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蒙古是清代八旗的三大組成部分之壹,指八旗中的蒙古旗。並不是只有蒙古八旗,而是有壹部分被誤稱為“蒙古八旗”。與八旗滿洲、八旗漢軍共同組成了整個八旗軍,全部由士兵編制。屬於黃、白、紅、藍、黃、白、紅、藍八旗。
八旗蒙古產生於盟旗制之前,不同於蒙古的盟旗,直屬清朝八旗建制。但其地位略低於八旗中的滿人,但高於八旗中的漢軍。
明朝萬歷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改組建制,分別以魯牛鄂鎮、甲拉鄂鎮、孤山鄂鎮為首領。開始時設置黃白紅藍四面旗幟,編織成四面旗幟。萬歷四十三年(1615),增設黃白紅藍四旗,建立八旗制度。
滿清(女真)社會實行八旗制度,丁壯戰時是軍人,平時是平民,這使得他的軍隊戰鬥力很強。
努爾哈赤於天命年開始立蒙古旗,至皇太極天聰九年(1635)編入蒙古八旗。天聰五年(1631),皇太極首次編漢軍旗,崇德七年(1642),完成漢軍八旗的編定。統稱為八旗,統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至此八旗制度日臻完善。
擴展數據:
八旗的歷史作用
中國入關後對八旗制度的整頓和擴充,提供了足夠的兵力,建立了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八旗軍隊,使這支軍隊長期具有強大的戰鬥力。八旗兵在新疆、西藏等地征討、鎮壓“三藩”、用兵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制止了分裂,平定了內亂,促進了祖國統壹。
八旗痛擊俄國殖民軍,收復雅克城,在抗擊外來侵略、捍衛祖國神聖領土的鬥爭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數萬八旗將士,攜家帶口,駐守盛京、吉林、黑龍江、新疆等地,保衛和開墾土地,鞏固祖國邊防,參與開發東北、西北地區的勞動。
從八旗制度正式建立到辛亥革命後清朝崩潰191,* * *存在了296年。是清朝統治全國的重要軍事支柱。為中國多民族統壹國家的發展和鞏固、邊疆的防禦和防止外來侵略做出了巨大貢獻,對滿族社會的發展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隨著歷史的演變,八旗制度落後的壹面日益明顯,嚴重束縛了滿族人的發展,在戰役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小。八旗制度與清朝的命運緊密相連,經歷了由盛到衰、由衰到亡的整個歷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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