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諸於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絈綺諸於壹領,羽青諸於壹領,[糹+‘剽’]鮮支單諸於壹領。●右諸於三領。”
尹灣六號漢墓木牘壹二正:君兄衣物疏:“早丸諸於壹領,[糹+'剽']丸諸於壹領。”
“諸於”,服飾名,也作“諸衧”。《說文解字》衣部:“衧,諸衧也,從衣於聲。”則“於”即“衧”之省。諸於是漢史中壹種頗引人註意的服裝。西漢宣帝時,為太子選美,王政君因著“絳緣諸於”而入選。《漢書·元後傳》:“及太子朝,皇後乃見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長禦問知太子所欲。太子殊無意於五人者,不得已於皇後,強應曰:‘此中壹人可。’是時政君坐近太子,又獨衣絳緣諸於,長禦即以為是。”王政君後成為元帝的皇後、成帝的皇太後,也即王莽的姑母。則諸於系外衣,可作女子的正服,可有鮮明的緣飾。
更始諸將也曾著諸於,並因此招致洛陽、長安人的譏笑和非議。《後漢書·光武帝紀》:"時三輔(按指洛陽地區 )吏士東迎更始,見諸將過,皆冠幘,而服婦人衣,諸於繡镼,莫不笑之,或有畏而走者。"又《後漢書·劉玄列傳》:"其(按指更始天子劉玄)所授官爵者,皆群小賈豎,或有膳夫庖人,多著繡面衣、錦袴、襜褕、諸於,罵詈道中。長安為之語曰:‘竈下養,中郎將;爛羊胃,騎都尉;爛羊頭,關內侯。'"洛陽與長安都是當時的政治、文化中心,可知在正統的觀念中,諸於只是“婦人衣”,男子是不應穿著的。
但是,尹灣漢簡卻表明:西漢時,至少在部分地區,諸於確實曾是壹種男女通用的服裝。尹灣二號漢墓的墓主為壹中年女性,該墓遣策中的“諸於"是做女服。而尹灣六號漢墓的墓主師饒,生前曾任東海郡功曹史,該墓遣策中的“諸於”是做男服。由此可知,在漢史中,如更始諸將那樣身為男子而著諸於者並不是孤立的現象。[2]
(二)直領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霜綺直領壹領,帛[糹+'剽']合直領壹領。●右直領二領。"
“直領”本是衣領的樣式。桓寬《鹽鐵論·散不足》:“古者庶人耋老而後衣絲,其余則麻枲而已,故命曰布衣。及其後,則絲裏枲表,直領無袆,袍合不緣。”而此處木牘文字有“直領壹領”,說明“直領”也用作服裝的名稱。
尹灣二號漢墓墓主系女性,則“直領”為漢時女服。《漢書·景十三王傳·廣川惠王劉越》:“時愛為去刺方領繡。”晉灼曰:“今之婦人直領也。繡為方領,上刺作黼黻文。《王莽傳》曰‘有人著赤繢方領’。方領,上服也。”晉灼為晉人,可知直領亦晉時女服。
作為服裝的“直領”,其樣式與男服中的“方領”相似。《釋名·釋衣服》:“直領,邪直而交下,亦如丈夫服袍方也。”《漢書·韓延壽傳》:“延壽衣黃紈方領。”晉灼曰:“以黃色素作直領也。” 《後漢書·儒林列傳》 :“建武五年,乃修起太學,稽式古典,籩豆幹戚之容,備之於列,服方領、習矩步者,委它乎其中。” 李賢註:“方領,直領也。”《後漢書·馬援列傳》:“勃衣方領,能矩步,辭言嫻雅。”李賢註:“《前書音義》曰:‘頸下施衿領正方,學者之服也。’”則漢時的“方領”是上等之服,也是儒者之服。
《太平禦覽》卷壹三七引《續漢書》:“太後素自喜儉,前過濯龍門上,見外家問起居,車如流水馬如龍,蒼頭衣綠褠直領,領袖正白。顧視禦者,遠不及也。”蒼頭系男性奴仆。外家蒼頭驕奢逾制,著“綠褠直領,領袖正白”,故令馬太後不安。
直領又作“直袊”。《方言》卷四:“袒飾謂之直袊。”郭璞註:“婦人初嫁所著上衣,直袊也。”直領也稱為“幆”。《廣雅·釋器》:“ 直袊謂之幆。”又曰:“袒飾、裦明、襗、袍、襡,長襦也。” 因直領即袒飾,故亦應類似長襦。《急就篇》:“袍襦表裏曲領帬。”顏師古註:“長衣曰袍,下至足跗。短衣曰襦,自膝以上。壹曰,短而施要者襦。”也說明直領比壹般的襦要長。
此處木牘所記“霜([糹+‘霜’])綺直領”,是以淡黃色的綺縫制的直領;“帛[糹+'剽'](縹)合(袷)直領”,是以淡青色的帛縫制的有夾裏的直領。[3]
(三)中單
尹灣六號漢墓木牘壹二正:君兄衣物疏:“青鮮支中單壹領。”壹二反:“葛中單壹。”
“中單”,服飾名,即“中襌”。《漢書·江充傳》:“充衣紗縠襌衣,曲裾交輸。”顏師古註:“襌衣,若今朝服中襌也。”
中單又稱“中衣”。《隋書·禮儀誌》:“何佟之議:‘卿以下祭服,裏有中衣,即今之中單也。’”中衣穿在內衣與外衣之間。《釋名·釋衣服》:“中衣,言在小衣之外,大衣之中也。”這種服裝上下連屬,樣式如古時的深衣。《禮記·深衣》鄭玄註:“深衣,連衣裳而純之以采者。素純曰長衣,有表則謂之中衣。”因漢之單(襌)衣亦如古之深衣,而中衣是穿在單(襌)衣的裏面,故稱之為中單(襌)。
中單多用作朝服、祭服的裏衣。例如,《晉書·輿服誌》:“ (皇太子)袞衣九章,白紗絳緣中單,絳繒韠,采畫織成袞帶,金辟邪首,紫綠二色帶,采畫廣領、曲領各壹,赤舄絳襪……釋奠,則遠遊冠,玄朝服,絳緣中單。”“絳緣中單”,即鑲有深紅色緣邊的中單。
中衣、中單也指壹般的裏衣。《敦煌漢簡釋文》1143:“單襦、復襦各二領,單衣、中衣各二領。”[4]《太平禦覽》卷四零三引虞預《會稽典錄》:“鄭弘為靈文鄉嗇夫。民有弟用兄錢者,未還之,嫂詣弘訴之。弘賣中單為叔還錢。”註:“即今之汗衫也。”則中單可作汗衫。
馬縞《中華古今註》卷中:“汗衫,蓋三代之襯衣也。《禮》曰中單。漢高祖與楚交戰,歸帳中,汗透,遂改名汗衫。”“汗衫”這壹名稱,未見於漢代文獻及相關考古資料,疑為晚出之詞。而此處木牘所記“青鮮支中單”、“葛中單”,有可能類似後世的汗衫。
(四)合衣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霜丸合衣壹領。”“帛[糹+‘剽’]合直領壹領。”“[糹+‘剽’]丸合帬壹。霜散合帬壹。”
尹灣六號漢墓木牘壹二正:君兄衣物疏:“[糹+‘剽’]丸合衣壹領。”
“合”,讀為“袷”,有襯裏而無絮的夾衣。《說文解字》衣部:“袷,衣無絮。”《急就篇》:“襜褕袷復褶袴裈。”顏師古註:“衣裳施裏曰袷,禇之以綿曰復。”《廣雅·釋詁》:“袷,重也。”《漢書·匈奴傳》記載,漢文帝賜給匈奴單於的禮物中有“服繡袷綺衣、長襦、錦袍各壹”。顏師古註:“服者,言天子自所服也。袷者,衣無絮也。繡袷綺衣,以繡為表,綺為裏也。”又《齊民要術》卷三《雜說》:“蠶事未起,命縫人浣冬衣,徹復為袷。”“袷”因有襯裏而無絮,較“復”薄,故不屬冬衣。
“袷”也用來指其它帶襯裏的服裝,如夾裳。幹寶《搜神記》卷二:“二人俱白見壹女人,年可三十余,上著青錦束頭,紫白袷裳,丹綈絲履。” 此處木牘所記“合直領”、“合帬”,則為夾直領和夾裙。
(五)絪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帛[糹+‘剽’]鮮支單襦壹領。練□單襦二領。□鮮支絪二領。●右絪、單襦五領。”
“絪”,讀為“裀”,服飾名。《廣雅·釋器》:“復襂謂之裀。”《集韻·銜韻》:“衫,小襦,通作襂。”則“襂”就是“衫”。《釋名·釋衣服》“衫,芟也,芟末無袖端也。”王先謙《疏證補》引畢沅曰:“蓋短袖無祛之衣。”“袖端”即“祛”,指袖的邊口。《中華古今註》卷中:“始皇元年,詔宮人及近侍宮人皆服衫子。亦曰半衣,葢取便於侍奉。”則衫應是短衣。《方言》卷四“汗襦”條郭璞註:“今或呼衫為襌襦。”襦亦短衣。因“衫”為襌襦,而“裀”為“復襂”,故“裀”當類似復襦,為絮有絲綿的短衣。
《廣雅·釋器》又曰:“裀,裑也。”王念孫《疏證》:“裑,謂衣中也,通作身。”《龍龕手鑒》卷壹:“裀,近身衣也。”總之,“裀”大約是壹種貼身穿著、衣袖不長且無袖邊口的短衣,其內或有襯裏,樣式與衫(襂)、襦等相近。
在古籍中,“絪”、“裀”常通作“茵”,指“茵褥”。例如,《漢書·霍光傳》:“加畫繡絪馮,黃金塗。”如淳曰 :“絪亦茵。”師古曰:“茵,蓐也。”司馬相如《美人賦》:“裀褥重陳,角枕橫施。”[5]但尹灣二號漢墓衣物疏中的“絪”卻並非如此。通觀此衣物疏(木牘壹正)的格式,各種隨葬品被分為九組,每組包括同類之物若幹件,末尾加黑圓點“●”,用“右某某(物名)多少(數量)”作壹小結。在此枚木牘中,“□鮮支絪二領"是與三領“單襦”列在壹組,並以“●右絪、單襦五領”為結,故此處的“絪”應是與“襦”同類的服裝,而不是茵褥。
(六)大絝、小絝
尹灣六號漢墓木牘壹二正:君兄衣物疏:“早丸大絝壹。”“練早大絝壹。”“早布大絝壹。”“練小絝二。”
絝,服飾名,又作“袴”。《釋名·釋衣服》:“絝,跨也,兩股各跨別也。”《說文解字》糸部:“絝,脛衣也。”段玉裁註:“今所謂套袴也。左右各壹,分衣兩脛。”按照段氏的解釋,絝是左右分離不相連屬的兩只“脛衣”,如今日民間的套褲。但考古資料表明,以上說法是不夠準確的。湖北江陵馬山壹號楚墓曾出土了壹件綿絝,該絝為壹整體,前腰合縫,後腰敞口,腰以下前後開襠。在宋墓所出的遺物中,也有幾個類似的例子。故有理由認為,這種壹體的開襠褲當是“絝”的典型樣式。[6]
“絝”有大小之分。《方言》卷四:“大袴謂之倒頓,(郭璞註:“今雹袴也。”)小袴謂之[衤+‘交’][衤+‘了’],(郭璞註:“今[衤+‘尞’]袴也。”)楚通語也。”大絝壹般是作男子的外服。《漢書·景十三王傳》:廣川王劉去,“其殿門有成慶畫,短衣、大絝、長劍。去好之,作七尺五寸劍,被服皆效焉。” 《漢書·武五子傳》:故昌邑王劉賀,“衣短衣大絝,冠惠文冠,佩玉環,簪筆持牘趨謁”。則知大絝可作正服。《漢書·朱博傳》記載,齊郡舒緩養名,“官屬多褒衣大袑,不中節度”。顏師古註:“袑音紹,謂大袴也。”大絝的樣式應是較為寬松的。在漢畫資料中,常可看到男子身著壹種肥大的長褲,褲腳很寬,拖到地面。這種服裝或即大絝。
小絝大約是內褲。《漢書·周仁傳》:“仁為人陰重不泄。常衣弊補衣溺袴。”顏師古註:“溺讀曰尿。尿袴者,為小袴以藉其尿。”或以為小袴即裈。陳元龍《格致鏡原》巻十八《冠服》:“裈,褻衣,小袴。” 裈是合襠褲。《晉書·阮籍傳》:“獨不見羣虱之處裈中?逃乎深縫,匿乎壊絮,自以為吉宅也,行不敢離縫際,動不敢出裈襠。” 因合襠褲可以“藉尿”,故陳氏的說法似有壹定道理。但小絝也有不合襠的,上文提到的馬山壹號楚墓所出綿絝就是壹例。該絝由墓主貼身穿著,開襠,絝腳[上‘辟’,下‘衣’]積為襇而收攏,有緊口的緣邊。又《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相如身自著犢鼻裈,與保庸雜作,滌器於市中。”則裈不僅可作內褲,也可作外褲。因此,小絝不壹定是裈;其與 大絝的區別或許並不在於是否開襠,而更要看絝腿的寬窄和絝腳的樣式。
小絝不可作正服。《南史·後廢帝紀》:宋後廢帝劉昱暴虐乖張,“恒夜出開承明門,夕去晨反,晨出暮歸,從者並執鋌矛,行人男女及犬馬牛驢逢無免者……嘗著小袴,不服衣冠。” 劉昱著小袴出行有失體統,故史家書之。此外,因小絝便於行動,也用為勞作之服。皮日休《憶洞庭觀步十韻》:“[衤+‘交’][衤+‘了’]漁人服,荇蓎野店窗。”[7]是漁者著[衤+‘交’][衤+‘了’],即小絝。據上引《方言》,“[衤+‘交’][衤+‘了’] ”是漢時楚語,而洞庭壹帶為楚之舊地,皮日休為唐人,可知“[衤+‘交’][衤+‘了’] ”這種服裝及名稱在經歷約千年後猶存。
本衣物疏所記三件大絝皆早(皂)色。其中,“早(皂)丸(紈)大絝”和“練早(皂)大絝”是絲質料。“紈”為細絹,“練”為練過的熟絹。“早(皂)布大絝”則是麻布質料。而兩件“練小絝”的顏色,應是“練”之本色。
(七)巨巾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青巨巾壹。練巨巾二。縷巨巾壹。”
“巨巾”,服飾名,又稱作“蔽膝”。《爾雅·釋器》:“衣蔽前謂之襜。”郭璞註:“今蔽膝也。”蔽膝系在腰前,略似圍裙,長可遮膝。《釋名·釋衣服》:“韨,鞸也。鞸,蔽膝也,所以蔽膝前也。婦人蔽膝亦如之。齊人謂之巨巾。田家婦女出至田野,覆其頭,故因以為名也。又曰跪襜,跪時襜襜然張也。”則“巨巾”是齊地對婦女所著蔽膝的稱呼。尹灣二號漢墓在今江蘇省連雲港,西漢為東海郡,屬齊地,該墓墓主亦為女性。其遣策中出現“巨巾”,與《釋名》的說法大致相合。
蔽膝有多種名稱。《方言》卷四:“蔽厀,江淮之間謂之袆,或謂之袚。魏、宋、南楚之間謂之大巾。自關東西謂之蔽厀。齊魯之郊謂之衻。”《廣雅·釋器》:“大巾,袆,蔽厀也。” 壹種衣飾,在各地都有自己的名稱,說明其服用之普遍。
蔽膝被稱作“韨”、“鞸”,可知其為皮質。又稱作“巨巾”、“大巾”等,說明也有紡織品。大約以後者為多。本衣物疏中的“青巨巾”、“練巨巾”、“縷巨巾”等,應都是紡織品。
《漢書·王莽傳》記載,王莽欲令名譽過前人,克己不倦,“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問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見之者以為僮使,問知其夫人,皆驚” 。又《三國誌·吳書·妃嬪傳》:潘夫人“得幸有娠,夢有以龍頭授己者,己以蔽膝受之,遂生亮”。王莽妻與潘夫人是貴婦,而布蔽膝是僮使的衣著,可知漢人不分貴賤,皆服蔽膝。此外,服蔽膝者可能女性居多。尹灣二號漢墓與六號漢墓基本上屬同時代。在二者的衣物疏中,相同種類的隨葬品很不少。但是,只有二號漢墓的衣物疏中有“巨巾”,凡四件。
(八)紟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霜散紟壹領。”
“紟”,單被。《儀禮·士喪禮》:“綪、絞、紟,衾二。”鄭玄註:“紟,單被也。”馬王堆壹號漢墓遣策中有“青綺[上‘今’下‘巾’],素襄掾(緣)”。“[上‘今’下‘巾’]”即“紟”,大殮時用來包裹屍體。[8]
《禮記·喪大記》:“紟,五幅,無紞。”鄭玄註:“紞,以組類為之,綴之領側,若今被識矣。生時襌被有識,死者去之,異於生也。”“紞”是綴在被邊的帶子,作為被識,以別上下,而喪用之紟無“紞”。《漢書·食貨誌》:“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漢壹尺約合今○·二三米。紟用五幅,則其寬度約為二·五三米。
湖北江陵馬山壹號楚墓曾出土壹件單被,錦面,深黃色絹裏,發掘報告稱之為“紟”。該“紟”展開呈“亞”字形,是衣衾包裹的最外層,可將裏面的衣衾和屍體完全裹起。其寬度為二·三四米,[9]略近於五幅。
(九)霜
尹灣二號漢墓木牘壹正:“霜散紟壹領。”“霜丸衣壹領。”“霜丸合衣壹領。”“霜丸復繻壹領。”“霜綺直領壹領。”“帛霜帬壹。”“霜散合帬壹。”
在以上七條中,除“帛霜帬壹”條外,另六條中“霜”字皆置於“散(繖)”、“丸(紈)”、“綺”等絲織品名稱之前,可知這個字應表示壹種顏色。
“霜”,讀為“[糹+‘霜’]”。王嘉《拾遺記》卷六:“(漢昭帝)釣於臺下,以香金為鉤,[糹+‘霜’]絲為綸,丹鯉為餌,釣得白蛟。”“[糹+‘霜’]絲”,《太平禦覽》卷八六二引作“霜絲”。則“霜”即“[糹+‘霜’]”。
《字說》釋“[糹+‘霜’]”:“帛如初生桑葉之色曰[糹+‘霜’]。"[10]而《釋名·釋采帛》對“緗” 字的解釋與之幾乎完全相同:“緗,桑也,如桑葉初生之色也。”又,《玉篇》糸部:“[糹+‘霜’],色莊切。”音“霜”。而“緗”字有兩種讀音,壹為“息良切”,見《說文解字》糸部,音“相”;壹為“師莊切”,見《集韻·陽韻》,音“霜”。後者正與“[糹+‘霜’]”的讀音相同。因此,“[糹+‘霜’]”字應就是“緗”字。
《說文解字》糸部:“緗,帛淺黃色也。”《急就篇》:“郁金半見緗白[左‘素’右‘勺’]。”顏師古註:“緗,淺黃也。”此處木牘文字中的“霜”,是說絲織品的顏色為淺黃色。
(十)烝栗
尹灣六號漢墓木牘壹二反:君兄衣物疏: “烝栗棺中席壹。”
“烝栗”,就是“蒸栗”。《詩·大雅·蕩》:“天生烝民。”《孟子·告子上》引作:“天生蒸民。”則“烝”“蒸”二字可通。
“蒸栗”是指壹種黃的顏色。《釋名·釋采帛》:“蒸栗,染紺使黃色如蒸栗然也。”《急就篇》:“烝栗絹紺縉紅繎。”顏師古註:“烝栗,黃色若烝孰之栗也。”
古人用"蒸栗"來描述黃色之物。例如,《文選》卷四十二魏文帝《與鐘大理書》:“竊見玉書稱美玉,白如截肪,黑譬純漆,赤擬雞冠,黃侔蒸栗。”是記玉的顏色。《藝文類聚》卷九十四《獸部·牛》引梁元帝《謝東宮賚蒸栗牛啟》:“色似秘府之書,毛類陳王之玉。”是記牛的顏色。“蒸栗”還被用來描述竹簡。《廣弘明集·法義篇第四》梁簡文帝《上大法頌表》:“蒲輪受伏生之誦,科鬥薦魯宅之文,蒸栗殺青,玉牒石記,填委廣內。”《統歸篇第十》梁蕭子雲《玄圃園講賦》:“開金泥,剖玉牒,削蒸栗之簡,采蘿樹之葉。”而此處木牘所記“烝栗棺中席”,是說棺中席的顏色黃如蒸熟的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