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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工作的方法

陳垣:“校對員是把同壹本書和其他書讀壹遍”,“其目的是校對異同,而不是對錯”。

點校對:把原稿放在校樣的上方或左邊。先看稿子,再看校樣,逐字校對。

平行校對:原稿折疊後,疊加在待校對的文字或圖表上進行校對。

折疊校對:將校對稿放在桌子上,然後將壹頁原稿壓在校對稿的雙手手指間,將原稿上的字與校對稿相應位置的字逐字對齊,進行校對。

校對:兩人或多人合作的壹種校對方法,即壹人大聲朗讀原稿,另壹人(或兩人)校對樣稿,改正樣稿中的錯誤。

陳遠:我們學校的學生可以在這本書前後互相印證,挑出它的同異來知道它的謬誤。

現代校對通讀檢查采用學校法。

校對人員,在沒有書稿(或脫離書稿)的情況下,集中精力辨認校樣上的文字形式,理解句子的意思,通過對比、質證發現錯誤。

我校法通讀檢查更能體現校對是編輯工作的延續這壹特點。"

在電子稿件大量出現的今天,充分發揮我校法的優勢,可以在互補的基礎上彌補作者的失誤或編輯在加工編輯方面的不足,保證和提高出版物的質量。

陳遠:其他校對用別的書來校對這本書。

使用與校對稿件內容相關的其他權威書籍(包括工具書)進行具體的校對工作。

其他學校的法律經常與我們學校的法律互換使用。

其他校對法的作用是釋疑,通常用於解決引文、數據、成語、術語、公式、日期的異同。

陳垣說:所謂校對員,就是在沒有古籍文獻或者幾本書互不相同,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必須使用這種方法。理性是推理和判斷。

糾正就是通過推理分析判斷對錯。

在我們學校發現矛盾,又沒有其他書可以參考的時候,只能通過推理分析來判斷是非,提出問題,由編輯部來解決。

李派也經常與我校結合使用。

學校管理是主觀的,只有善於學習,知識面廣的校對員才能用。“不犯錯誤”或“以錯改錯”容易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