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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三絕禮飲?

酒是個東西,因為有酒精,能讓人興奮恍惚,有興奮劑和麻醉劑的作用,真的很奇妙。膽怯者為勇氣幹杯;抑郁的人喝它是為了借酒消愁;儀式喝它作為禮物;快樂的人喝它來慶祝他們的快樂。但是,如果妳沒有很好的分寸感,喝多了,恐怕會高興得不得了,難過得不得了,事與願違。

自西周以來,建立了壹套相對規範的飲酒禮儀,成為那個禮制社會的重要禮儀之壹。

正式宴會,特別是皇家宴會,要設酒官監督飲酒儀式,名為酒監、酒吏、酒令、明政府。他們的職責壹般是檢查酒席秩序,把違反禮儀的人趕出酒席。然而,有時他們的職責不是這樣的。他們經常勸酒,反而捉弄喝酒但不醉或因醉酒不喝的人,甚至致人死亡。比如,俗話說,戰國時期,魏文侯與大夫飲酒,命公以“酒令官”的身份,利用不友善,就是酒令官。公對不厚道的事很認真,與君臣相見:“不飲者浮於白。”換句話說,誰不喝完他的那杯,就罰另壹大杯。沒想到,魏文侯第壹個違反了這個規定,他喝個不停,於是拿了壹大杯,想懲罰壹下他的君主。魏文侯看了看這杯酒,沒理它。服務員在壹旁說:“不要不近人情,請快退下。陛下已經醉了。”不僅官騎不退,還引經據典說,做大臣、做君子都不容易。他斬釘截鐵地說:“今天,陛下同意設立這樣的酒令,但這是不可能的。這能做到嗎?”聽了這話,魏文侯說了聲“好”,端起茶杯,壹飲而盡。酒後還說“以公乘為賓”,誇他。

據《韓曙高傳》記載,齊悼的次子劉璋,也是壹個意誌堅強的人,做事認真果斷。有壹次,當他在宴會上服務時,呂後讓他做壹個葡萄酒收藏家。他對呂後說:“在我關上門之後,請允許我用軍事手段喝酒。”呂後想都沒想就同意了。所謂軍酒法,就是嚴字當頭,不妥協的話。酒快喝完的時候,劉璋叫人載歌載舞來招待。這時,壹個呂後家族的成員因為喝醉了酒偷偷溜出了宴會廳。劉璋知道後,追了出去,拔出長劍,要殺那個人。他回來向呂後報告說,有人從酒後逃跑了。我按照軍法辦事,砍了他的頭。呂後和左右聽了,大驚失色。但由於劉璋按軍法已被允許飲酒,壹時不能責怪,壹場盛大的酒席不歡而散。劉璋此舉,固然有朝廷內訌的背景,但酒筵上酒吏職責的重要性,也確實在這裏體現出來了。

像劉章這種對醉人不手軟的藏酒人,歷史上不止他壹個。《三國誌·兀術與孫皓》的故事說:孫皓每次與群臣宴飲,“皆鹹而使沈醉”,大家都會喝醉,難得。為了達到這壹目的,在酒宴上專門任命了十名負責監督的黃門郎,稱為“通司官”,即酒官。這十個人不能喝酒,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整天站著,仔細觀察酒席上大臣們的言行。酒席結束後,十個人向孫浩報告了他們所看到的情況。“各打各的錯,看著怪,假言,未能解除。大的是刑,小的是罪。”我要讓妳再次喝醉。喝醉了還不說胡話,真可笑。孫權早年也有過類似的荒唐舉動。三國誌·兀術·張說,孫權在武昌釣魚臺喝醉了,命宮人把大臣們灑滿湖水,命他們喝到爛醉,要醉到放下杯子才可以。玩這種把戲恐怕得多設幾個酒監。

任何事物都有雙重性,都可以向相反的方向進化。葡萄酒官員職責的雙重性質非常有力地說明了這壹點。但歷史上明確要求喝醉的酒席並不多。應該說大部分還是講究禮儀的。古人在飲酒時提倡“柯文”,也就是說,雖然喝得多,但要能控制自己,保證不失言失態。《詩經·瀟雅小碗》雲:“人皆聖人,而飲酒。”《詩經》中有詩批評飲酒無禮儀的行為。比如嘉賓開頭的酒席,嚴厲批評那些不守禮儀的飲酒者。當他們喝醉的時候,他們的外表是淩亂的,他們壹直坐起來,不停地跳舞,胡說八道,大聲喊叫,穿著歪斜。還主張利用酒監和收酒員維持秩序,保證飲酒有禮貌有禮貌,並教導人們不要“無知”和狂飲。

唐朝的人喝酒很少節制。大概從宋代開始,人們對飲酒的規範和儀式飲酒就比較強烈了。到了清朝的時候,文人著書立說,把禮飲的規矩壹壹陳述,約束自己,勸世。這些作品叫做《葡萄酒建議》、《葡萄酒政策》、《葡萄酒政策》、《葡萄酒評論》等等。阿清詩人張金濤寫過“以小見大”、“讓每壹個客人都盡興”、“寬嚴相濟”、“量力而行”、“不強求難”等句子。可以看到清代普遍奉行的禮制和飲酒規範的具體內容。

我們知道唐朝的人愛酒,尤其是文人。其實漢朝不是這樣的,也不遜於唐朝。漢代人普遍嗜酒,所以對酒的需求很大。無論是皇族、達官貴人、富商,都有自己的作坊制曲釀酒,也有很多手工小作坊,自己釀酒,自己賣。壹些作坊的規模發展很快,很多作坊主也因此變得異常富有,有的甚至成為“富人家”,這是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的事實。

漢代酒的酒精含量較低,不易久藏,久藏會酸敗。由於酒中含水量較高,酒味不濃,而波斯鍍金銀壺能使人喝盡石頭而不醉。到了東漢時期,產生了度數稍高的酒,飲酒人數逐漸減少。西漢時,壹杯米產三杯酒以上;到了東漢時期,酒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漢代的酒大多以原料命名,如黃酒、小米酒、糯米酒、米酒、酒、甘蔗酒等。還有壹些添加了配料的酒,如花椒酒、柏樹酒、桂花酒、蘭花酒、菊花酒等。優質葡萄酒往往以釀造季節和酒的色澤、口感來命名,如春酒、春酒、冬酸酒、秋酒、黃酒、白酒、金漿醪、甜酒、香酒等。漢代名酒也以產地命名,如宜城老、蒼梧青、中山東釀、茫廬、茫白、柏波等。這些酒名不僅可以在古籍的描述中找到,也可以在出土的竹簡和酒器上找到。

《漢書·食貨誌》講漢代飲酒之重,說是“禮會,無酒”,無酒,無客,無宴。有了很多好酒,有了很多喝酒的機會,很多人不自覺地加入了喝酒的行列,成為了酒鬼。有意思的是,漢朝的人並不以身為酒鬼為恥,自稱酒鬼的人也不少。如有自稱“酒鬼”的李思校尉蓋寬饒(《漢書·蓋寬饒傳》);還有壹個自稱“萊酒者”(《韓曙施立奇傳》);開國皇帝劉邦曾經是個浪蕩子,經常醉倒在酒店(《史記》);東漢著名文學家蔡邕,因在途中醉酒,曾被稱為“醉龍”(《龍城記》)。繼王莽之後登上天子寶座的皇帝劉璇,“日夜與女子在後院飲酒,群臣談不上事,醉了卻看不見。”必要時,他們會找壹個侍從坐在幕布裏,替他會見大臣。始皇帝韓夫人更是嗜酒如命。每當這對夫婦喝壹杯酒,她就大發雷霆,認為這毀了她的美貌。有壹次,她壹巴掌就把書案打碎了。說起來,史記中女酒徒不多,韓夫人應該是為數不多的。(《後漢書·劉玄傳》)

還有被曹操殺死的第二十世孔子的孫子孔融。他也很愛酒,經常感嘆“客人總是滿的,瓶中酒不空,我無後顧之憂!”再比如荊州刺史劉表。為了充分享受這杯酒,他特地做了三個主人,第壹個名叫博雅,第二個名叫仲雅,第二個名叫吉雅。分別裝7升、6升和5升酒。設宴時,所有的客人都應該喝醉。宴會上還準備了壹根大鐵針。如果發現誰喝醉了,就用這根鐵針紮他,測試他是真醉還是裝醉(《施典論》)。中山夫婦王墓的考古發掘,發現了30多個高70厘米的陶制大酒缸。大桶外面的紅書是“喝小米十五石”、“幹撈十五石”、“小米酒十壹石”、“米酒十壹石”。據估計,這些大桶在當時容納了5000多公斤的酒,還不包括其他銅罐中的酒。《史記·五家列傳》說劉勝“好酒好肉為他人吃”,應該說是比較現實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