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姓氏最早可以追溯到母系氏族時代。當時由於族際認同的需要,每個氏族都會有自己氏族的專用名稱,而這個名稱實際上是所有氏族成員的同姓。中國古代的姓氏有姬、姜、夷、桂、瑤、豪等,都來源於“女”字,這也反映了姓氏起源於母系氏族社會。
按照現在的概念,姓和姓的意思是壹樣的,但在先秦時期,姓和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姓是氏族組織的名稱,姓是氏族內部家庭組織的名稱。之所以會出現姓和姓兩級結構,是因為當壹個宗族由於世代的漫長和人口的增長而規模不斷壯大時,宗族中某些成員之間的血緣關系會越來越弱,有些成員甚至會找不到與他人的血緣關系。這時,宗族中壹些血緣關系密切的人會形成壹個次壹級的血緣組織,次壹級的血緣組織之間也會有相互認同的符號,這就是“師”。
姓氏和姓氏作為不同等級血緣組織的名稱,在先秦時期就有了明確的區分。古人說“姓三代不同”,就是由此得出的結論。
首先,在追溯祖先上,由於姓氏所代表的氏族組織歷史悠久,世系模糊,其真正的祖先已經無法追溯清楚,每個姓氏只能來自壹個想象中的祖先——往往是半神;但由於最近的家族組織歷史和明確的世系,其祖先大多可以準確得知。比如春秋時期的三個兒子分別建立了氏、叔侄和氏家族,而氏的祖先可以上溯到清福,氏的祖先可以上溯到叔侄雅,氏的祖先可以上溯到姬友,而同姓“姬”的三個祖先只能找到。
其次,在姓氏的應用規則上,先秦時期男性用姓,女性用姓。顧嚴武,“日之祿?據原姓氏篇,“考以《左傳》(指《左傳》——據作者)。250年之間,誰被男人叫過?沒事!”正是基於此的討論。現在壹些關於姓氏的書籍,也已經給先秦時期的男性起了姓氏。比如周文王叫“姬昌”,武王叫“姬發”,周公叫“姬旦”,其實都是不符合先秦實際的不正確稱謂。先秦典籍中經常提到周公,沒有壹部稱之為“姬旦”。他被稱為“姬旦”,這是晚於晉書。王渾傳。大概到了晉代,人們對先秦時期姓氏的應用規則還不是很清楚,所以依附於後來的制度,之後更是謠言四起。
先秦時期的人,既有姓,也有姓。比如周公,姓姬,姓周;再比如孔子,他姓子,他姓孔。女性也是如此,著名的,姓“姬”,姓“蘇”;的姓是“斯”,他的姓是“贊美”的微笑。
戰國時期,隨著社會血緣組織的結構形式由氏族、家族向單級個體家庭轉變,古代的姓氏制度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首先,姓氏和姓氏合並,原姓氏和姓氏不加區分地成為新姓氏體系中的新姓氏。從此以後,無論叫“姓”、“姓”還是統稱“姓”,都是代表單個家族的名字。
其次,姓氏的應用不再有男女之分。無論男女,他們的個人稱謂都以“姓+名”的形式出現。人們熟知的嬴政、秦王、刺殺嬴政的荊軻、為荊軻送行的高見禮,都是“姓+名”的稱謂。
第三,過去同姓是指同宗同宗,同宗同宗,但姓氏合流後的新姓大多是由以前的姓氏轉化而來,所以改變後的姓氏不壹定有相同的血緣關系。比如春秋時期的幾個國家都有孔子,魯國的孔姓屬於商朝的後裔(孔子出自這個分支);鄭的孔姓是姬,在之後;孔姓桂,相傳為虞舜人。改了之後,這三個孔都改成了孔,但是沒有必然聯系。
新姓制度自戰國中期確立以來,壹直沿用至今,期間具體姓氏有增有減,也出現過壹些死亡。比如曾經在孔子弟子中出現的“齊”、“壤土”等姓氏,在後世已經全部消失,而“呼延”、“尉遲”等姓氏則在某些時候加入了姓氏大軍。姓氏作為壹種整體文化,總是活躍在政治生活、民族關系、心理民俗等各個方面。
比如中國歷代皇帝都是把自己的姓給英雄,吳人被孫策喜歡,就把自己的姓給了孫。西魏王傑因戰功卓著,被封於。唐朝時,羅毅因歸順李淵,賜姓李。賜姓實際上是皇帝通過建立準血緣關系,形成假想的“同姓”(對於不服從大臣的,將處以剝奪其姓氏的懲罰)來褒揚臣子,以鼓勵其效忠。這裏的姓氏本質上和金銀玉器絲綢等有形的物質壹樣,已經成為政治手段的壹部分。
再比如,中國歷史上多次出現少數民族姓氏漢化,漢族姓氏民族化的情況。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最為著名。當時144個鮮卑姓氏壹次性改為漢族姓氏,拓跋氏改為袁氏,獨孤氏改為劉氏,都是眾所周知的例子。事實上,漢族姓氏屬於少數民族的情況並不少見。北周時,蔡、張、周等漢姓改為大理姬、遲氏、車非氏。宇文泰出了李泌姓塗和,趙貴姓,楊尚希姓蒲,都是少數民族漢族姓氏的例子。少數民族姓氏的漢化和漢族姓氏的少數化豐富了中國人的姓氏,姓氏也成為這裏民族融合的證據。
再比如,中國古代壹直存在單音節姓氏的現象。東漢末年,應劭寫了《關隘?姓氏,壹* * *收錄了當時常見的500多個姓氏,其中復音姓氏150多個,幾乎占全部姓氏的三分之壹;到北宋初年,錢塘儒生編纂的《百家姓》還收錄了當時常見的500多個姓氏,但復音姓氏只有60個,僅占全部姓氏的十分之壹多壹點。復音姓轉化為單音節姓,或者通過連讀、失音、弱化、同化、縮短等語言學方法自然縮短姓氏長度;或者通過人工刪除,多音節姓氏只保留壹個音節。無論如何,“經濟原則”在起作用,即在保證姓氏識別和區分功能的前提下,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對語言活動中的能量消耗做出符合經濟要求的安排,以達到最小的、最省力的能量消耗。
同時,雖然今天的趙、錢、孫、李等姓氏在功能和用法上與戰國中期的姓氏基本相同,但作為壹種制度,兩千多年來並沒有大的調整,但作為社會結構中血緣關系的鏡像,姓氏的社會意義卻壹直在變化。
比如先秦時期,因為大規模血緣組織的存在,出現了姓與姓兩級制;但自東漢以來,雖然很多朝代都重現了世代共居的大家族,但兩級姓氏結構並未重現。壹方面與專制國家越來越多地控制人民的姓名進行征兵和征稅有關,另壹方面則是由於郡縣制確立後,雖然基層社會仍有濃厚的血緣色彩,但國家對人民的管理主要通過縣鄉的區域組織發揮作用,區域組織戰勝了血緣組織,姓氏結構變化的基礎已經消失。
再比如,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姓氏曾經是決定壹個人社會階層的最重要因素,但從宋代開始,姓氏只是作為血緣的象征而存在;時至今日,姓氏作為血緣象征的意義也在弱化,其功能正在與名趨同。這是因為個體對血液組織的依賴性正在日益減弱。魏晉時期實行的是九品中正、以門第選士的辦法,而姓氏是識別門第的第壹要素,自然備受關註。宋代以後,科舉制度經過充分發展,已經成為選拔人才的基本方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政治前途主要取決於科考而不是門第,姓氏的重要性也大大下降了。今天,鄉村社會已經完全解體,人們流動、離家謀生已經成為社會的常態。無論是人們對血液組織的依賴,還是血液組織所能提供給人們的依賴接近於零,姓氏的血性色彩都在自然消退,成為純粹的個人符號。
綜上所述,姓氏不僅僅是壹個名字,它所反映的社會內容相當豐富。從姓氏入手,可以更清晰、更深入地觀察中國的整個歷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