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分陜”,是以今河南省三門峽市的“陜”為分界線,把西周王朝的統治區劃分為東西兩大行政區,由周王朝的開國重臣“分陜而治”。當年周召二公商定,鑿了壹根高三米五的石柱栽於分界之處,稱作“立柱為界”。據史籍《左傳·隱公五年》記載:“自陜而東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
“周召分陜石柱”原立於陜塬(今河南陜縣張汴塬),後移至陜州北城墻上,唐朝時期有人作銘於上,謂“周召分陜所立界石”。考驗其字,屬於唐朝武則天時期所勒。今名漫漶,字剝蝕脫落不可復識。
民國二十壹年(公元1932年)3月,“周召分陜石柱”北移至陜州民眾教育館。1957年因三門峽大壩蓄水,陜州城屬淹沒區,移至人民公園。1967年移至市圖書館。1977年移至文化宮。1981年移石於三門峽博物館,當時石柱位於院子正中間,1988年移到車馬塑像展廳門口的水池旁保護收藏。2005年7月20日,采用封閉式保護。
據歷史學、考古學、地質學專家考證,“周召分陜石柱”是中國歷史上有文字記載的最早壹塊界石。古籍所稱“陜西”,均指今河南省陜縣以西的地區。元、明兩朝之後,陜西省之得名亦源於此。
周、召二人“分陜”後,派族中貴族前去管理,稱為“分陜之重”,即指朝廷委任守土的重臣。其後裔子孫遂以“陜”為姓氏,稱陜氏。
成語有“分陜之重”:陜:古地名,今河南省三門峽市壹帶;重:重任。指周成王時,周公、召公分陜而治。後指朝廷對守土重臣的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