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 古代漢語基礎知識
壹、古代漢語常用工具書1字典辭書的編排:1)按部首和筆畫排列。2)按音序排列。3)按號碼排列。
2註音方式:1)直音:即用同音字註音。2)反切:用兩個漢字拼註壹個漢字讀音的註音方法。其方法是:反切上字與被切字聲母相同,下字與被切字韻母、聲調相同。如:“呼報反”,即用“呼”的聲母h和“報”的韻母ao聲調(ˋ)相拼,是“號”或“愛好”的“好”。3)註音字母和拼音字母註音。3釋義方式:1)直訓:也叫語詞式。它用壹個詞去解釋另壹個詞。如:元,始也。2)描寫:對被釋對象的特征、形狀、位置、作用等給予解釋。如:缶,瓦器,所以盛酒漿、秦人鼓之以節歌。3)義界:也稱為定義式。如:鬥,十升也。4)譬況:即用人們熟知的事物去比方不熟悉的或難以解說的事物。如:黑,火所熏之色也。4常用工具書:1)《說文解字》簡稱《說文》,東漢許慎著。是我國規存最早的字典。全書分漢字為540部,開創了以部首統率漢字的字典編纂法,收字以小篆為主。2)《康熙字典》:是清朝康熙49看開始編寫的,參加編寫的有張玉書、陳廷敬等三十人,於康熙55看編成。這部字典按部首筆畫的多少,把214個部首分別歸入十二集中。十二集以子醜寅卯等十二地支命名。3)《漢語大字典》:是壹部解釋漢字形、音、義的大型語文工具書。這部大字典是目前我國搜集漢字單字最多的字典,***收單字五萬六千個左右。4)《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北京大學中文系漢語專業等單位聯合編寫,1979年出版。收古漢語常用字三千七百多個。修訂版於1993年問世。5)《辭源》:專門為閱讀古籍和古代文史研究使用的工具書。6)《辭海》:是壹部綜合性的辭書。所收對象除單字外,主要是語詞、人物、著作、歷史事件、古今地名、團體組織以及各學科名詞術語等。古語今語、古義今義並收。7)《漢語大辭典》:由《漢語大辭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辭典》編纂處編纂。1986年第壹卷出版,1994年出版最後壹卷。全書十二卷,***收單字二1萬二千個左右,詞目約三十七萬條,五千余萬字。是壹部大型的歷時性的詳解語文詞典,它試圖從語詞的歷史演變過程加以闡述,古今兼收,源流並重。首先,這部詞典是迄今漢語語文辭書中搜羅最為宏富的壹部大型語揮文詞典。其次,這部詞典引例豐富,是在收集大量第壹手資料的基礎上編寫成的,保證了收詞立目、釋義探源方面能超逸前人。8)《經傳釋詞》:清王引之著,是壹本著重研究先秦和漢代經傳中虛詞特殊用法的著作。9)《詞詮》:近人楊樹達著。這部書收集了古書中常用的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及壹部分代詞、動詞、副詞,說明它們的用法、意義並引書證。(10)《詩詞曲語辭匯釋》:近人張相著。這部書匯集了唐宋金元明以來流行於詩詞劇曲中的特殊魚詞537個,作者從大量的材料中加以比較推敲,考釋語辭的含義和作用。這部著作是我們閱讀和研究古典詩詞曲的重要參考書和工具書。二、 漢字的結構1、 漢字的結構與“六書” 1)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2)象形:象形字的結構特點是依樣畫葫蘆,即許慎所謂“畫成其物,隨體詰詘”。如日、月、止、目、人、車、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3)指事:許慎的定義是“視而可識,察而見意。”壹眼看去就可以認識大體,仔細觀察就發現意義所在。如:上、下、中、亦(腋)、本、末、未、寸、刃、甘等。4)會意:許慎:“比類合誼,以見指揮”,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即由若幹符號相互構成壹種聯系來表達某種意義。如: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5)形聲:由兩個部分構成,壹個部分表示意義或字義的屬類,叫形符(或意符);另壹部分大致地表音,叫聲符。如:江、河、楊、柳等。6)假借:許慎:“本無其字,依聲托事”。有些詞原先沒有為它造過專用字,只是從現成的字中選取壹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後來習慣了,這個字也就歸它使用了。如:莫。7)轉註:許慎:“建類壹首,同意相受。”即兩個字的部首相同、兩個字的意義有引申關系。如:考、老。8)形聲字的形符和聲符的位置:(1)左形右聲。如:松、理、越。(2)右形左聲。如雕、期、鴻、救。(3)上形下聲。如茅、空、簡。(4)下形上聲。如基、裳、姿。(5)外形內聲。如園、閭、街。(6)內形外聲。如辯、聞、讎。9)形符和聲符位置有反常的情況:如“視、祁、錦、欽、馮、和、蝕”是右形左聲,“釗、到”是左形右聲,“悶、問”是內形外聲,“閨、閣”是外形內聲,“孟”是上形下聲,“篤、築、竺”是下形上聲。10)形符和聲符不能按自然結構分析:(1)形符偏於壹隅:修、倏、騰、滕、裁、栽、穎、潁、佞、疆。(2)聲符偏於壹隅:旗、施、徒、徙。(3)形符藏於聲符中間:贏、羸、辯、辨、哀。(4)聲符藏於形符中間:裹、衷、戚。(5)互相穿插,分合離奇:隨、遊、賴。11)省形和省聲:有少數形聲字,它的形符或聲符已經簡省,必須補全才能起表意或表聲作用。如:釜,從金省,父聲。雷,從雨,田省聲。12)最早成系統的文字,現在已知的是商代的文字,包括商代金文、甲骨文。13)文字的演變階段:(1)古代文字:商--金文、甲骨文。周金文。戰國西方周秦的“籀文”屬大篆文字。東方六國系統的文字是“古文”。秦小篆、秦隸。(2)今文字:漢隸、章草、行書。魏晉真書(楷書)。14)隸變:漢字由篆書到隸書的變化叫隸變。15)隸變對漢字結構的影響:(1)部首形體的變化:如“人”變為“亻”,“心”變為“忄”。(2)簡省或訛變。如“春”,從艹從日,屯聲,(上部訛變)。“更”,從攴丙聲(整體訛變)。(3)混同,是訛變的後果。有些原先不相同的偏旁,隸變後就混同了。如“服”從舟而不從月,“膾”從肉而不從月。16)本義:漢字在造字之初所代表的詞義稱為文字的本義。17)如何探求本義:探求本義,既不能脫離文字形體,也不能脫離文獻用例。若撇開字形,僅從文獻用例追溯詞義的源頭,是無法或難以辦到的。如誅;若僅根據字形而脫離文獻語言,探求本義也是不大可能的。如高。三、 古書中的用字1假借字:凡文獻中的用字,如果它所記錄的詞不是該字的本義或引伸義,這個字就是假借字。2、假借字的分類:(1)本無其字: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它,這是本無其字的假借。有兩種結果:A某些詞既然本無其字,於是它的假借字也就壹直歸它使用了。至於假借字是否還同時用於表示本義,有兩種情況:a有的假借字自從被它借用以後,它又改頭換面以新的面貌來表示本義。如“莫”本義是昏暮,後假借為否定性無定代詞。自從它被借用後,為本義又造了壹個“暮”字。“莫”的本義反而不為人所知了。b有些假借字被借用後,它兼有表本義和假借義兩種功能,如“汝”本義是水名,假借義為第二人稱代詞,現本義和假借義同時存在。B本無其字的假借字使用壹段時期以後,為了區別用法,人們為假借義另造新字。如“辟”,本義是刑法,假借義是避開,為假借義造了後起本字為“避”。(2)本有其字: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另找壹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這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有三種情況:A、在某種意義上借字與本字通用。a本字是規範字,如“早蚤”、“疲罷”、“伸信”前面壹個是本字,後面是假借字。盡管兩字通用,在常人心中仍以本字為規範字。b假借字人們習以為常,把它視同本字。如“彼匪”。B、平時用本字,偶爾用同音字、近音字來代替。如“寤”借為“牾”,即寫了別字。C假借字的使用頻率大大超過了本字,以致最後通行的是假借字,本字反而不用或罕用了,如“亡”最初只表示沒有或亡失,“無”只表示求雨的舞蹈;從西周金文開始,有無的無既用“亡”,也用“無”;先秦古書中“無”的用例已大大超過了“亡”;到後代,基本上都用“無”字了。今字:同壹個詞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就形成古今字,在前的叫古字,在後的叫今字。如“莫→暮”。 4、古今字的形體:(1)古字+形符→今字。如“其→箕”“取→娶”“昏→婚”。(2)古字改變形符→今字。如“說→悅”“振→賑”“沒→歿”“張→脹”。(3)古字略加變形→今字。如“大→太”“閑→間”“陳→陣”。(4)也有些由通假造成的古今字,形體上可能無關。如“亡→無”“伯→霸”。 5、古今字形成的原因:(1)古今字假借為其他用途,又為它的本義造今字。如“正→征”“隊→墜”“或→域”。(2)古字用於表示引申義,又為它的本義造今字。如“責→債”“益→溢”“景→影”。(3)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為它的引申義造今字。如“解→懈”“家→嫁”“支→肢”“道→導”。(4)古字用於表示本義,又為它的假借義造今字。如“辟→避”“厭→饜”“與→歟”。 6、古今字與假借字的關系:二者有交叉現象。古今字立足於時代的不同和用法的分工,假借字則立足於文獻中文字所表示的意義跟它的本義是否有關。7、異體字:(1)狹義的異體字指讀音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同的文字。(2)廣義的異體字除包括狹義異體字外,還包括文獻中通用的假借字和古今字。本教材討論的是前者。8、異體字的形體類別:(1)文字結構類型的不同。如“淚-- ”“野-- ”“看-- ”。(2)同是會意字,而構成成分不同。如“明-- ”“棄 ”。(3)同是形聲字而成份或位置不同。如“煙 ”“歌-- ”“村-- ”“嶺-- ”“鞍-- ”。(4)隸變不同或文字訛變。如“春-- ”“享-- ”。(5)為了書寫方便而形成的俗字。如“冊 ”“別-- ”。(6)還有壹些是古體字。如“禮-- ”“無-- ”。 9、異體字的辨識:(1)同出壹源,分化後分工明確。如“烏”和“於”原先是同壹個字,春秋後才逐漸分化為不同形體,二字分工明確,意義不同。因此它們曾經是異體字,現在卻不算了。(2)雖然通用,但有壹個義項不通用。如“修”和“ ”是通假關系,而不是異體關系。10、繁簡字:簡化字與被簡化的繁體字合稱為繁簡字。(1)簡化字:特指1956年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所頒布的簡化字,不壹定筆畫少就是簡體字。(2)繁體字:特指與簡化字相應的繁寫楷書字體。11、必須註意的幾個問題:(1)同形字:有些簡化定與古書中的某些字字形完全相同,但實際上是讀音和意義都不相同的兩個字,形體相同純屬於巧合。如“臘-- ”“術-- ”“適-- ”。(2)同音替代字:簡化字中有壹些來源於原先意義不同的同音(或音近)字,如“後後”“藥-- ”“仆-- ”“幾 ”“谷-- ”。(3)兩字***簡為壹形,必須註意判別它代表的到底是哪壹個字。如“鐘”是“鍾”和“ ”的簡化字。另外還有“歷-- 、 ”“復-- 、”。四、古今詞義的異同1詞義異同的情況:1)有些詞古今都用,詞義不變。如山、水、雪、母、弟、心、耳等。2)古用今廢詞。古代曾經使用而現代不用的舊詞。如“觥”等。3)古今義絕對不同。古代和現代用的是相同的字,而古義與今義卻迥然不同。如“齋”本來是動詞,指古代祭祀或典禮前的清心潔身,以示虔誠。魏晉時期有了居室、房舍的意義。4)大多數詞古今義有聯系有區別。2造成舊詞消亡的原因:1)它們隨著所表示的歷史事物的消亡而消亡。如“嘍臘”的“嘍”,是古代楚地祭祀飲食神的節日,後來祭祀這種形式消亡了,“嘍”這個詞也就不用了。2)隨著社會觀念的改變而消逝。如“祲”。3)被別的詞語所替代,也就是說舊詞所反映的事物、觀念等仍是後代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但後代改變了說法。如“倡優”現在用“藝人、演員”來代替,舊詞“倡優”也就死亡了。3古今詞義的差別:1)意義的多少不同。壹個詞有本義,有引申義,壹個詞的古今意義的多少,往往會產生變化,有的舊義消亡了,有的新義產生了。如“池”在古代意義是a護城河b池塘。現代意義是a池塘b旁邊高中間窪下的地方。古今相比,“池”的意義壹增壹減。另外還有:國、防、家、列、憐、仇、除、僅、書、信、將等。2)詞義的側重點不同。如“售”,古義側重行為的結果,指把商品賣掉,今義側重行為的本身,是賣。“再”,古義是側重行為的數量,是兩次是第二次。今義側重於行為的重復,是“又”。3)詞義的輕重和感情色彩不同。壹些詞在發展中意義的輕重發生了變化。如“恨”的古義輕,是遺憾、不滿,今義重,是仇恨、忿恨。“怨”的古義重,是恨的意思,今義輕,是埋怨和不滿。還有壹些詞在發展中褒貶意義發生了變化。如“謠言”古義是中性的,今義是貶義。另外“下流”古中今貶,“吹噓”古褒今貶,“謗議”古中今貶,“爪牙”古褒今貶,“鍛煉”古貶今褒。4)詞義所指的名物制度不同。如“布”古指麻布、葛布。今指棉布。“坐”古指兩膝著席或床榻,臀部壓在腳後根上,今指臀著席位上。4 詞義變化的類型:從古今詞義的範圍著眼,可以把詞義的變化分為詞義的縮小、詞義的擴大、詞義的轉移三類。5、詞義的縮小:其特點是古義的範圍大於今義,今義壹般包括在古義之中。如“墳”古義是用土堆積而成的高地,今義是埋屍體的土堆。“臭”古義是氣味,今義是難聞的氣味。另外還有“親戚”“宮”“禽”“丈夫”“丈人”等。6、詞義的擴大:古義的範圍小於今義。如“焚”古義是放火燒山進行圍獵,今義泛指壹切焚燒。另外有:“響”“色”“河”“江”“裁”等。7、詞義的轉移:詞義由指甲事物變為指乙事物,詞義中心轉移,而甲乙事物之間又有壹定的聯系。如“封”古義指積土成堆,今義指封閉。另外還有“走、腳、獄、誅、貨”等。8、怎樣掌握詞的古義:我們必須勤查有關的工具書與閱讀古代作品相結合,對詞義的古今義例反復參證比較,還可以通過壹些文字的和語言的手段幫助我們掌握詞的古義。分三方面談:1)從字形上分析。如“勸”從“力”,可見本義是勉力、奮力。“醒”從酉,本義是酒醒。2)從語境上分析。如“童子莫對,垂頭而睡。”證明“睡”的本義是“打瞌睡”。3)從成對使用的反義詞、同義詞上分析。如“進退”“高下”“富貧”“窮達”“治--亂”。4)從今語中保存的古詞古義上去考察。如“款待”中的“款”古義是誠懇。“捐軀”中的“捐”古義是舍棄。“呼天搶地”中的“搶”古義是觸、碰。“舉世無雙”中的“舉”古義是“全”。等。第八節 古代漢語被動意義的表達方式 1 主動句:主語是謂語動詞所表達動作行為的發出者,即施事者,如我讀書。 2 被動句:主事是謂語動詞所表達動作行為的接受者,即受事者,如杯子打破了。3 古代漢語被動句的類型: A 語義上表被動的句子:如“文王拘而演周易……屈原放逐,乃賦離騷。”B 有句法標誌的被動句: (1 )“於”字句。a “及物動詞+ 於+ 施事者”如:楚懷王內惑於鄭袖,外欺於張儀。b 省略“於”字,“動+ 施事者”如:大樹不夭斤斧,物無害者。c “於”字句經常用於主動與被動對比的復句裏。如: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 d “乎”(介詞)的語法功能與介詞“於”同。 (2 )“為”字句。a “為+ 施事者+ 及物動詞”,如:(吾子)今為赤帝子斬之。b “為+ 及物動詞”,如:父母宗族,皆為戮沒。(3 )“見”字句。a “見+ 及物動詞”如:人皆以見侮為辱。b “見+ 及物動詞+ 於+ 施事者”,如:昔者彌子瑕見愛於衛君。c 南北朝後,“見+ 動詞(主動句)”表示“對我怎樣”,如“慈父見背”(慈父背棄我)。(不是被動句)(4 )“為……所……”句。a “為+ 施事+ 所+ 及物動詞”。如: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b “為+ 所+ 及物動詞”,如: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c 東漢後,“為……之所……”“為……所見”在漢魏六朝常見,唐後消亡。(4 )“為……所”句。 a “為+ 施事+ 所+ 及物動詞”,如: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 b “為+ 所+ 及物動詞”,如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c 東漢後,“為……之所……”“為……所見”在漢魏六朝常見,唐後消亡。(5 )“被字句”。 a “被+ 施事者+ 及物動詞”如:臣被尚書召問。 b 先秦“被”是及物動詞,意為“復蓋、遭受、蒙受”,如:光被四表。c 漢代後,至今,“被+ 及物動詞”。如:杯子被打破了。第九節 古代漢語句子成分的位置和省略 1 賓語前置:古代漢語的賓語在某些特定的語法條件下要置於動詞之前,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賓語前置。 2 賓語前置的種類: (1 )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 a 作動詞的賓語前置。如:吾誰欺,欺天乎? b 在介賓結構中,作介詞的賓語前置。如:諺曰:“誰為為之,孰令聽之。”需要註意的是: a 個別用“為”字的句子,疑問代詞作賓語不前置,如“子為誰?” b “如何”是“如之何”的緊縮,意思是“對之怎麽樣”,“何”不是真正的賓語,不受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規律的制約。 c “何如”語義同“如何”,譯為“怎麽樣”,是疑問代詞作賓語前置結構。 d “奈何”“若何”情況同“如何”壹樣,何不是真正的賓語,不前置。 (2 )否定句中,指示代詞或人稱代詞作賓語前置。如“日月逝矣,歲不我與。”、“臣未之聞也。”。有兩種不能前置的情況:賓語不是代詞,而是名詞性成分。如“吾不能早用子。”兩個否定詞構成雙重否定,其中的代詞賓語壹般不前置。如:莫弗稱之。(3 )用代詞復指的賓語前置。古代漢語敘述句的賓語都可以置於動詞之前,但有壹個必要的條件,賓語必須用代詞復指,常用於復指賓語的代詞有“之”和“是”。如:“豈不谷是為?先君之好是繼。”“僑聞為國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難,無禮以定其位之患”。另外,有兩種情況:a “惟(唯)+ 賓語+ 是(之)+ 動詞”,這種格式使賓語表達的事物得到進壹步的強調,如“惟余馬首是瞻。”意思是“惟瞻余馬首”。這類前置賓語也可以由代詞充任,用以復指賓語的代詞只用“之”。如“其斯之謂與?”b “此(是)之謂……”是壹種固定格式,意思是“叫這作…”或“是說這個吧”。代詞“是”作賓語有時不需要復指就可以置於動詞之前。如“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3 、謂語前置:古代漢語的壹些句子,謂語在主語之前,稱之為謂語前置。有兩種句子裏謂語前置的現象比較多見。(1 )表示疑問的句子。如:何哉,爾所謂達者?(2 )表示感嘆的句子。如:賢哉,回也! 4 、動量成分的位置:古代漢語壹般只用單個數詞表示動作行為的量,數詞可以處在兩種語法位置上。(1 )在動詞前作狀語。如“三戰三北”。(2 )在動詞性成分後加上代詞“者”,後面再加上數詞,讓數詞作謂語,表示動作行為的量。如“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三。”5 、主語的省略:(1 )承上省略:在復句中第壹分句出現了主語,如果後幾個分句的主語與第壹分句相同,那麽後幾個分句的主語就可以省略。如:邴夏曰:“射其禦者,()君子也。”(2 )蒙下省略:前幾個分句的主語蒙最後壹分句的主語而省。如: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6 、賓語的省略:這在古代漢語裏是常見的。有:(1 )賓語表達的事物在前文已經談到,賓語就可以省略。如: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2 )介詞的賓語也可以省略。如:(項伯)欲呼張良與()俱去。第十節 古代漢語詞類活用 1 、詞類的活用:有些詞可以按照壹定的表達習慣而靈活運用,在句子中臨時改變它的詞性和基本功能,這種現象就叫作詞類活用。如“從左右,皆肘之”。句中的“肘”是名詞,在此臨時用作動詞,意為“用肘撞”。 2 、使動用法:是指謂語動詞具有“使賓語怎麽樣”的意思。 3 、動詞的活用:(1 )不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不及物動詞本來不帶賓語,如果帶上賓語時,壹般是用作使動,表示主語使賓語發生該動詞所表示的動作或行為。如:“莊公寤生,驚姜氏。”“驚”意為“使……驚”。(2 )及物動詞的使動用法:這種情況較為少見。及物動詞本來就可帶賓語,在形式上和用作使動沒有區別,區別只在意義上。如“沛公旦日從百余騎來見項王。”中的“從”只能是“使……跟從”。 4 、形容詞的活用:(1 )形容詞用作壹般動詞,如果形容詞在敘述句裏充當謂語,就是活用為動詞。如:“益烈山澤而焚之。”“烈”形容大火,這裏是“放大火燒”。 2 )形容詞的使動用法:是指使它所帶的賓語具有該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如“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潔”“美”“飽”原是形容詞,在句中都是使動用法,分別譯為“使……清潔”“使……華美”“使……飽”。(3 )形容詞的意動用法:是指謂語具有“認為賓語怎麽樣”或“把賓語看作什麽”的意思。如:“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句中的“甘”“美”“安”“樂”是形容詞的意動用法,譯為“認為……香甜”“認為……華美”“認為……安逸”“認為……快樂”。 5 、名詞的活用:(1 )名詞用作壹般動詞:如:“範增數目項王”中“目”是“用目光示意”的意思。(2 )名詞的使動用法:就是指名詞用作動詞時,使它的賓語成為該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或者發生與該名詞有關的動作行為。如:“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臘”原義為“幹肉”,動詞。在此句中用作使動用法“使(之)成為幹肉”。(3 )名詞的意動用法:就是把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這個名詞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如“友風而子雨”意為“把風當作朋友,把雨當作兒子”。(4 )名詞用作狀語,在古代漢語中相當普遍,本不屬於活用範疇,只是為了敘述方便,在此介紹。6 、名詞作狀語的類型:(1 )表示處所。如“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狀,扶而道苦之。”“道”意為“在道路上”作“苦”的狀語。又如“橫歷天下,廷說諸侯之王”。“廷”意為“在朝廷”。(2 )表示行為的工具或依據。如“失期,法皆斬”,“法”意為“依照法律”。(3 )表示對人的態度。如“秦軍降諸侯,諸侯多奴虜使之。”“奴虜”譯為“象對奴虜壹樣”。(4 )表示比喻。如“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句中,“蛇”譯為“象蛇壹樣”。再如“天下雲集而響應,贏糧而景從。”句中“雲”“響”“景”是名詞作狀語。分別譯為“象雲壹樣(聚集)”“象回聲壹樣(應和)”“象影子壹樣(跟從)”7 、古代漢語名詞、形容詞活用為動詞的識別:(1 )名+ 名。a 名動+ 名→動賓,如“王天下”。b 名+ 名動→主謂。如“陳勝王”。c 名動+(於)+ 名→述補。如“王關中”,應看成是“王於關中”。(2 )形動+ 名→動賓。如“素善留侯張良”。(3 )名、形動+ 之、我→動賓。如“妻之”“安我”。(4 )助動詞、“所”、副詞+ 名、形動→合成謂語、“所”字結構、狀中結構。如“非能水”“所耕”“不雨”。 (5 )名動+ 介詞結構→述補。如“風乎舞雩”。 (6 )名動+ 而+ 動→動詞性聯合結構,如“衣冠而見之”。 8 、使動用法與意動用法的識別:(1 )名、形、動詞都可以用作使動;而只有名、形可以有意動用法,動詞無意動。(2 )使動是使賓語“做什麽、怎麽樣”,是客觀的結果。意動是認為賓語“怎麽樣”,把賓語“當作什麽”,是主觀的看法、意念。如:“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兩句很相似,但從上下文意的分析中可知前句是客觀行為,是使動,後句是主觀看法,是意動。 9 、名詞作狀語的識別:名主+ 名狀+ 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