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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秘書這些詞是怎麽來的,好像中國以前是沒有的

書記

①指書籍、書牘等:閉戶讀書記;數通書記相報謝。

②舊時指從事公文、書記工作的人。也專指擔任抄寫工作的人員:他在當書記。

③政黨各級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中國***產黨中央委員會設總書記;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和基層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均設書記。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善於團結好委員會中壹班人;抓好黨風建設,督促、檢查黨的各項工作等。書記和委員之間是平等的同誌關系,重大問題由委員會通過表決決定。

秘書

壹、國外的定義

1.西方發達國家的定義。國際職業秘書組織(英文全稱:professional secretaries international)

是以歐美等發達國家為主的跨國秘書組織,它給秘書所下的定義是:"具有熟練的辦公室工作能力,不需上級

敦促即能主動負責、積極進取、幹練果斷、能在授權範圍作正確決定的經理助手。

2.原蘇聯的定義。認為:"秘書是壹項普通的職業,其職能主要為機關提供稱作秘書的輔助性、事務性和

信息性的服務。"這主要指機關秘書,因為私人秘書不是主體,它強調的是全面輔助領導與為領導服務的秘書

職能。這個定義較接近我國的情況。

3.日本的定義。日本學者認為秘書是"幫助與處理各種事務的工作人員";還有通俗的說法:"秘書是全能

運動員"。這突出表明了秘書的工作範圍是隨著領導人的工作範圍而變化的,"賦予性"強,是很難明確界定的

,同時也強調了秘書為領導人服務的"直接性"。日本社會具有東西交融的特點,它對秘書必須絕對忠於領導的

要求特別強烈。

以上國外定義的***性:(1)秘書是壹種社會職業,而不僅是壹種官職名稱;(2)秘書主要是為領導服務

的人員。不管要求與權限有何不同,前壹點與我國的現狀是有差異的,在我國秘書主要地還是壹種職務名稱,

而沒有完全社會職業化;後壹點則是古今中外秘書的***性,即壹切秘書都是為其領導人服務的助手,沒有領導

就沒有秘書,正是領導人的需求,導致了秘書工作的產生與秘書的誕生。

二、我國對秘書定義的各種說法

我國自80年代以來,對秘書的定義進行了探討,並有所進展,各家界說多種多樣:

1.1979年《辭海》秘書詞條寫道:秘書是"職務的名稱之壹,是領導的助手。秘書工作是壹項機要性的工

作,它的任務是收發文件、辦理文書、檔案和領導交辦的事項,各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壹般均設有秘書工

作部門或秘書工作人員。"

2.1982年毛含德教授在《秘書學概論》(內部版)中說:"秘書是壹種職務的名稱……是在國家政權單位

、事業和企業單位中,協助領導綜合情況,研究方針政策,密切各方面的關系,辦理文書、檔案、人民群眾來

信及其他日常行政事務的人員,也是壹種職稱。" 提出了研究政策問題是正確的,但"職稱"只是壹種設想。

3.1983年張金安、常崇宜在《秘書學概論》中認為:"秘書是壹種職務、也應當是壹種職稱","是領導的

耳目、助手和參謀。" 當時"信息"壹詞尚未流行,"耳目"實際上指這個意思;另外這是第壹次明確提出了"參

謀"問題。但"職稱"之說是不確的。

4.1986年張家儀在《秘書》雜誌上撰文認為:"秘書是身處領導機構或附著個人,撰制掌管文書,輔助決

策,並處理日常事務的服務人員。"並認為"秘書從事的工作也就是秘書職業,秘書職業也就是服務性的,所以

秘書決不是壹種職務而是壹種職業。"

上述秘書的"近身"特點(即"身處領導機構")是1985年底李欣在武漢提出的;輔助性是上海樓宇生強調的

秘書的本質屬性;社會職業化是常崇宜1983年在《秘書學概論》中提出的。張家儀概括較好,反映了秘書學研

究的深度。但"附著個人"的提法不準確,講"秘書決不是壹種職務"也嫌絕對化。

5.1987年常崇宜在《現代秘書工作》壹書中認為,"秘書是壹種職務名稱,也是壹種社會職業。是領導機

關首腦或特定領導人員的助手。各種秘書的具體助手作用各不相同,但都是通過輔助領導,直接為領導服務去

體現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

這是試圖對公務與私人秘書、各行業、層次、工種秘書作出的廣義定義,其中的"特定領導人員"包括了私

人秘書的領導者,正由於是廣義,文字概括不精練。

6.1987年劉祖遂、王守福在《通用秘書學》中認為:"秘書是社會職務的名稱之壹,是為領導中樞和領導

者提供綜合性、輔助性服務的公務人員。" 這裏明確指出"公務人員",是壹種狹義的定義。

7.1989年董繼超在《公務秘書學》中認為;"所謂秘書,就是掌管文書並直接輔助上司全面處理事務的人

員。" 這裏用了"所謂"二字,並沿用了論述秘書活動方式的辦法,以及強調了"事務"而未提"參謀",反映了定

義的難度。

此外,筆者所見到的我國秘書界著名學者李欣、王千弓、翁世榮等在他們的論著中,都沒有直接探討定義

問題。1990年袁維園主編的《秘書學》也只講到秘書"是廣泛的社會職業之壹",是"壹種行政職務"。

歸納起來,各家說法中涉及的有四個問題:(l)我國秘書是壹種職務名稱,還是壹種社會職業,或者二

者兼有?(2)我國秘書的主要職能作用是助手,還是參謀,或者二者兼有,又如何準確表達?(3)對秘書下

定義時應主指狹義的辦公廳室中的秘書,還是應包括廣義的如研究室、信訪局、保密局、檔案局等與辦公廳室

獨立平行的機構、甚至業務科室中從事秘書工作的人員?(4)私人秘書的情況很不相同,但數量正在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