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書於公元前90年的《史記》中,司馬遷(公元前145~前86年)寫道:“諺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無虛言。非獨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昔以色幸者多矣。“(第125卷佞幸列傳第65。中國古籍版本很多無統壹頁碼,不少古籍成書年代、出版年代也不確知,所以不便按照通常的格式作文獻註。本文引用古籍甚多,僅在文內作必要介紹,引文出處僅指出卷數或章回數。列於文尾的參考書目僅收現代著作,謹此說明)。司馬遷這段話,說明早在漢朝以前,即公元前206年以前(《史記》記載了漢高祖的同性戀,所以“昔“字當指漢朝以前),因美貌而和皇帝有同性性關系而得官職的人,就很多了。這是在正史中,明確指出男性同性戀存在很久遠的例證。
除《史記》之外,在《晏子春秋》、《韓非子》、《戰國策》、《漢書》、《晉書》、《宋書》、《南史》、《北史》、《陳書》等古籍中,也都有男性同性戀的記載。這裏需要加以引述的記載有三,因為它們乃是中國男性同性戀“雅稱“或“代稱“的語源:
《韓非子》的“說難“篇中有壹則歷史故事說,衛國的國王衛靈公(在位年代:公元前534~前493年)很喜愛壹個美男子彌子瑕。按照衛國的法律,若偷駕國王的車子,應處以斷足的刑罰。有壹天,彌子瑕聽說他母親病了,便偷駕國王的車子去看他母親,國王聽說之後,未加處罰。反而稱贊他孝順;又有壹次,彌子瑕與國王在果園中遊玩,彌子瑕吃到壹個很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壹半給國王吃,國王又稱贊他,竟然不顧君臣禮統,甘吃余桃,說明多麽相愛!所以後來稱同性戀“余桃之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