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號裏邊還要用書名號時,外面壹層用雙書名號,裏邊壹層用單書名號。例如:
《<中國工人>發刊詞》發表於1940年2月7日。
書名號是用於標明書名、篇名、報刊名、文件名、戲曲名、歌曲名、圖畫名等的標點符號,亦用於歌曲、電影、電視劇等與書面媒介緊密相關的文藝作品。若單書名號裏還有書名號,則單書名號裏用雙書名號。
擴展資料:
壹、書名號的發展
書名號“《》”,新中國成立之初國家頒布的《標點符號用法》還沒有符號。原來的書名號是在文字下方(橫寫)或左方(直寫)畫波浪線﹏﹏。
但因為這種標點符號排印起來費事,因此很少使用。後來,為了印刷方便,節省人力物力,遇到書報刊名之類,就常用引號代替。
《》號原是俄文中的符號,大致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引號。20世紀50年代,在學俄語的熱浪中,不少人把《》搬用過來,用如引號,久而久之,便被人們所接受。開始時人們叫它“尖括號”,後來改稱為書名號。
波浪線現在中國大陸僅在古籍中配合專名號使用,但在香港及臺灣仍被經常使用,但香港普遍學生都會因為麻煩而不會用橫線的書名號,而改用中國大陸規範的“《》”。
由於電腦和網絡運用的普及,加上傳統書名號(﹏﹏)在電腦輸入和排版上的不便,現今臺灣也漸漸接受使用“《》”和“〈〉”做為書名號。
同GB/T 15834-1955的規定不同,臺灣在使用書名號時,有時可以在並非嵌套的情況下在篇章中直接使用單書名號,稱作“篇名號”。
二、用法
1、書名號裏還要用書名號時,外用雙內用單,雙書名號和單書名號在書寫時不能放在壹個格子。
2、書名與該書中的篇名連用時,先寫書名後寫篇名,中間用間隔號,然後加上書名號。
3、不能視為作品的課程、課題、獎品獎狀、商標、證照、組織機構、會議、活動等名稱,不應用書名號。下面均為書名號誤用的示例。
4、有的名稱應根據指稱意義的不同確定是否用書名號。如文藝晚會指壹項活動時,不用書名號;而特指壹種節目名稱時,可用書名號。
再如展覽作為壹種文化傳播的組織形式時,不用書名號;特定情況下將某項展覽作為壹種創作的作品時,可用書名號。
5、書名後面表示該作品所屬類別的普通名詞不標在書名號內。
6、書名有時帶有括註。如果括註是書名、篇名等的壹部分,應放在書名號之內,反之則應放在書名號之外。
7、書名、篇名末尾如有嘆號或問號,應放在書名號之內。
8、弄清所強調的對象來決定是否使用書名號 使用書名號時,必須弄清楚,句子本身是否在強調需要加書名號內容的名稱性,如果強調其名稱性,則用書名號,如果側重強調題目的內容,那麽需要加引號而不是書名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
百度百科-書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