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想國》第三卷中,蘇格拉底描述了壹個優秀的守護者應該采取的生活方式[416d]: (1)除了必需品,沒有私有財產;(2)過著同吃同住的集體生活,食物由其他等級的市民供給。
這是壹種拋棄個人幸福的生活方式,其目的是建立壹個理想的城邦(公共幸福),但有人願意過這樣的生活嗎?阿德曼托斯對此提出了質疑。[419a]
蘇格拉底的辯護:
(1)“這個國家的目標不是為了某個階層的個人突出幸福,而是為了全體公民的最大幸福。”(2)只有在這樣的城邦中,正義才最有可能找到。(3)在我們既找到了正義的國家,又找到了非正義的國家(考慮到對立的國家)之後,我們就可以做出判斷,說出這兩個國家哪個是幸福的。
蘇格拉底的想法是先構建理想城邦的模型(為理想國家立法),然後試圖在其中尋找正義。如果妳認為守衛者應該有的生活是不幸福的,那是不是意味著農民不下地幹活,陶工不制陶,只享受那種生活?
蘇格拉底把幸福放在整個國家。[421b]我們必須說服所有階層(監護人、幫助者和其他人)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盡自己的壹份力量。整個國家才能和諧發展,各個階層都會得到大自然賦予的那份幸福。
蘇格拉底說,技能退化的原因有兩個:(1)貧窮,(2)富有。[421d]
有錢就是奢侈,懶惰,要求改變;貧窮是粗暴和自卑的,也是需要改變的。[422a]
阿德曼托斯的問題:壹個城邦如果不富裕,怎麽會去打仗?特別是如何對抗壹個富強的城邦?
蘇格拉底的回答:這樣的敵人很難打;但是對付兩個這樣的敵人更容易。(1)分而治之:返身逃跑,引誘敵人追擊,然後返身擊倒離妳最近的敵人。(2)異化:理想的城邦沒有多少金銀(不富裕),但可以疏遠敵人,說服其中壹方與自己結盟,攻擊掠奪更多金銀的國家。如果是和敵國作戰,可以疏遠敵國內部(假設沒有壹個國家和理想國家壹樣,都是窮國和富國)。無論什麽樣的國家,都分為兩個敵對的部分,窮人和富人。甚至更多,以便烏托邦能從敵人的內部找到它的盟友。(例:斯巴達是希臘的霸主。它在整個希臘推行貴族統治,支持每個城邦的optimates,反對民主主義者。)
壹個沒有財富的國家(不僅指貧富差距,也指絕對貧窮和富有的現象)是壹個國家,比“壹個看似國家”(其實內部利益不同的派系很多)更強大。即使只有壹千名士兵,也足夠強大了。(這裏的含義是斯巴達,壹等公民只有幾千人,卻早已是希臘的霸主。)
在這裏蘇格拉底提出了國家規模的最優極限:國家大到仍能保持統壹。【423b】(沒有我們想的那麽大,越好。伯羅奔尼撒戰爭後斯巴達的迅速衰落也耐人尋味。伯羅奔尼撒戰爭後,斯巴達達到了繁榮的極致,不僅控制了希臘本土,還開拓了波斯帝國的小亞細亞部分。底比斯及其盟軍入侵伯羅奔尼撒半島時,阿格西勞國王和斯巴達的主力還在小亞細亞。雖然國王阿格西勞迅速領兵反擊,但斯巴達霸權的衰落無法避免。後人批評阿格西勞遠征波斯是斯巴達衰落的直接原因。從這個角度來看,斯巴達的政治制度只適用於小國寡民。)
蘇格拉底指出,守護者的使命是使這個國家成為壹個龐大而統壹的城邦。蘇格拉底主張公民的後代全部歸國家所有,教育平等,選拔平等,選拔以個人才能而非血統為標準(這是另壹個打破家庭的特點)。“全體公民,每個人的天賦適合做什麽,就去做吧。如果守衛者的後代天賦低下,就應該被降為其他職業。下層階級的後代如果天賦優秀,就會被提升為守護者。這樣整個城邦就會變成壹個統壹的而不是分裂的。”[423d]
(關於選擇繼承的例子:羅馬帝國中後期,采用的是義子繼承制。比如五帝時期,皇帝之間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大多是親戚關系。每個皇帝都選擇自己的繼承人,然後收養他為養子,立他為楚君)
理想國家的統治者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培養”未來的公民,“防止國家在不知不覺中腐敗。”根據柏拉圖的理論,城邦就像是按照國家的理想模式建造的機器,只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惡化,不會壹天比壹天好。這是壹個狀態的力學概念,可以比照熱力學第二定律,即封閉系統的無序度隨時間增加。)
蘇格拉底主張監護人要盡力保護體育、音樂甚至遊戲不被翻新。他還引用了達蒙(當時的音樂家)的話作為佐證:“如果國家的根本法變了,音樂風格無論如何也不會變。”[424c](在這裏我們仍然可以看到斯巴達政治制度的影子。斯巴達曾經禁止在七弦琴上添加新弦。法律[797a-b]警告人們不要在兒童遊戲中翻新。)
蘇格拉底關於音樂會對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滲透和侵蝕的論證[424d]:新的音樂或遊戲$$ \到$$性格和習慣$$ \到$$人際關系$ $ \到$ $法律和政治制度$ $ \到$ $最後摧毀了公私壹切。
蘇格拉底認為只有最重要的才需要立法(1),習俗不應該制定成法律;(2)制定瑣碎詳細的法律不是立法者的任務。
“把風俗習慣做成法律是愚蠢的,因為如果這些條款只是寫在紙上,這樣的法律是不會被遵守的。”[425b]
市場、治安、海港規則等諸如此類的東西需要制定成法律嗎?“對於優秀的人來說,給他們強加這麽多法律條文是不合適的。需要什麽規則,大部分都會很容易找到自己。”[425d-e]
對於立法者來說,只要後代能保留已經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立法者應該集中精力制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否則就會忙於制定那些沒有效力的繁瑣法律。
打個比方:對於生活習慣不好的人,無論怎麽治療,都治不好病。[426b]
在政治不好的國家,“禁止公民接觸整個國家的制度,任何企圖改變國家制度的人都將被判處死刑;但同時,不管他是誰,只要他能以極大的熱情為生活在這種惡劣政治秩序中的公民服務,...,他們把這樣的人視為具有大智慧和大昏迷的優秀的人,並給予尊重。"
蘇格拉底對這種“改良”持否定態度。對於政治不好的國家,在不從根本上改變國家體制的情況下,尋求消除特定領域的弊端是徒勞的。[426e]真正的立法者不應該把精力花在這上面。立法者如何才能有用,或者說如何建設壹個國家,成了關鍵問題。可能的方式有:(1)殖民征服,柏拉圖的法篇是假設殖民克裏特島建立新的國家。對於被征服的國家來說,征服者自然是保護者和幫助者,而被征服的國家自然是農夫和工匠;(2)通過專制統治,以權力重建秩序,為新的城邦立法。在《論列維》中,馬基雅維利論述了如何建立壹個民主國家,這也是其基本思想。華盛頓和美國的建立可以算是現實的壹個例子。)
死者的葬禮和安魂儀式將委托給我們的祖先神。
正義是壹個抽象的概念,不像找“紅”那麽直觀。同時,正義作為古希臘人提到的四大美德(智慧、勇氣、節制和正義)之壹,也是眾所周知的。柏拉圖用分析的方法給出了城邦正義的定義。
柏拉圖論證的思路是,首先,這個國家必須是智慧的、勇敢的、有節制的、正義的。[427e](這是論點的預設,其來源是古希臘人的普遍觀點,即四德)。假設我們在這個國家找到了這些屬性中的壹個,那麽排除這種外交和國家還能存在的因素就包括了其余的。(可以看作是壹種排除法。四德不同。我們總能通過逐壹排除找到正義。這個關於如何分類和命名的討論類似於數學中關於完備性的討論)
壹個國家之所以明智,是因為其領導人學識淵博。
(1)在這個城邦裏,壹些公民(國家的保護者)有壹種知識,是用來考慮整個國家的事務,改善其內外關系的。(2)保護者有保護者的知識,這樣的國家是明智的。(3)“依自然(自然,自然)建立的國家”是明智的。這是因為它的領導人知識淵博。
這個國家很勇敢,因為它的士兵很勇敢。壹個國家被說成是勇敢的,是因為它自己的壹些人民,也就是勇士的勇敢。類比:牧師被稱為教會的戰士。他們都穿著制服,隨時準備為他們而戰。)
勇氣是壹種維護。[429c]通過教育保持法律確立的“可怕的東西”的信念。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拋棄它。保持警惕,隨時準備與這些“可怕的東西”戰鬥,以保護城邦。)
節制和正義很容易混淆,我們不想忽視節制。我們先來考察壹下節制。)
節制是壹種良好的秩序,是理智對某些快樂(有些是限制,暗示不是所有快樂)和欲望的控制。如果是,那就是人們所說的“我是自己的主人。”[430e]
人的靈魂裏有“好的部分”(理智)和“壞的部分”(欲望)。如果好的控制不好,說明“妳是自己的主人”,反之,說明“妳是自己的奴隸”。(問題:直覺屬於理性、欲望還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東西?如果介於兩者之間,就是“正確意見”。)
節制存在於全體公民(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勇氣和智慧存在於國家的不同地方。節制貫穿所有公民,把最強的、最弱的、中間的結合起來,創造和諧。(音樂類比)[432a]
(1)首先,回憶壹下我們建設這個國家的總原則:每個人都必須在這個國家執行壹項最適合他本性的工作。【433 a】(2)正義就是只做自己的事,不做別人的事。(3)這種品質,使節制、勇氣和智慧在這個城邦中得以產生,並在它們產生後壹直保護著它們,這就是“正義”。[433b]
正義是體現在全體公民身上的壹種品質,即每個人作為壹個人做好自己的事,不幹涉別人的事。[433d]
正義就是有自己的東西,做自己的事。[433e](盡妳的本分,商人是不會想著當統治者的。)
非正義就是三種人(保護者、幫助者、商人)互相幹涉,互相取代。
問:如何區分正義和節制,或者是否有必要區分。好像正義和節制是壹回事。節制強調被統治者對統治者統治的服從,正義強調三種人各司其職,互不幹涉。這樣就可以畫出壹個等邊三角形,保護者、幫助者、商人各占壹角。保護者重智,幫助者勇,商人有節制。正義就是各守本分,達到壹個完美的狀態,就是等邊三角形。但這種理解方法與柏拉圖的敘述並不完全壹致,因為他強調正義和節制貫穿於壹切,而不僅僅是正義是所有公民身上體現的品質。
1.柏拉圖認為,如果兩個東西同名,壹個大,壹個小,就應該壹樣。[435a](這可以視為無證據的協議)
2.那麽個體靈魂中就應該有智慧、勇氣、節制和正義,否則無法想象城邦中的四德從何而來。(柏拉圖在這裏對部分和整體本質的討論過於簡單化了。比如石墨是黑的,但是我們不能說單個碳原子都是黑的。更多的是不壹樣。)
假設我們每個人都和城邦中的人有相同的品質和習慣。[435e]
3.城邦裏有三種人,所以個人素質是三個獨立的組成部分?還是壹個整體?
這又是壹個形而上的問題。就是成為整體。還是壹部分?下面,柏拉圖將為分析方法辯護,即通過分析總能找到與某壹具體行為相關的部分。
引理:同壹事物的同壹部分(通過分析得出的最小單位)與同壹事物相關,不可能同時有相反的作用或受到相反的作用。[436b]
所以每當我們在同壹件事情上看到這種相反的情況,就會知道不是同壹件事情而是不同的事情在起作用。
《出埃及記》1:壹個人不可能同時運動和靜止。靜態和動態是對立的,必然與不同的事物相關。人的身體是靜止的,但人的手可以動。因此,人可以繼續被分析為不同的東西,比如身體和手,它們是新的“是”。)
例2:旋轉陀螺的軸不是靜止不動的。這裏可以討論壹個簡化的例子,就是壹個理想點是否可以既是動態的又是靜態的,或者說壹個理想點是否可以旋轉,按照柏拉圖的思路是不可以的。理想點沒有部分,旋轉定義為物體的部分相對於部分的運動。從這個角度看,理想點不可能有旋轉。但是,如果我們把理想點定義為壹個大小趨近於0的鋼球,也就是先定義壹個有限大小的鋼球,然後讓鋼球的大小趨近於0,這種情況下,理想點是可以旋轉的。如果把電子看作理想點的物理實現,它能旋轉嗎?電子可以既靜止又運動嗎?)
以上引文應該是無法證明的,柏拉圖似乎也意識到了這壹點。他的解決方案是:我們不必嚴格證明引理,只要假設它們是這樣的,然後在這個假設下向前推進,但是我們需要在心裏記住,壹旦發現我們的假設是錯誤的,就要撤銷由此推導出的所有結論。[437a]
以上可以說是柏拉圖探索知識的方法論總結,與幾何研究中的公理化方法非常相似。比如在幾何學中,歐幾裏得(晚於柏拉圖,但直接受柏拉圖學派影響)假設兩條平行線沒有交點(平行公設),這是無法證明的,只能作為歐幾裏得幾何學的假設。如果我們取消這個公設,我們就會相應地取消歐幾裏得幾何,但我們會得到壹套邏輯自洽的新知識——非歐幾裏得幾何。
4.解析“壹個人覺得口渴卻不想喝水”[439c]
說明有“理性部分”(用於思考和推理)和“欲望部分”(用於感受愛、饑餓、口渴等。)在靈魂裏,都是各種滿足快樂的伴侶。)
靈魂中仍有激情(我們會生氣的東西)
(1)激情不同於欲望,因為它作為欲望以外的東西與欲望相沖突。[440a](如果人處於宗教狂熱狀態,就不怕生死)(2)激情是理性的盟友(如果不是被不良教育所腐化),而不是壹種欲望。(3)孩子從出生就充滿激情,但還沒有理性。【441a】(所以激情不是理智。問題:直覺是壹種激情嗎?所以靈魂裏有三樣東西:理性、激情、欲望。(5)教育將協調理性和激情。[442a],然後他們會引領欲望。理性的建議,激情在其領導下勇敢戰鬥。
6.總結:(1)根據三者的特點做出正確的分工,這是智慧、勇氣、節制的前提,這就是正義。(2)節制是指被統治者服從統治者的統治,達到和諧的狀態。(3)幫助者在統治者的領導下守護著應該守護的東西,英勇戰鬥才是勇敢。(4)統治者知道他們各自的性質和他們的共同利益,發揮領導作用是智慧。
不公正是三者之間的鬥爭,不和諧,互相幹擾。靈魂的壹部分上升對抗整個靈魂,企圖奪取內在的領導地位。(應該都是自下而上,尤其是對守衛者。)
健康與疾病中正義與非正義的類比。[444c]
“自然”與“反自然”(郭濱河等人譯為“唯自然”)[444d]
問:正義和非正義哪個更有利?[445a]
如果我們賴以生存的生命元素的本質已經被破壞和毀滅,活著就是沒有價值的。[445a-b]
問:有多少種惡是由“不義”造成的?[445c-d]
(1)德是壹種,惡卻有無數種。但是有四個值得註意的。(2)有多少種政體,就有多少種靈魂。(3)有五個政權,五個靈魂。(4)君主制或貴族政治,哪個最好,是由熱愛智慧(代表理性)的人統治。第八卷討論了其他四種腐敗政治。[545a-]
(壹)榮譽政治(提莫政治,斯巴達政治制度,統治階級是戰士,代表激情)
(b)寡頭政治(根據財產劃分等級,在雅典的梭倫改革之後,統治階級富裕了,代表了欲望)
(c)民主(民主,平民政治,統治階級是全體公民,雅典是克裏斯提尼改革後第二糟糕的政治)
暴政是最糟糕的政治,是王權的對立面。
討論:如果我們批判柏拉圖的體系,壹種自然的思維方式是針對其基本預設,即“每個人都必須在國家中履行壹個最適合其本性的職位。”
@紀姜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