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練習寫文章的重要性用現代文可以這樣說:“練習寫文章可以培養人們觀察思考的習慣,可以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可以促進人們大腦的思考,練習寫文章對開發人的智力非常重要”。
這句話可以翻譯成文言文,即:練習:練。寫文章:作賦。
可以培養:能訓。人們:人。
觀察思考:觀與思。的習慣:之習。
可以提高:以升。語言表達能力:語敘之能。
促進人們大腦的思考:促人腦思。對開發人的智力:於掘人智。
非常重要:尤重。“練習寫文章可以培養人們觀察思考的習慣,可以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可以促進人們大腦的思考,練習寫文章對開發人的智力非常重要”用文言文可以這樣說:練作賦能訓人觀與思之習,以升語敘之能,以促腦思,練作賦於掘人智尤重也。
2. 有意義的文言文+分析司馬光,宋哲宗時宰相,嘗主編《資治通鑒》,為壹時之名臣。其幼時患記憶不若人,眾兄弟既成誦而遊息矣,獨閉門不出,俟能諷誦乃已。自言:“用力多者收功遠,乃終身不忘也。”及長,遍覽古籍,博聞強誌,曰:“書不可不成誦。或馬上,或中夜不寢時,詠其文,思其義,所得多矣。”
註釋:
“眾兄弟既成誦而遊息矣,……”既:已。
“俟能諷誦乃已,……”俟:等到。 諷誦:背誦。
“及長,遍覽古籍,博聞強誌,……”強誌:記得牢。
“其幼時患記憶不若人,……”患:擔心。
啟示:勤勞的中華民族
勤勞、勤學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只要功夫深,鐵杵磨成針”說的是大詩人李白,少時浪蕩,無所用心,戲遊河邊,巧遇老太婆鐵杵磨針,而得到的啟事,他從此發奮苦讀勤學,終於功成名就。 “錐刺股”是先秦縱橫家蘇秦好學的故事。蘇秦為吸取廣博知識,夜以繼日發奮苦讀,當困乏時,以錐子刺腿,用來振奮精神,堅持學習。司馬光的“警枕”說的是他從睡眠中擠出更多時間讀書,自己設計了壹個用木頭削成圓形的枕頭,只要壹翻身,枕頭就會滾開,頭就會撞到床板上,人就會驚醒。他壹生勤奮好學,編纂了我國最重要的歷史典籍之壹的《資治通鑒》,這本書包容了1300余年的史實,價值非凡。“三上”是北宋大文學家歐陽修充分利用時間的壹種學習方法,乃馬上、枕上、廁上,爭分奪秒,積少成多,終於在文學方面作出了重大建樹。杜甫的,“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蘇軾的“退筆如山未足珍,讀書萬卷始通神”,都說明勤學的道理。
中華民族以勤勞的雙手創造了光輝燦爛的華夏文明,以吃苦耐勞著稱於世。如張蘅發明的地動儀,馬鈞發明的翻車,李春建造的趙州橋,黃道婆改良紡織工具等都體現了中華民族勤勞的生動例子。
3. 所有的文言文三家分智氏之田。
趙襄子漆智伯之頭,以為飲器。智伯之臣豫讓欲為之報仇,乃詐為刑人,挾匕首,入襄子宮中塗廁。
襄子如廁心動,索之,獲豫讓。左右欲殺之,襄子曰:“智伯死無後,而此人欲為報仇,真義士也!吾謹避之耳。”
乃舍之。豫讓又漆身為癩,吞炭為啞,行乞於市,其妻不識也。
行見其友,其友識之,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趙孟,必得近幸。子乃為所欲為,顧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報仇,不亦難乎?”豫讓曰:“不可!既已委質為臣,而又求殺之,是二心也。
凡吾所為者,極難耳。然所以為此者,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者也。”
襄子出,豫讓伏於橋下。襄子至橋,馬驚,索之,得豫讓,遂殺之。
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後。封伯魯之子於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為趙氏後。
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壹年卒。趙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
乃***殺其子,復迎浣而立之,是為獻子。獻子生籍,是為烈侯。
魏斯者,桓子之孫也,是為文侯。韓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為景侯。
(優因培註) 在文言文中,壹詞多義的現象比較多:同壹個詞,在這個句子中是壹個義項,在另壹個句子裏又是壹個義項。壹般說來,壹詞多義的各個義項之間均有壹定的聯系。
壹詞多義是由本義引申、比喻和假借而形成的,因此應該由本義入手,來理解和掌握它的引申義、比喻義和假借義。詞的本義有兩種理解:A.就詞的來源說,即該詞的最初意義。
如“去”的最初意義是“離開”,“兵”的最初意義是“兵器”。B.就詞的應用來說,把常用的那個意義算作詞的本義,也叫基本意義。
如“兵”的常用意義是“士兵”等。 引申義是從基本義發展而來的,同基本義有相似的、相對的或相關聯的意義。
如“刑”,本義是“刑法”,基本義還包含對犯人的處罰,後來這個意義發展出“懲罰”的意義(皆刑其長吏《陳涉世家》)。 比喻義是詞的比喻用法固定下來的意義,有的比喻義是從詞的本義、基本義產生的。
如“窩”的本義、基本義都是“鳥獸昆蟲居住的地方”,從這個意義產生出的比喻義,即“壞人居住的地方”。《伯牙琴》中的:越人遇狗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搖尾人言曰:“我善獵,與若中分(對半分。)
”越人喜,引而俱歸。
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禮。 狗得盛禮,日益倨(讀音ju四聲。
傲慢。),獵得獸,必盡啖乃已。
或嗤越人曰:“爾飲食之,得獸,狗盡啖,將奚以狗為?”越人悟,因為分肉,多自與。狗怒,嚙其首,斷領足,走而去之。
夫以家人養狗,而與狗爭食,幾何不敗也! 翻譯:越地的人在魯上遇到壹只狗,(那)狗低頭搖尾發出人的語言說道:“我善於捕獵,(捕到的獵物)和妳平分。”(那)越人很高興,帶著狗壹起回家。
餵給它高粱和肉食,象對待人壹樣對待它。 (那)狗受到盛情的禮遇,日益傲慢起來,獵取的野獸,必定全部吃掉了事。
有的人就譏笑那越人說:“妳餵它飲食,捕獵到的野獸,狗全部吃了,那狗是幹什麽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給狗分(野獸)的肉,多的給自己。狗惱怒,咬他的頭,咬斷了他的脖子和腿,(就)逃跑了。
把狗當成家人養,(然後)卻(又)和狗爭食,哪有不失敗的呢! 寓意:譏諷那些巧言善騙、貪得無厭、兇狠殘忍的邪惡小人 感悟:對於惡人和惡勢力,不要姑息縱容。到自己無法忍受的時候,就難免自取其禍的。
此所謂養虎為患是也。 《自護其短》 有個北方人,自出生以來就沒有見過菱角。
後來他到南方作官,(壹次大家)坐在席上吃菱角,這個人連殼壹起放到嘴裏。有人提醒他說:“吃菱角要去殼。”
他卻想掩蓋自己的短處,說:“我不是不知道要去殼,是想用來清熱呀!”人家問他:“北方也有菱角嗎?”他說:“前山後山,哪塊地上沒有!” 以學自損,不如無學 讀數十卷書便自高大,淩忽長者,輕慢同列。 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後。
與陳伯之書(節選) 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鶯亂飛。見故國之旗鼓,感生平於疇日,撫弦登陴,豈不愴悢!所以廉公之思趙將,吳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
將軍獨無情哉?想早勵良規,自求多福。 自護其短 北人生而不識菱者,仕於南方。
席上啖菱,並殼入口。或曰:“啖菱須去殼。”
某人自護其短,曰:“我非不知。並殼者,欲以清熱也。”
問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後山,何地不有?” 以學自損,不如無學 夫學者,所以求益耳。見人讀數十卷書便自高大,淩忽長者,輕慢同列。
人疾之如仇敵,惡之如鴟梟。如此以學自損,不如無學也。
王充求學 王充字仲任,會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無城徒焉。充少孤,鄉裏稱孝。
後到應有京師,受業太學,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
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壹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 莊公出獵 齊莊公出獵,有壹蟲舉足將搏其輪。
問其禦曰:“此何蟲也?”對曰:“此所謂螳螂者也。其為蟲也,知進而不知卻,不量力而輕敵。”
莊公曰:“此為人,而必為天下勇武矣!”回車而避之。 吳起 昔吳起出遇故人,而止之食。
故人日:“諾。”起曰:“待公而食。”
故人至暮不來,起不食待之。明日早,。
4. 文言文中〞以〞的作用及意思有哪些以
1. 用作介詞
表示憑借,譯為“憑、靠”。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 例: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以”後省略介詞賓語。)(《為學》) / 策之不以其道。(《馬說》)
2. 用作連詞
表示並列、承接、修飾,“以”相當於“而”。例:新城之上,有池窪然而方以長(《 墨池記》)
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嶽陽樓記》)
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因為”,“由於”。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嶽陽樓記》)
3. 用作副詞
譯為“已”,“已經”。 例: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5. 什麽文言文是寫讀書好處多原文王冕者,諸暨人。七八歲時,父命牧(1)牛隴上,竊(2)入學舍,聽諸生誦書;聽已,輒(3)默記。暮歸,忘其牛,父怒撻(4)之。已而復如初。母曰:“兒癡如此,曷(5)不聽其所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潛(6)出坐佛膝上,執策(7)映長明燈讀之,瑯瑯達旦(8)。佛像多土偶,獰惡可怖(9),冕小兒,恬(10)若不知。(《宋學士文集》)
註釋(1)牧:放牧牲畜。(2)竊:偷偷地,暗中。(3)輒:總是(常常)、就。(4)撻:用鞭子、棍子等打人。(5)曷:通“何”,為什麽。(6)潛:暗暗地、悄悄地步。(7)執策:拿著書。(8)達旦:到早晨,到天亮。(9)獰惡可怖:猙獰兇惡,令人害怕,(10):恬:神色安然,滿不在乎的樣子。
譯文 王冕是諸暨縣人。七八歲時,父親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進學堂,去聽學生念書。聽完以後,總是默默地記住。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記了。王冕的父親大怒,打了王冕壹頓。過後,他仍是這樣。他的母親說:“這孩子想讀書這樣入迷,何不由著他呢?”王冕從此以後就地離開家,寄住在寺廟裏。壹到夜裏,他就暗暗地走出來,坐在佛像的膝蓋上,手裏拿著書就著佛像前長明燈的燈光誦讀,書聲瑯瑯壹直讀到天亮。佛像多是泥塑的,壹個個面目猙獰兇惡,令人害怕。王冕雖是小孩,卻神色安然,好像沒有看.
①[原文]頃歲②,孫莘老識歐陽文忠公③,嘗乘間④以文字問之。雲:“無他術⑤,唯勤讀書而多為之,自工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懶讀書,又壹篇出,即求過人,如此少有至者⑦。疵病⑧不必待人指摘⑨,多作自能見之。”此公以其嘗試者告人,故尤有味。 [註釋]①本文選自宋人蘇軾《東坡誌林》。②頃歲:年初 ③歐陽文忠公:指歐陽修,文忠是其謚號,公是尊稱 ④乘間:乘機 ⑤術:方法 ⑥工:擅長 ⑦至者:成功的事 ⑧疵病:毛病 ⑨指摘:指出過錯。
[譯文]某年初,孫莘老結識了歐陽修,曾乘機拿寫文章的事向他請教。歐陽修說:“沒有別的方法,只有勤奮讀書並經常寫文章,自然會有長進;但是世上壹般人的毛病是練筆的機會很少,還懶於讀書,而且壹篇文章寫好後,馬上要求它超過別人,像這樣很少有成功的。文章缺點也用不著別人指出來,自己多練筆就能發現了。”歐陽修把他寫文章的經驗告訴別人,所以(我認為)特別有意義。 [簡析]勤讀書,多作文,才能提高文章的質量,此外別無蹊徑。文學大家蘇東坡,才華絕世,飲譽古今,猶能這樣重視別人的成功經驗,並引為良訓,足見他治學的嚴謹、刻苦。由此,它給了我們—個很大的教益:文章的好壞與讀書的勤懶、練筆的多少,有著密切聯系。
原文:陸友仁蘇子美豪放不羈,好飲酒。在外舅杜祁公家,每夕讀書,以壹鬥為率。公深以為疑,使子弟密覘之。聞子美讀《漢書·張良傳》,至"良與客狙擊秦皇帝",誤中副車,遽撫掌曰:“惜乎!擊之不中。”遂滿飲壹大白。又讀,至"良曰:'始臣起下邳,與上會於留,此天以臣授陛下。'"又撫案曰:“君臣相遇,其難如此。”復舉壹大白。公聞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壹鬥不為多也。”
譯文:蘇子美為人豪放不羈,喜歡飲酒。他在嶽父杜祁公的家裏時,每天讀書,(他邊讀邊飲酒,)以喝完壹鬥為限度。杜祁公(對此)深感懷疑,就派家中年輕的晚輩去偷偷察看他。正聽到子美在讀《漢書?張良傳》,(當他)讀到張良與刺客偷襲行刺秦始皇,刺客拋出的大鐵椎只砸在秦始皇的副車上(這壹段)時。他突然拍手說:“可惜呀!沒有打中。”於是滿滿喝了壹大杯酒。又讀到張良說:“自從我在下邳起義後與皇上在陳留相遇,這是天將我送給陛下呀。”(蘇子美)又拍桌子說:“君臣相遇,竟如此艱難呀。”又喝下壹大杯(酒)。杜祁公聽說後,大笑說:“有這樣的下酒物,壹鬥不算多啊。”
6. 之在文言文的作用“之”在文言文中常當代詞、助詞、動詞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壹、作代詞
1、代人,如《項脊軒誌》中的“先妣撫之甚厚”,“之”可譯作“她”,代老嫗。
2、代物,如《燭之武退秦師》中的“若不闕秦,將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鄒忌諷齊王納諫》中的“與坐談,問之客曰”,“之”代“與徐公孰美這件事”。
4、指示代詞,如《寡人之於國也》中的“無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譯作“這,這樣”指上文“河內兇……亦然”。“不若長安君之甚”《觸龍說趙太後》,“之”譯作“那樣”。
二、作助詞
1、定語的標誌,如《諫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職役哉”,這裏的“之”連結名詞性定語“百司”和中心語“職役”,可譯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關系。此句可譯為“代管百官的職事呢?”。《過秦論》中的“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兩個“之”分別連結形容詞性定語“膏腴”、“要害”和中心詞“地”、“郡”,表示修飾的偏正關系。
2、補語的標誌。如《捕蛇弗酣締叫郫既惦習定盧者說》中的“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之”在這裏作補語的標誌,可譯作“得”,表示連結中心詞“不幸”和補語“甚”。
3、賓語前置的標誌(不譯)。如《燭之武退秦師》中的“夫晉,何厭之有”,這裏“何厭”是“有”的賓語,提前了。此句可譯為“晉國(的欲望),有什麽滿足的(可能)呢?”
4、定語後置的標誌(不譯),如《勸學》中的“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兩個“之”都作定語後置的標誌,“之”字前是中心語,“之”字後是定語。此句可譯為“蚯蚓(雖然)沒有銳利的爪牙,強健的筋骨”。
5、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如《歸去來兮辭》中的“善萬物之得時,感吾生之行休”,這裏兩個“之”用在主謂詞組之間,表示這壹詞組不能單獨成句。此句可譯為“(我)羨慕壹切生物得到復蘇的時節其時,感嘆自己的年華行將結束。”
6、用在主語和介詞結構之間,表示它們已經成為壹個整體,強調、突出這個介詞結構的意義。(不譯),如《寡人之於國也》中的“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語“寡人”與介詞結構“於國”之間,強調“於國”的意義,此句可譯為“我對於治理國家,可算是盡了心的了。”
7、襯音助詞(不譯),用在表示時間的詞或某些動詞的後面,湊足壹個音節,它沒有實際意義,只是起著協調音節的作用。如《勸學》中的“不如須臾之所學也”,“之”嵌在時間詞“須臾”的後面,協調音節,作詞綴,此句譯作“比不上片刻學到的東西多”。《諫逐客書》中的“由此觀之”,這裏的“之”接在動詞“觀”後面,協調音節,無義,此句可譯作“從這看來”
8、嵌在姓名中間,無實義。如“佚之狐言於鄭伯曰”、“若使燭之武見秦君”、“介之推不言祿”、“宮之奇諫假道”中的“佚之狐”、“燭之武”、“介之推”、“宮之奇”。
9、嵌在專用名詞之間,無義。如《病梅館記》中的“辟病梅之館以貯之”。前壹個“之”用在“病梅館”這個專用名詞中,不譯。
三、作動詞
用在處所句詞前,可譯作“到、往、去”。如《鴻門宴》中的“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之”用在處所名詞“沛公軍”前,作動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