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自由行走,從事輕體力活動,包括壹般家務或辦公室工作,但不能從事重體力活動。
2分:能自由行走,生活自理,但已喪失勞動能力,至少能起床活動半天。
3分:只能部分自理,臥床或坐輪椅超過半天。
4分: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5分: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