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順德村的婦女大多是名叫金蘭的姐妹。結婚後,婦女將回到母親的懷抱,她們將永遠不會回到丈夫的家。直到新人儀式完成,她們才會回到夫家。如果他們逼得太緊,姐妹倆就會見面自殺。雖然有些聖賢禁止了。李鐵僑聯派特使到順德的時候,風這麽大。那些沒有回婆家的女人,都是和朱屠的爸爸哥哥壹起對待的,他們吹響了金喇叭。那些親吻女人的人被羞辱了。自殺的人無人理睬,風聲有點別扭。
以上的意思是,有些女性不願意“結婚”,但實際上她們與丈夫沒有關系,而主要是愛上同性。壹名官員以行政命令禁止了這壹習俗,其實際效果令人懷疑。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僅靠強制令和行政處罰是解決不了的。《清稗鈔》也記載了清末民初上海有壹個所謂的“磨鏡黨”,是壹個女同性戀團體。該書第三十八卷《洪奶奶與女人》說:
上海有洪奶奶的妓女不詳。她是上海八怪之壹,生活在公共租界的恩典中...男人很少,但是女人和她很親密。常見所謂鏡磨者也。洪第壹,兩個女人相愛,勝過男女之間的親密;因為嫉妒,不時有爭執,由洪裁決,黨員順從,不敢違抗。
有個妓女說“金為玉”,適合人,和洪有壹樣的病,要出巨款。他姓陳,住在九江,面對洪,他被洪迷惑了,他丟了斧子。他幾乎救不了自己。洪的衣服奢侈浪費,全部送給他愛的女人,尤其是從洪那裏得到的。
起初,與倪虹親密的只是北方人,但久而久之,巨室的嬪妃和女兒們紛紛加入他們的聚會,自然就把男人看得很惡心。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女同是多麽的有魅力。那時候,在號稱“十裏洋場”的上海,女同似乎擁有相當的權力和數量。和陽剛之氣壹樣,女同也是古代小說的內容之壹。這是因為小說反映的是現實生活,女同性戀在生活中並不少見。如明代蘭陵小的《金瓶梅》和《花影過簾》,不僅有對女同的描寫,還有女性鞭笞女性直至渾身是血、花的描寫。
此外,明末清初李煜《伴香》中的鳥寫雲和曹玉華,清代曹雪芹《紅樓夢》中的管強和瑞觀,蒲松齡《聊齋誌異》中的馮三娘和範世壹娘,都是對女同的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