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景當未曾參考《神農本草經》
該講義說「從戰國至東漢時期,中醫藥學理論體系基本形成,出現了壹批著名醫家,產生了《內經》、《難經》、《神農本草經》等壹系列重要醫學著作,此為張仲景撰寫《傷寒雜病論》奠定了堅實基礎。故《傷寒雜病論集》雲:『撰用《素問》、《九卷》、《八十壹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並說「《傷寒論》的學術淵源主要根植於《內經》、《難經》、《陰陽大論》等基本理論。藥學理論及方劑運用,則得益於《神農本草經》、《胎臚藥錄》及《湯液經》等」。
「胎臚藥錄」四字作為壹個書名似有不妥。「胎臚」是壹書名,為「婦產科」內容,「藥錄」二字為壹書名,指「本草」。而並《平脈》、《辨證》當為「並平脈辨證」,這是張仲景自己經驗,並「平其脈」、「辨其證」也。「湯液」—詞,首見於《素問·湯液醪醴論篇》,指「米湯」。不知何時候轉為「藥液」的,又是怎麽「轉」的,而供人們寫成了《湯液經》之書的?至於《神農本草經》,其書不見於《漢書·藝文誌》。張仲景生活在東漢末年,亦未曾見過《神農本草經》之書。《神農本草經》乃三國之後作品。
現就《神農本草經》自身文化內容結合當時社會情況考察之。
1、礦物藥列在全書「上、中、下三品」之首,這是當時「服石之風」盛行的反映,魏晉士大夫階級頗多「服石」者,如何晏等等。
2、戰國末期燕齊—帶方士流傳過程中演變為「神仙家」,逐漸為道教所接受,故書中充斥了很多「不老」、「延年」、「輕身」、「神仙」等詞匯。
3、避諱。在《黃帝內經》壹書裏,除「七篇大論」(包括「遺篇」***九篇)為三國作品外,其余篇章在必要時多用「癃」而不用「淋」(不避東漢殤帝劉隆諱),張仲景《傷寒論》、《金匱要略》二書,則全用「淋」而不用「癃」(避東漢殤帝劉隆諱)。至三國時期,又不避「劉隆」諱而「淋」、「癃」同用。如《神農本草經》卷二載:「石龍子……主五癃結邪氣,破石淋」,卷三載:「石蠶……主五癃,破石淋」,皆是其例,
4、「痓」字的出現。《神農本草經》卷—說:獨活主「癇痓」,發髲「療小兒癇,大人痓」,麝香主「癇痓」,牛黃主「熱盛狂痓」,石蜜主「諸驚痓」。卷三說:鼠婦主「癇痓」。考《爾雅》、《說文》皆無「痓」字,而「痓」字首見於張揖之《廣雅》。《廣雅·釋詁》卷三下說:「痓,惡也。」《玉篇·疒部》亦說:「痓,充至切,惡也。」是 「痓」字從「疒」而訓「惡」,其義當為「惡病」。而《備急幹金要方》卷五上第三說「夫癇,小兒之惡病也」,故「痓」與「癇」連用為「癇痓」。其「癇痓」— 詞,亦見於《針灸甲乙經》卷四第—下,彼說「心脈滿大,癇痓筋攣,肝脈小急,癇痓筋攣」。至於「癘」在古代雖也稱為惡病,然「痓」從不與「癘」連用,是 「痓」與「癘」無關也。
可見《神農本草經》晚出於張仲景時代,張仲景不可能看到《神農本草經》。張仲景撰寫《傷寒雜病論》時所參考書目自己就列得很清楚,是撰用《素問》、《九卷》、《八十壹難》、《陰陽大論》、《胎臚》、《藥錄》並平脈辨證,並未說看過《湯液經》和《神農本草經》,註解時不能說張仲景用了這兩書。
「坐」當作「責」解
講義對經文第48條「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句,抄錄杜牧《山行》「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兩句放在教材上,不加自己對關鍵字「坐」註釋,語意模糊。
考《倉頡篇》卷下說:「坐,罪也」,郝懿行義疏:「罪,古罪字,《說文》雲:『罪,犯法也。』《墨子·經上篇》雲:『罪,犯禁也。』犯禁為罪,加之刑罰亦為罪。」《廣韻·去聲·三十九過》說「坐,被罪」,即加之以罪也。在我國古籍上,每有如此用「坐」者,如《脈經》卷八第十五說:「傷於津液,便如爛瓜,亦如豚腦,但坐發汗故也。」《諸病源候論·消渴病諸侯·消渴候》說:「其病變多發癰疽,此坐熱氣留於經絡不引,血氣壅澀,故成癰膿。」《漢書·楚元王傳》說:「夏候勝坐誹謗系獄三年,免為庶人。」《後漢書·五行四》說:「又鄧皇後小人,性行不恒,茍有顏色,立以為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皆是其例。坐,罪也。罪,責也。坐、罪、責三字聲轉可通也。此條「其人躁煩,不知痛處,怎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而「脈澀」,但責之以汗出不徹,故當更發其汗而病愈。
不可把「痙」和「瘛痓」二病混同
講義說:「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汗出則痓」之「痓」字為誤,當據《脈經》、《玉函經》之文校正作「痙」。此說極是。以仲景時尚未創出「痓」字也。然接著又引《正字通》說:「五痙之總名,其證卒口噤,背反張而瘛痓」。把「痙」和「瘛痓」二病混為同壹,不妥。
考《說文·疒部》說:「痙,彊急也,從疒,巠聲。」《玉篇·疒部》說:「痙,渠並切,風強病也。」強與彊同。《靈樞·熱病》說:「風痙,身反折,先取足太陽及膕中及血絡出血。」《傷寒論·辨痓濕暍病篇》說:「傷寒所致,太陽痓濕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成無己註:「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痓者惡也,非強也。……痙謂骨痙而不隨,痙者強也。《千金》以強直為痙,《經》曰『頸項強急,口噤,背反張者痙』,即是觀之,痓為痙字明矣。」是 「痙」乃以「瘛痓」者,《說文·疒部》說:「瘛,小兒瘛疭病也,從疒,恝聲。」《傷寒論·辨太陽病篇》說:「劇則為驚瘸,時瘛疭。」瘛,同瘛。《素問·大苛論》說:「心脈滿大,癇瘛筋攣。」《針灸甲乙經》載此文作「心脈滿大,癇痓筋攣」,則「痓」與「瘛」義通,《神農本草經》卷—說:「發髲……療小兒癇,大人痓」,楊上善《太素·經筋》說:「在小兒稱癇,在大人則稱癲」,癲,是「癲癇」之「癲」,與「痓」字義通。是「瘛疭間發」為「瘛痓」之臨床特征也。這就造成了項背強急,難以屈伸的痙病和卒然仆地、四肢瘛疭的癲癇分而不清。
再者,講義在「[詞解]2」中說:「痓」字《脈經》、《玉函經》均作痙,可從。」然查遍手頭上「清·光緒癸巳景蘇園校刊大字本《脈經》」、「人民衛生出版社1957年9月據光緒癸巳景蘇園復宋本影印出版《脈經》、商務出版社1954年12月重印本《脈經》」、「人民衛生出版社1981年12月出版福州市《脈經校釋》本」,皆作「痓」,諸本無壹作「痙」者。只有《玉函經》作「痙」,也應該寫出書的全名《金匱玉函經》才是對的。為了避免誤會,更要寫明《張仲景金匱玉函經》,因為唐代杜光庭亦撰有壹部稱作《金匱玉函經》的醫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