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布!這很可能是多數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脫口而出的答案。原因不難理解,因為教科書通常告訴我們的故事是,哥倫布1492年發現了新大陸(美洲)。他本來要去印度,半路上卻無意中撞上了美洲。滑稽可笑的是,哥倫布至死都認為他到達的是印度而不是美洲。他還給美洲的原住民取了壹個與他們不相幹的名字——印第安人。但實際上,哥倫布稱呼這些土著人為印度人,只是為區分印度的印度人,譯成漢語時使用了印第安人。
用不著歷史學、考古學、人類學,亦或其他這個學那個學的復雜學問,僅憑簡單的邏輯常識即可斷定,“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這壹命題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顯而易見,印第安人肯定比哥倫布到達美洲的時間早。換個角度講,是印第安人守株待兔發現了哥倫布。
那麽,印第安人又是什麽時候到達美洲的呢?
對於這個問題,學術界至今爭來爭去,尚無定論。壹些考古學家認為,大約在1.2萬年前,生活在亞洲東部的人出門打獵覓食,追著動物的足跡,從西伯利亞穿越白令海峽,稀裏糊塗地跑到了今天屬於美國的阿拉斯加;而另壹些考古學家則認為,歐洲人在1.9~2.6萬年之間,便橫跨北大西洋厚厚的冰層到達了美洲(美國弗吉尼亞)。不管哪壹種說法,都能說明壹件事情——印第安人比哥倫布到達美洲的時間早多了。
法國有壹位漢學家,名叫歧尼(JOSEPH DE GUIGNES,1721年~1800年)。早在1761年,他就率先提出中國人最早到達了美洲。他的根據是,中國古籍《梁書》中記載,佛教高僧慧深曾在公元5世紀到過“扶桑”。他認為,這個“扶桑”並非日本,而是墨西哥。
2002年,英國歷史學者孟西斯出版了壹本書,名為《1421:中國發現美洲的壹年》。該書列舉了許多鄭和在1421年到達美洲的證據;而1492年哥倫布之所以能航行到美洲,是因為他獲得了壹張鄭和繪制的航海圖。
這兩位歐洲學者的確長了中國人的威風。但直到現在,我們似乎還有些羞羞答答不好意思“笑納”。我的看法是,或許有人早於哥倫布到達美洲(印第安人除外),但唯有哥倫布對人類的發展影響最大。他啟動了人類的全球化進程,從而使人類史無前例地深度融合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