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記者的描述,故事大致是這樣的。郭某某請範某某等5人在東河區某飯店吃飯。席間,範某某與郭某某在談合作項目時,郭某某因範某某當眾讓其閉嘴而情緒激動,經勸說後停止。飯後,郭某某讓司機郭送範某某回家,範某某上了郭某某的車。但據食客反映,並未發現郭某某強行將範某某拉上車。
在郭送範回家的路上,範讓郭聯系郭談事情。雙方見面後,目擊者並未發現三人有任何爭執。三人開車往範辦公室方向開,範提出半路去項目部。在即將到達距離黃河景觀大道340公裏的項目部時,範提出去項目部西南的黃河岸邊看看取水點。範和郭下了車,郭留在車上。走著走著,範忽然道。郭發現後立即被解救。郭在水中聽到郭在岸上呼喊,便向呼喊聲音的方向遊去,最後在郭的幫助下上岸。
反正報道是這麽說的,只是當時沒有其他目擊者在場,無法判斷真相是真是假。資本家因為利益不同,出事的不在少數。不管真相如何,希望大家都能和平相處,不要為了壹時沖動而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