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的雞民主要負責為祭祀儀式和大型朝會活動提供優質的雞。後來隨著時代的發展,雞人的職責不再局限於養雞、供雞,而是職責進壹步擴大到召喚時間。在古代,在沒有鬧鐘、手表等報時工具的時候,人們在白天可以暫時通過太陽來判斷時間,但到了晚上他們的時間概念就會變得模糊。
因為雞人養的雞每天早上都會啼叫,古人把啼叫視為新壹天的開始。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讓民眾知道晚上的時間,雞人承擔了晚上報時的工作。這種社會現象在唐宋時期已經成熟。雞人不再僅僅依靠聲音來報時,還會使用鑼鼓等工具來報時。所以才會出現在唐朝?為節日多敲鼓,為節日多敲鐘?這樣的相關規定。
為了增加時間講述的嚴謹性,唐朝還特意設置了?房契制度?。其中有七張卡,分別代表從石矛到酉時的七個小時;但只有兩種行為,即把鼓放入夜間套路的行為和停止鼓代表白天工作的行為。房契發出後,會有雞唱歌,按時間敲鼓(或敲鐘)。所以人才能清楚的知道時間,所以雞叫?活鬧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