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療法,古代典籍中也稱之為角法。這是因為我國遠古時代的醫家,是應用動物的角掏空之後作為吸拔工具的。長沙馬王堆漢墓的帛書《五十二病方》中,就已經有關於角法治病的記述:“牡痔居竅旁,大者如棗,小者如核者,方以小角角之,如孰二鬥米頃,而張角”。其中“以小角角之”,即指用小獸角吸拔。
《五十二病方》可以算得上是我國最古的醫書,大約成書於春秋戰國時期,這就表明我國醫家至少在公元前6世紀左右,已經采用拔罐這壹治療方法。
至晉代,醫學家葛洪著的《肘後備急方》裏,就有“角法”的記載。所謂角法,是用挖空的獸角來吸拔膿瘡的外治方法。所用的角為牛角,鑒於當時此法盛行,應用不當易造成事故。
所以葛洪特別告誡要慎重地選擇適應癥候,書中強調:“癰疽、瘤、石癰、結筋、瘰癧、皆不可就針角。針角者,少有不及禍者也”。這顯然是有道理的,因為書中所列的多數病癥,也確實不是拔罐的適應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