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高後紀》:“六年春……行五分錢。” 顏師古 註引 應劭 曰:“所謂莢錢者。” 丁福保 《<古錢大辭典>後敘》:“得五分錢及五分錢之極薄者,即可補《史》 《漢》註語之不詳。”自註:“五分錢亦為莢錢之壹種,《漢書·高後紀》‘六年行五分錢’是也。考 高後 二年因莢錢太小,故別行八銖半兩錢,此錢三枚,使用時可抵 秦 半兩二枚。亦覺不便,故再行五分錢。五分錢者,五分十二銖而得二銖四絫,為泉壹枚之重,即以五枚抵 秦 半兩壹枚,得此可以正古來註五分錢者之太略。又有形式相同,而極薄者,其重已不及二銖,即《史記·平準書》所謂‘莢錢益多輕者’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