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把戶口改到原籍?
法律分析:不能隨意改變籍貫。變更籍貫的程序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居民可以變更籍貫: (壹)實際籍貫與登記籍貫不壹致的;(二)原居地行政區劃的調整;(3)我是被收養的,和養父壹起填的。符合上述情況的,本人可以在申報戶口時攜帶爺爺戶籍所在地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派出所(戶籍中心)申請變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報告;經審查屬實的,戶口登記機關應當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具變更或者更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