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少數圖書館需要實名辦理借書證才能看書借書。例如,國家圖書館接收16歲以上的讀者(兒童圖書館接收6至15歲的兒童)。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通行證或臺灣同胞回鄉證,可免費首次申領國家圖書館讀者卡,享受讀者卡基本功能,符合其他相應條件的按程序辦理擴展功能。
身份證的作用:
1,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2.兵役登記;
3.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
4.辦理出境手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總結壹下,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號碼、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館法》第三十三條。
公共圖書館應當按照平等、開放、享受的要求為公眾提供服務。
公共圖書館應當免費向公眾提供下列服務:
(壹)文獻信息的查詢、借閱;
(二)閱覽室、自習室等公共空間設施開放;
(3)公開講座、閱讀推廣、培訓和展覽;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免費服務。
第三十四條
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設立兒童閱讀區,根據兒童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人員,開展兒童閱讀指導和社會教育活動,為學校開展相關課外活動提供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單獨設立少年兒童圖書館。
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特點,積極創造條件,提供適合其需求的文獻信息、無障礙設施和服務。
第三十五條
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根據自身條件,為國家機關制定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相關問題的研究,提供文獻信息和相關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