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推官為知府行政助理之壹,分掌刑名、計典。
_______明朝的推官說白了,就是基層的司法官員,主要就是審理上級指派下來的案件,或者是百姓遞交的案件等。推官雖然有審理案件的權利,卻並沒有定罪量刑的權利,除了杖罪之外,其他所有的罪責推官說了都不算,需要上級審核才可以。實際上的職責跟我們現在的地方法院院長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