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中的常用的修辭手法有:誇張、排比、反復、設問、反問等等。其含義及作用列舉如下:
(1)誇張。為了達到某種表達效果,對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著意擴大或縮小的方法叫誇張。
作用:鮮明地表達作者對事物的情感和態度,突出事物的本質特征,烘托氣氛,增強感染力,增強語言生動性。
(2)排比。把三個或以上結構和長度均類似、語氣壹致、意義相關或相同的句子排列起來。
作用:加強語勢、語言氣氛,使文章的節奏感加強,條理性更好,更利於表達強烈的感情(表達效果)。
(3)反復。為了突出某個意思,強調某種感情,有意重復某個詞語或句子。反復是為了強調某個意思或突出某種情感而重復使用某些詞語或句子,所要表達的側重點在於重復的詞語或句子上
作用:主要運用在詩文中,起到反復詠嘆,表達強烈的情感的作用。同時,反復的修辭手法還可以使詩文的格式整齊有序,而又回環起伏,充滿語言美。
(4)設問。為了引起別人的註意,故意先提出問題,然後自己回答。強烈情感。
作用:引起註意,啟發讀者思考;使層次分明,結構緊湊;可以更好地描寫人物的思想活動。加強語氣,突出了什麽,表達作者某情感。
(5)反問。又稱激問、反詰、詰問。用疑問形式表達確定的意思,用肯定形式反問表否定,用否定形式反問表肯定,只問不答,答案暗含在反問句中。
作用:加強語氣,發人深思,激發讀者感情,加深讀者印象,增強文中的氣勢和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