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省文化藝術工作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文化藝術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協調重要文化政策調研工作;承擔廳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復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指導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計劃財務處。
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文化系統的統計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藝術處(文化科技處)。
擬訂全省文化藝術事業及文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協調重點文化藝術科研項目攻關和重大成果推廣;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指導重點藝術生產和省直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協調、指導重大藝術比賽、展覽和演出活動;協調、監督和實施藝術考級的政策和標準;承辦藝術考級機構的有關事宜,指導和管理全省藝術考級工作。
(五)文化市場管理處。
擬訂全省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管;承辦網絡音樂美術娛樂、網絡動漫(不含網絡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網絡演出劇(節)目、網絡表演業務和手機音樂的有關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遊戲服務(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進行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
(六)文化產業處。
擬訂全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化產業基地建設;督促指導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動漫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
(七)社會文化處(少兒藝術處)。
擬訂全省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公***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社區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和文化館(站)事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享工程建設和文獻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全省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室建設。
(八)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擬訂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承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和傳承;組織開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監督和評估。
(九)對外文化聯絡處。
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工作;組織開展對港澳臺的文化交流工作;承辦執行中外文化合作協定、文化交流項目的有關工作;配合國家外交戰略和重大活動,統籌協調開展重要節日、紀念日等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人事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文化藝術行業人才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全省性文化社團成立、變更、註銷的審查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廳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置機關黨委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省紀委派駐省文化廳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文化廳監察室。行政編制3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