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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不能魚與熊掌兼得!妳什麽意思?為什麽我們不能兩者兼得?

“魚,我要什麽,熊掌,我要什麽;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命也是我所要,義也是我所要;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悉的具體事物做了壹個類比:魚是我所要的,熊掌是我所要的。在兩者無法同時獲得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魚,也要熊掌;命是我所惜,義是我所惜。在我無法同時得到兩者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自己的生命而得到本質。在這裏,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寶貴,正如熊掌比魚更寶貴壹樣。

本文摘自《孟子·告子》。《高姿商》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論,即人性中有善的種子,人人都有所謂的“慈悲心”;每個人都有羞惡之心;每個人都有壹顆尊敬的心;每個人都有壹顆是非之心。“這種善良的本性就是人的‘初心’。“初心”不可小覷,因為它們是仁、義、禮、智等道德的萌芽形態:“慈悲為仁之末;恥惡之心,義之端;辭之心(意為接近“尊”)為禮終;是非之心,義之端。“人要推知本心,向‘本心’方向發展,並發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美的人。所以,在夏的全文中,這篇文章講的是每個人的“初心”,而無論在什麽情況下,人都應該保持自己的“初心”。只要“初心”存在,即使在決壹死戰中,人也是經得起考驗的;而妳失去了“真心”,人們就會做出有損妳人格的事情。

1.因為想得到熊掌就得去山上打,想得到魚就得去水裏撈,兩者不可兼得。

這句話的本意不是說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而是強調如果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們應該如何選擇。

孟子的原話是:“我要魚,我要熊掌。妳不能兩者兼得。我要熊掌,不要魚。”

他用魚和熊掌來比喻“生”與“義”的權衡關系:“生,我所欲,義,我所欲,不可兼得,只好舍生求義。”

所以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應該說魚和熊掌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