而是倡導人類在自然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合理利用它們,滿足人類的發展。在動物保護領域,我們應該反對虐待動物,倡導合理文明利用,維護人與自然的和諧。否則,動物權益保護組織這種“厚此薄彼”的做法,將不利於引導人類對動物保護的認識,反而會增加不同地區或不同民族的個人利益沖突。
所以,只有善待他人,才能寬容。動物權益保護者應在遵守各國各地區法律、習俗、歷史傳統和民族信仰的前提下,倡導“動物保護、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不盲目抵制哪些動物該吃,哪些動物不該吃。另壹方面,榆林也在變化。狗肉館裏的“狗”字不見了,吃狗肉也沒那麽大張旗鼓了。離完全不吃狗肉可能還很遠,但這個距離壹定在縮短。談判是雙方妥協的藝術。只有雙方妥協,才能共同前進,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