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的防凍防霜,古籍中記有多種多樣的措施。例如《齊民要術》記載,在黃河中下遊栽培石榴,每年農歷十月起,需用草纏裹樹幹,至次年二月除去;栽培板栗,幼齡時也要如此;栽培葡萄,每年農歷十月至次年二月間,采用埋蔓防寒。
宋代的《松漠紀聞》載,有在高緯度的寒冷地區,栽培桃、李等果樹,創造了埋土防凍的人工匍匐形栽培法。
史籍中記載的果園防霜的方法主要是熏煙,其次覆蓋。熏煙法最早見於《齊民要術》,其後歷代典籍中也有涉及。
在江蘇太湖洞庭東西山栽培柑橘,冬季極寒時,也要應用熏煙以防霜雪。荔枝的耐寒性次於柑橘,尤其是幼齡時,根系入土尚不深,更易罹霜害,所以宋代蔡襄在《荔枝譜》中指出,幼齡荔枝在極寒時要覆蓋或熏煙以防寒。
杏是壹年中開花最早的果樹,特別易罹晚霜為害,因此,唐代《四時纂要》、明代《群芳譜》等不少典籍都提到,杏園在花期要註意及時應用熏煙以防霜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