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新聞出版局
(省版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2003年6月24日 贛府廳發[2003]11號)
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73號)和《中***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0〕15號),保留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為主管全省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在著作權管理上,以省版權局名義對內對外單獨行使職權。
壹、職能調整
(壹)劃出的職能
音像制品的發行、進口管理由省文化廳負責,用於電臺、電視臺播出的節目的進口管理,由省廣播電視局負責。
(二)新增的職能
1.報紙開版、刊期和期刊開本、刊期等項目變更的審批;內部報刊轉化為內部資料的審批和管理;電子出版物制作單位的備案和管理;承接境外壹般出版物印制的審批;圖書二級發單位的審批和管理。
2.監督管理全省印刷業。
3.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4.審核省內互聯網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互聯網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三)加強的職能
全省掃除黃色出版物、打擊非法出版活動(以下簡稱“掃黃”“打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出版物市場的監督管理。
(四)轉變的職能
1.將全省計算機軟件和其他各類作品著作權的登記,各類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收轉,著作權法律咨詢服務,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記,著作權合同的審核,涉外錄音錄像作品著作權的認證,侵權作品的鑒定,全省印刷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等工作,分別交給直屬有關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2.與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發行企事業單位脫鉤,另行組建江西出版集團(具體組建方案另行制定)。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的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有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起草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全省新聞出版業的經濟政策和有關的經濟性宏觀調控措施;指導、推進新聞出版業的改革。
(三)審核申報新建出版單位(包括圖書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和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總發行單位;審核申報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和國家級書報刊定點印刷企業;審核申報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審核申報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和出版物進出口單位。
(四)指導並依法審批圖書和音像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計劃和重大選題;組織審讀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各類出版物。
(五)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進出口貿易等)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復制、制作、發行、進出口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六)貫徹執行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劃;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實施全省的“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對出版物市場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對出版物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八)組織、指導黨和國家重要文件、文獻以及教科書和其他重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並負責本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九)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查處或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受國家版權局委托,負責著作權涉外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負責全省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管理、協調書報刊和電子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和版權貿易。
(十壹)編制全省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和信息化、網絡化、標準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審核省內互聯網從事出版信息服務的申請,對互聯網出版信息內容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編制全省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全省性表彰和評獎活動。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設8個職能處(室)。
(壹)辦公室(計劃財務處、科技發展處)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承擔文秘、宣傳、保密、值班、信訪、接待工作;負責規劃、統計、財務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新聞出版業科技進步工作。
(二)圖書出版管理處
負責圖書出版管理工作。
(三)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處
負責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制作管理工作。
(四)報紙期刊出版管理處
負責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和記者站、記者證管理工作。
(五)印刷復制管理處
負責印刷復制管理工作。
(六)出版物發行管理處
負責出版物發行管理工作。
(七)出版物市場監管處(江西省“掃黃”“打非”辦公室)
負責出版物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
(八)版權管理處(法制處、對外交流與合作處)
負責版權管理、法制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黨建和人事教育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
四、人員編制
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紀檢監察編制2名,專項編制1名,為老幹部服務的單列編制3名,“掃黃”“打非”專項編制1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處職數11名(包括“掃黃”“打非”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副處職數7名。
五、其他事項
(壹)成立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機關服務中心,為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下屬相當於處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正處1名)。該中心主要職責:承擔局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二)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各設區市分局的機構改革方案,以及縣級新聞出版管理機構設置問題,待中編辦、新聞出版總署對地方新聞出版行政管理機構設置有明確意見後再定。
(三)江西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在審批新聞出版單位的設立、更名、調整與撤銷等事項時,如涉及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問題,其機構編制事宜由申辦單位報請機構編制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