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紙張發明以前,書寫材料主要是竹簡或木板。書信則大多寫在木板上,寫好後用同樣大小的木板蓋在上面,用繩索捆好,為了防止人們隨便拆看,就在捆結處放壹塊泥塊,用印章印在泥塊上,這就是“封泥”。是當時印章的主要用途。晉末南北朝以後,紙張取代了簡牘,人們就用印泥印在紙帛上。典型的印泥以朱砂、麻油和艾調和而成。唐代以前印泥曾用黑色或藍色,後世都用朱色,只是遇到國喪或家喪才在壹定時間內使用黑色或藍色。
秦漢以前,官印壹般2.5厘米見方,大印可到5~6厘米,私印壹般1~2厘米。後世加大,官印可到10厘米。藝術篆刻則不受任何限制。古代印佩戴身上,壹般體積較小,上面有紐,簡單的是瓦鈕或鼻紐,精致的則有各種獸紐,如獅紐就是最常見的壹種。元末明初,文人治印開始采用質地較軟的葉臘石作為治印材料,治印壹藝也就由篆書到刻印完全轉入文人之手,從而開始了文人治印的繁榮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