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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問篇》14.36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

14.36公伯寮愬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 “ 夫子固有惑誌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 ” 子曰: “ 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

註釋

▲公伯寮[liáo]:公伯氏,名寮(《史記·仲尼子弟列傳》作“僚”,壹作“繚”),字子周。春秋末年魯國人,與子路同做季氏的家臣。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把公伯寮列為孔子弟子,且名列第二十四。《史記索隱》引譙周雲:“疑公伯繚是讒愬之人,孔子不責,而雲‘其如命何’,非弟子之流也,太史公誤。”程樹德《論語集釋》引《論語後錄》曰:“寮與子禽同類耳。”余謂此如程門之邢恕(邢恕師從程顥和程頤,是那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被列入奸臣傳),削其從祀可也,以《史記》為誤則非也。

▲愬[sù]:同“訴”。

▲子服景伯:子服景伯,即子服何,中國春秋時期魯國的大夫。孟孫氏族人,與孟懿子(孔子的弟子)同輩。

《世本》記載子服氏:孟獻子生子服孝伯(仲孫佗,謚孝,孝伯,字子服),其後為子服氏。孝伯生惠伯,惠伯生昭伯,昭伯生景伯。景是謚號。

▲夫子:指季孫。

▲惑誌:指疑心,惑亂之心。

▲肆:古代指人處死刑後暴屍示眾。《周禮·秋官·掌戮》:“凡殺人者,踣[bó]諸市,肆之三日。”周制殺人有陳屍三日之法,大夫以上屍諸朝,士以下屍諸市。

譯文

公伯寮在季孫面前毀謗子路。子服景伯把這件事告訴孔子,說:“季孫雖然已被公伯寮迷惑了,但我的力量還可以把公伯寮殺了陳屍街頭示眾。”孔子說:“道如果能夠推行,這是天命;道如果將被廢止,這也是天命。公伯寮能把天命怎麽樣呢!”

學而思

“命”可以看作是命運,可以認為是萬事萬物的發展規律,也可以理解為“勢”,大勢所趨的勢,天下大勢之所趨,非人力所能移也(陳亮《上孝宗皇帝第三書》),孔子的道是行還是廢,受整個社會的發展趨勢所影響,個人的影響微不足道。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通過下學而上達,明白了客觀事物的發展規律,了解了天下大勢。子路說:“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孔子為了改變世俗的疾固,將無道變成有道,所以才“知其不可而為之”,孔門弟子受其影響,因此說“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參讀:

《子罕篇》9.1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子罕篇》9.5子畏於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憲問篇》14.32微生畝謂孔子曰:“丘何為是棲棲者與?無乃為佞乎?”孔子曰:“非敢為佞也,疾固也。”

《憲問篇》14.35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憲問篇》14.38子路宿於石門。晨門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是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與?”

《微子篇》18.6夫子憮然曰:“鳥獸不可與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微子篇》18.7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