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節日主要有吃年、端陽節、踩山節、民族場(苗場節)等。吃年即過春節(過年),苗族稱“Ndaoxzhab”。時間為正月初壹至十五,分小年和大年。年前4~5天時間,人們忙掃地、洗衣、磕粉面、殺年豬、炕臘肉等壹系列準備活動。過小年時間三天。大年三十打糯米粑,晚上家家戶戶都要放鞭炮,吃團年飯,飯前要先祭祖先即請祖先來過年。初壹早上吃湯圓,中午吃新年飯;初三烙米粑送走祖人,初三至十四為走親訪友、相互拜年時間;十四偷青,周圍熟人相互作惡作劇娛樂,但不偷豬牛牲口和大宗財產;十五過元霄節(即過大年)。
端陽節,苗語稱為“NaoxDausYangx”。壹年壹度漲端陽水,人們借機祭龍神。節日氣氛已經不太濃厚,主要是以改善生活為主。
踩花山,苗語稱為“NGHOUKDaox”。全縣苗族普遍舉行,時間在正月初壹至正月十五(即春節期間)。各地聚會時間不壹致,梘槽的溝邊、豐巖,是初壹到初三;白臘的高漆林是初壹至初四;黃坭的柏楊河是初壹到初八;合樂的寶佤山是十三到十五;大樹的草壩是十五。
踩花山起源很早,帶有生殖崇拜之遺風,多為苗族結婚數年後無子嗣人家舉辦亦可多家合辦。傳說很早以前天造苗祖公苗祖婆不育後人,遍遊天下,天神“OKBuad”給苗祖公看完三把米卦,叫苗祖公去跳花壇(trotnilndrual);給苗祖婆看完三個蛋卦,叫苗祖婆立花桿(zhangtnjexbangx)。由於踩花山,天神“NzuxNyongsLous”方讓苗祖公和苗祖婆生兒育女,發旺如街市,因而欲求子就得踩花山。踩山結束時,祭司要做十二個泥蛋連同花桿送往下壹舉辦者家中,這是因為遠古時兄妹成婚生十二蛋才繁衍各族祖先。上面的傳說或儀式都充分說明踩山的古老性和生殖崇拜之功能。現大,已發展演變成大型群眾性文化交流娛樂活動。
踩花山的第壹天上午舉行立花桿儀式,標誌踩山開始。這天,人們穿著最精美的服飾上山唱歌跳舞,熱鬧非凡。最後壹天,舉行倒花竿儀式,至此踩山結束。
踩花山是苗族的壹次群眾性春遊踏青活動,人們會親訪友,相互交流,開展各種文娛體育活動。男女青年可無拘無束地交談、對歌,是表年交友、談情說愛的極好機會。這和封建社會所謂的“男女授受不親”形成鮮明對比,開了自由戀愛的先河。
趕民族場分春秋兩季,僅限於合樂、震東、麻城、摩尼四處,每場只趕壹天,各地時間不盡壹致,合樂場是農歷六月二十三,震東場、麻城場是二月初二和七月初二,摩尼場是二月初三和七月初三。趕場天,人們早早來到場周圍,相互打扮,換上最新最美的衣裙,匯集場上男男女女,老老小小,成群結隊,吹著蘆笙,手牽著手,有說有笑,親親熱熱地在場上活動。有的拉家常,有的交流生產信息和生活經驗,未婚青年則註意特色意中人,或與意中人談心,表達愛戀之情。 合樂苗族鄉苗族服飾以女裝樣式最多,主要以下四種類型。Ⅰ型服飾:主要分布在分水、黃坭、兩河、高峰、白臘、龍鳳、敘永鎮、落蔔、後山、營山、觀興、楓槽、石壩、水潦等14個鄉鎮。該型服飾的婦女頭盤青毛線,包青帕或頭戴托圈,外繞青毛包白帕,穿繡花反托肩,花袖,花牌,右衽短衣,蠟染繡花百褶裙,花圍腰,花飄帶、白裹腿。Ⅱ型服飾:主要分布在摩尼、赤水、麻城三個鄉鎮。該型服飾藍布,黃色為基調,男子包挑花白帕,穿翻花領右衽麻布長衫,拴花腰帶;女子包挑花白帕,穿大花領牌右衽短衫,腰拴圍膘,穿蠟染挑花褶裙。Ⅲ型服飾:主要分布在合東、震東兩個鄉鎮。男子包白帕,右衽花領花牌長、短衫,拴繡花帶;女子盤青毛線盤,穿右衽花領花牌短衫,拴小圍腰,穿百褶裙,纏綁腿。該型服飾顏色以青布、黃色圖案為基調。Ⅳ型服飾:主要分布在興隆鄉。女子頭盤白長帕,穿繡花反托肩,花袖,花牌,右祍短衫,拴短圍腰,穿長褲。
苗族服飾所用蠟染剌繡工藝獨特,苗族姑娘或婦女用蠟刀憑借自己豐富的想象和嫻熟的工藝,以花鳥蟲魚等動植物為圖案,在棉布或麻布上繪出各種各樣形態逼真、線條流暢的優美圖案。通過煮洗將蠟質去掉後,再在蠟染圖案上點綴彩繡,巧妙地將蠟染藝術和刺繡藝術融為壹體,制作出美麗的服飾。 苗族的婚姻,歷來自由自主,男女雙方自訂終身。形式有兩種壹是節日先唱歌換腰帶而後聘娶;二是通媒議聘資。壹般來說,苗族青年男女相互接觸較隨便,但交友、戀愛、結婚則較嚴肅和慎重。未婚男女在踩山、趕場或其它場所(包括媒人介紹),相互結識了解愛慕。雙方有了感情後,經父母允許便可訂婚和舉行婚禮。婚前,男方須送給女方母親壹定的奶母錢或奶母布,稱為“njaot”。苗族辦理婚事,有的從簡,有的繁雜,壹般經過提親、看人戶、吃放口肉、舉行婚禮五個過程。吃放口肉、舉行婚禮時,男女方的伯爺、叔子必須到場;較豐富。如吃放口肉、舉行婚禮時,男女方的伯爺、叔子必須到場;接親時,迎送雙方都要各有壹對結發夫妻負責接送;舉行婚禮期,新娘都由女家陪伴女眷相陪食宿,新夫婦不得同食宿,須到女家“回門”後方可同宿等。
苗族家庭長期以來實行壹夫壹妻制,解放前因特殊情況有個別實行壹夫多妻,如妻不育,經同意可娶妾,或家庭富裕者娶妾。苗族家庭內部,夫妻地位平等,對重大事件或財產的處理雙方都先商量後辦理。財產的繼承只有兒子才有繼承權,無子可抱養或招贅婿。 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苗族的文學作品燦若星辰。這些作品與苗族的生產、生活密切有關,反映他們的歷史、風俗習慣、心理狀態、審美觀念和藝術情趣,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和濃郁的鄉土氣息。由於苗族過去沒有文字,這些文學作品主要表現為口頭文學,其內容豐富多彩,有《天地歌》、《祭祀歌》、《情歌》等等。這些古歌敘述了苗族開天辟地的神話傳說、繁衍人煙、戰天鬥地及遷徒轉移等歷史發展場景,靠口傳心授流傳至今,可謂是壹部活生生的苗族歷史。
近現代,研究和記錄敘永苗族的書籍有萵逸夫所寫的《川南鴉雀苗的婚喪禮儀》(1962年臺灣出版社出版),用國際音標翻譯和各種風俗習慣,是壹本比較系統研究敘永苗族的不可多得的書籍。另外,川大外籍教授葛維漢用英文所寫《川苗習俗》,對敘永苗族也有記載。宜賓、瀘州兩地市有關縣區合編《四川苗族古歌》,用苗文比較全面記載了川南苗族口頭歌謠,填補了川南沒有苗文編寫記載苗族歷史的空白。其內容包括了天地日月的形成和變化,人類物種的起源和發展,婚姻、喪葬的形式和過程等方面內容,從不同側面反映了苗族人民豐富的哲學、歷史、文學、政治、經濟民俗等思想和觀點,是壹部重要的民族古籍文獻。由於川南苗族語言相同,風俗大同小異,該書也編入敘永搜集的部分苗族古歌,如《YangxLousNeNb》(即《楊婁右倫》)等。 合樂苗族鄉苗族的喪葬,禮儀較多,大同小異。人逝世後普遍先停巳於堂屋西側,合樂、麻城、摩尼、赤水等地的則在死者房間停屍,請祭司用未經閹割的雄雞壹只、弓壹張和竹卦壹對為死者“指路”,指引亡魂回到東方故地黃河去與老祖宗會聚。然後給死者穿壽衣,移屍進堂屋入棺,棺材橫置於堂屋上方。在堂屋中間立木(樹木要新砍的,上端要留壹帶葉杈枝),吊上大鼓,笙鼓齊奏,追掉祭奠。子侄媳及弟媳要通夜輪換手執火把為亡人照明,祭司、家屬、親戚要唱喪歌悼念死者。子女、親朋要殺豬、打牛、殺雞或宰羊進行祭奠,名為交牲口。最後,按下吉日進行土葬。解放前,多為橫葬,即頭東腳西葬式。苗族多有墳山,聚集而葬多者上千墳墓,少則幾百。采用這種獨特葬法是因為苗族祖先是從東方遷徙而來,好讓亡魂回到東方故土與祖先亡靈聚會。後來受漢俗影響,逐步改為順葬,且多信風水,須擇地而葬,不再聚集。
數年後,子女親屬要為死者“uatvanhb”(做齋)再次追悼祭奠死者。為死者解去魂魄。“uatvanhb”完備將死者魂魄送家門喪事基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