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有怎樣的結構體例?
1、 首先運用了傳統的經史子集四分法,即《四庫全書》四分法:經部———文化根源,專指儒家的經典和解釋這些經典的儒家著作;史部———記載性的,即編次各類歷史書;子部———思想性的,編次諸子百家,即哲學類圖書;集部———文學,即編次文學類圖書。古代自然科學類不發達,歸附於子部。書籍分類的意義,是將所有的書籍,使其在知識整體中得壹比較固定的位置,以表示出每壹書在知識整體中所盡的職責。最低限度,亦應使眾多的書籍,在放置與檢查上,皆有軌轍可循,不致茫然無緒,或遍尋不得。在這種要求下,《四庫全書》的著錄書和存目書壹萬多種,決非簡簡單單的分成四部,即可達到上述的目的。於是在四部下不得不分為若幹“類”,有些甚至要在壹類下,再分為若幹“屬”。如《四庫全書》的經部詳目為:易類、書類、詩類、禮類(周禮、儀禮、禮記、三禮總義、通禮、雜禮)、春秋類、孝經類、五經總義類、四書類、樂類、小學類(訓詁、字書、韻書)。2、 用大規模的搜集方法,搜集了比它的內涵多至數倍的書,而有系統的選出三千四百七十種來,代表了當時的知識世界。3、 用較精密的方法,校對過,重抄過,以當時所認為適當而可包括壹切的分類法來部勒它,使有秩序,而構成壹個當時所認為的知識整體。4、 每壹著作都撰有壹篇“提要”,冠於書前。這“提要”敘明關於這書的許多問題。這壹篇提要壹方面已充分的表明,《四庫全書》中各原著,各為單元;而其自身,也是當時知識整體中的壹個組成單元。5、 各提要除冠於書首外,同時將所有提要,按照各書所居的類次綜合起來,使這些提要另成壹可獨立的專書,名為“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並加以每類的分序和每部的總敘,乃其綜合性的“四庫全書表”、“四庫全書凡例”等,使《四庫全書》不惟各原著可以不喪失其獨立精神,同時在總名下仍為壹當時知識世界的整體。總之,《四庫全書》的編撰,雖說沿襲傳統的經史子集四部,但是分類和子目都比過去詳盡,經部211類,史部十五類,子部十四類,集部五類,每類之前有小序,子目之後有按語,扼要地說明這壹類書的源流,以及分這壹類目的理由。對於有些書的歸類,經過研究作了變更或調查。這樣就使得浩如煙海的古籍有了壹個系統而完整的體系,時至今日,仍可作為檢索古籍所使用的壹種方便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