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出土文物,尤其是簡牘壹類的文物,其特點在於:
首先,保存情況差。這些文物在地下埋藏了壹二千年,盡管情況有好有壞,壹般來說都保存得不好。簡牘殘斷缺損,文字漫漶,是普遍的現象。現在我們知道保存最完整的資料要算是馬王堆帛書了(除了敦煌文獻),比起其他的發現來講,保存得太好了。但即使是這樣,到現在也還有相當數量的帛書殘片的拼對有困難。像保存較差的阜陽雙古堆漢墓竹簡,出土時已朽爛成幾厘米長的薄片,保護、整理都很困難。
第二,嚴重擾亂(這主要是指簡牘)。壹種是自然擾亂。遺棄的簡牘自然不必說——本身就是雜亂的。有意埋藏的簡牘,原本多是成卷的,埋藏時間壹長,也會因編繩朽斷,竹簡隨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而在棺內漂移,致使簡牘散亂。還有就是人為的擾亂,如盜墓。自古盜墓之風就長盛不衰,因為它能夠使人驟富。墓葬壹旦被盜,墓中的隨葬品即便沒有被盜走,也會受到嚴重的擾亂破壞。以前的人不了解竹簡的重要性,因為那不算寶貝,不像金、銀、玉、銅器。因此,往往毀壞嚴重。像定州漢墓竹簡,就是盜墓者在墓中失火,使竹簡燒成了木炭。
第三,文本本身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定本或善本,加之上述的原因,簡牘殘斷缺損,散亂失序(有的本身就是垃圾),文字漫漶,文本的完整性更加受到影響。壹般以為,出土文獻未經傳刻,錯誤少,所以對用出土文獻來訂正、校勘傳世文獻的作用說得多。其實,許多古籍流傳到今天,經過後人研究、傳刻,魯魚亥豕故所難免,但在文字使用上還是規範和完善了。出土文獻沒有經過這些,雖然免去傳刻的訛誤,但本身的問題也未得到糾正。在整理馬王堆漢墓帛書的時候,文本反映出的錯誤之多,讓人不能理解。後來知道這些東西多是請人抄寫的,而且抄寫者的文化水平並不高。如張家山漢墓竹簡,很多地方都有抄寫者的姓名(寫在簡的末端),而且不是壹個人抄寫的,所以書寫的風格差別很大。漏抄的、錯抄的,比比皆是(顯然未經過審校。按照我們現在出書的標準,肯定是不合格的)。所以就這個意義上來講,出土文獻不壹定都優於今本。
另外還有壹個重要特點,就是文字的載體主要是簡牘、帛書,此類文物的科學保護是壹個世界性難題,現在還沒有壹個根本的解決辦法。如何有效保護,這是壹個最大的問題。
從這裏也可以看出出土文獻整理出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
出土文獻本身存在這麽多的問題,是否它們就不重要了。恰恰相反,這些地下出土的材料太重要了。因為我們雖然有二十五史,有這麽多的傳世文獻,但是直接看到古代墨跡的機會太少了,資料也太少了。盡管考古發現壹個接壹個,走馬樓吳簡出土後,到現在已全部清理完畢,總數超過13萬枚,有字簡也有近10萬枚,超過以往發現的總和。再加上最近湖南裏耶出土的秦代竹簡,大概總數超過20萬枚;帛書大約有15萬字。盡管如此,考古發現的幾率還是非常小的。在湖北荊州地區,秦漢墓葬集中的地方,考古人員統計過,出土竹簡的墓葬約占已清理發掘墓葬的幾百分之壹。
當然數量是壹方面,更主要的還是出土文獻內容的重要。出土文獻的每壹次重大發現都會給學術界帶來重要影響。上邊提到的甲骨文、敦煌文獻、漢晉邊塞竹簡等是這樣,20世紀 70年代以來,如銀雀山漢墓竹簡、馬王堆漢墓帛書、睡虎地秦墓竹簡、吐魯番文書、居延簡、張家山漢墓竹簡、侯馬盟書、懸泉置簡牘、包山楚簡、郭店楚墓竹簡等的發現,更是這樣。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無法壹壹說明。
出土文獻的整理出版歷來受到國家的重視,國家古籍整理規劃項目中就有專門的“出土文獻”壹類,許多出土文獻的整理項目都被列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我們從此類圖書獲得出版界的最高榮譽——“國家圖書獎”的情況,也可看出國家和社會的重視程度。國家圖書獎的評獎已舉辦了五屆,獲得國家圖書獎(包括榮譽獎和提名獎)的有《甲骨文合集》、《睡虎地秦墓竹簡》、《殷周金文集成》、《英藏敦煌文獻——漢文佛經以外部分》、《上海博物館藏敦煌文獻》、《吐魯番出土文書》(圖版本)、《漢西嶽華山廟碑》、《郭店楚墓竹簡》、《敦煌變文校註》、《敦煌文獻分類錄校》、《北京大學藏歷代金石拓本菁華》、《納西東巴古籍譯註全集》、《甘肅藏敦煌文獻》等。“出土文獻”作為國家圖書出版中很小的門類,國家給予的高度重視和榮譽是很特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