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化保護觀念,不在文物上亂塗亂畫;
2.不要隨便攀爬文物;
3.自覺遵守文物保護單位的規章制度(比如有的文物是不可觸摸的,有的觀看時不允許帶食物或飲用水,所以自覺遵守);
4.不要盲目珍惜和偷寶。
與其他人:
1,自覺向身邊親友宣傳正確的文物保護觀念和知識;2.對危害文物古跡的行為,主動勸阻或舉報。
3.不要誤導他人買賣、破壞文物。
問題2:如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1,深入挖掘中國世界文化遺產深厚的人文精神和豐富的文化內涵,不斷提高中國世界文化遺產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文化遺產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訴說著我們民族的偉大和文明的輝煌,凝聚著我們的民族精神和意誌。對於中國人民來說,這是壹筆寶貴的精神財富;對於當代中國社會來說,它是現代化的重要精神力量和重要思想文化支撐。世界文化遺產地和博物館壹樣,是利用文化遺產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思想、文化、歷史、藝術和科學知識教育的重要場所。保護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充分發揮其教育功能,為提高國民素質、構建和諧社會服務,是我們文化遺產工作的根本使命和職責。中國的大部分世界文化遺產都擁有非常厚重且富有表現力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資源。總的來說,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宣傳、展示和服務也是比較好的。但如果以“世界級遺產、世界級保護、管理、服務”為標準,差距是顯而易見的。目前,壹些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宣傳展示往往缺乏歷史深度和科學嚴謹性、生動細節和藝術表現力;或者隨意編造來吸引遊客,簡直就是兒戲。表面上看,比揭示和闡釋遺產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內涵更讓人興奮。或者說,妳看到東西看不到人,或者說妳看到人看不到他們的精神,或者說妳看不到人和事。它既不能感動人,也不能取悅人,更不可能教育人。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思想認識上的誤區和對宣傳展示工作的忽視最為重要。有的同誌不了解,如果只重視物質文化遺產物質層面的保護,而忽視對其精神層面的研究、整理、分析、評價、展示和推廣;如果我們只能讓人們看到遺產的表面和外在形式,而不能看到其內在的精神實質和寶貴價值,這不僅是我們的失職和無能,而且會影響我們文化遺產在現實社會中的意義和價值,影響我們民族文化的傳承和我們當代文明文化的建設。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這壹問題,正確對待尊重歷史與服務現實的關系,正確處理加強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系,堅定不移地當好歷史長河的守護者,努力成為新文化的建設者。
為此,我們必須進壹步解放思想,以創新思維開拓新局面。既要看到當前工作的差距,也要看到自己的巨大潛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到文化遺產的研究、宣傳、展示中去,為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提供更好更周到的服務。總之,我們要善於利用我們豐富的傳統文化資源,為建設符合時代需要的和諧文化做出貢獻。
2.遵守世界文化遺產管理的國際標準,履行作為成員國的義務和承諾,積極探索和總結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的法律、標準、措施和方法,為豐富和推動全球世界遺產事業做出我們的貢獻。
世界遺產是全人類的事業,圍繞世界遺產保護形成的壹些思想、觀點、技術乃至法規和傳統,是世界各國文化遺產工作者智慧的結晶,不僅具有較為完善的體系和較強的先進性,而且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普遍的指導意義。中國的世界遺產離不開國際規範的規範和引導。我們每壹個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都必須按照國際標準來考慮,必須經得起國際社會的考驗,必須符合國際規則的要求。同時,我們要虛心學習其他國家在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方面的經驗、技術和方法,不斷提高我們的管理和保護水平。所有世界文化遺產單位都要成為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具有樣板和示範作用的首善之區。
眾所周知,世界遺產事業的最初設計和提出主要是在總結西方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實踐的基礎上完成的,其發展和完善也壹度主要由西方國家主導和推動。然而,隨著世界遺產在全球的推廣,情況正在逐漸改變。今天的世界遺產事業已經...> & gt
問題3:我們應該如何保護中國的文化遺產?首先要熟悉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了解有關保護文化遺產的相關政策是如何保護文化遺產的。
第二,要敢於同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作鬥爭,但不能亂與人鬥,要鬥智鬥勇。
三是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文化遺產。
四是向NPC人大代表,或者向市、縣委反映文淮文化遺產被破壞的情況。
第五,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有效建議,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破壞文化遺產行為的懲罰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要提高人們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通過發放傳單、舉辦萬人簽名活動等方式讓人們知道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
其實我覺得只要有保護文化遺產的心,就會有很多辦法。這些是我的建議。
問題4:我們如何正確保護文化遺產?我覺得壹定要有保護遺產的觀念。沒有概念,只是實施的話效果不會太明顯。
二是完善遺產立法,從法律上保護祖國遺產的地位;
第三,要多宣傳,從小學教育開始傳遞保護遺產的理念,做好文化傳承的宣傳,並與現代流行文化相結合,與時俱進。
問題5:如何保護文化遺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而這種保護主要是通過壹個國家的國內法來實施的。這壹理念不僅被國際公約所確認,而且在中國各地出現的世界遺產保護地方性法規中也得到實踐。⑨這些立法對保護世界遺產起到了壹定的作用,但仍有壹些地方需要完善。在這壹部分中,作者將重點討論世界遺產中所包含的無形財產的保護問題,這壹問題在現行的世界遺產保護法中往往被忽視。
在列舉和分析世界遺產地的各種無形財產之前,有必要澄清“世界遺產”的概念。本文認為,對“世界遺產”概念的理解至少要建立在兩個層面和三個範疇的基礎上。第壹級是指壹個地方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後所使用的“世界遺產”稱號;第二層是指世界遺產地本身。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劃分,世界遺產分為“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加上近年來越來越受重視的“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合稱為“三大類”。為防止概念混淆,本文將“世界遺產稱號”與“世界遺產”區分開來,前者指“稱號”,後者指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物和自然區域。本文認為,根據上述實證方法,與其他地方相比,世界遺產地具有以下特殊的非物質屬性:“世界遺產稱號”、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等。,都屬於上述的“自然形態的無形”和新客體。下面分別進行論證和分析。
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措施
第壹條為了加強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履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責任和義務,傳承人類文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世界文化遺產,是指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產的部分。
第三條世界文化遺產工作應當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為主、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確保世界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四條國家文物局主管全國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協調解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對世界文化遺產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遺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工作措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捐贈等方式設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專項用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國家實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重大問題專家咨詢制度,國家文物局建立專家咨詢機制開展相關工作。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咨詢制度由國家文物局制定並公布。
第七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依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義務。
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世界文化遺產保護。
國家文物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對在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省級文物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誌願者工作制度,開展誌願者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工作。
第八條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由省級人民團體編制。承擔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編制任務的機構應當取得國家文物局頒發的資質證書。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應當明確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標準和重點,分類確定保護措施,符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要求。
對於尚未編制保護規劃,或者內容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遺產,應當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編制和修訂保護規劃。
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由省級文物部門報送國家文物局.....>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