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習慣說:“新春快樂!”—— 春節春節,春的節日嘛。然而嚴格說來,“春節”並不是真正春季的開始。無論在我國東北、華北還是華中,春節還在“數九寒天”冷得厲害!每年春節,從北京到上海武漢成都,從黑龍江、黃河到長江壹線,許多地方(晝夜)平均氣溫還在攝氏零度左右甚至更低,大人小孩還穿著“冬衣”呢!看來所謂“新春”只不過是“心春”也就是心裏溫暖的感覺吧。
再說,農歷(陰歷)是以月亮繞地球運轉的周期來計算的。雖然今年春節來得“早”壹點(往常春節在陽歷即公歷1月),但冷冬的感受還要延續壹個多月。公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來計算的。如果春節在公歷1月初到來,離開聖誕節(12月25日)並不遠的話,那麽這早到的“春節”還不如說是“隆冬節”呢。
四季分明,冬冷夏熱,是溫帶氣候的顯著特征。我國大部分,歐洲大部分和美國都地處北溫帶,都屬於溫帶氣候。壹年12個月,粗略說來,春夏秋冬基本平分,每季占三個月。寒帶(極地)和熱帶(如印度、印尼、非洲大部分等)無所謂“四季”。
古今中外,對於四季的劃分有不同的標準。
(壹)天文學的標準
“二十四節氣”實際上是用陽歷計算的,也就是按照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上24個等分點計算的,並不是(如許多人誤會的那樣)以陰歷(月亮歷法)計算的。
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在壹年中,白晝很長、太陽高度較高的季節就是夏季;白晝最短、太陽高度最低的季節就是冬季;冬、夏兩季之間的過渡季節就是春、秋兩季。 按照近代天文學的“四季”劃分標準,是以 春分(3月21日左右——比立春要晚 45 天)、夏至(6月22日左右)、秋分(9月23日左右)、冬至(12月22日左右)分別作為四季的開始。
目前人們通常認為3月、4月、5月這三個月屬於春季;6月、7月、8月屬於夏季,9月、10月、11月屬於秋季;12月、1月、2月屬於冬季。
中國幅員廣闊,南北相距幾千公裏,所以,同是壹個季節,溫度大不相同,比如春季,最南邊的廣東海南已經穿夏衣了,可是最北邊黑龍江以及內蒙新疆壹帶還在穿棉衣呢。
(二)中國古籍記載的標準
中國有些古籍上用立春(2月4日前後)、立夏(5月6日前後)、立秋(8月8日前後)與立冬(11月8日前後)這“四立”作為四季的開始。古代民間還習慣用農歷月份來表示四季,以每年陰歷的正月為春季開始,四五月以後為夏季(標誌為五月端午節),七月七日(七夕)以後為秋季(標誌為九月九日重陽節),十月以後為冬季(十壹月稱為冬月)。正月初壹是全年的頭壹天,也就算作是春天的頭壹天,所以又叫春節。這可能符合幾千年前制訂“夏歷”時的中原氣溫比後來暖和的情況,但是早已不再符合兩三千年以後溫度降低的情況了。例如,夏商周時代中原地區就有大象、犀牛,有“用大象耕田”、“用犀牛皮做盔甲”的歷史記載,漢魏之間還有“曹沖秤象”的故事,但是到隋唐以後,大象、犀牛就都在中原絕跡了。
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夏商周三代長期進行天文、氣象和物候觀測的經驗總結,是歷法上壹項重大成就。二十四節氣的劃分兼具天文和氣象、物候的特點。它的二分二至和四立(合稱八節),表達的是天文數據;而雨水、驚蟄、清明、谷雨、小滿、芒種、小暑、大暑、處暑、白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和大寒等節氣,則明顯地表示氣候和農事特點。其中的大暑和大寒,分別表示壹年中最熱和最冷的節氣。大暑是夏至後第二氣,即夏至後壹個月,大體與傳統的“三伏”中的中伏相當;大寒是冬至後第二氣,即冬至後壹個月,同傳統的“三九”相近。故民諺有:“冷在三九,熱在中伏”。天文現象和氣候,結合緊密,特征明顯。但是這樣的四季劃分,與近千年來我國實際的氣候情況不符。例如,立春和立秋,傳統農歷作為春秋二季的開始,而在氣候上仍是隆冬和盛夏;夏至和冬至,傳統作為夏季和冬季的中點,可是在氣候上,它們並非壹年中最熱和最冷的時候。
根據氣溫和日照的變化,目前,壹般流行用天文法的陽歷來劃分春夏秋冬四季,即:春分到夏至為春季;夏至到秋分為夏季;秋分到冬至為秋季;冬至到春分為冬季。這樣劃分季節的標準能反映出近千年以來壹般的氣候概況,但也不是很確切。
(三)中國氣候學家提出的標準
把壹年平均分為四等分來劃分春夏秋冬,雖然簡單易記,但各地農作物的生長和季節的來臨早晚,顯然不可能是那樣整齊和同期出現。況且我國的地表還不均勻地分布著海洋、陸地、山脈、沙漠等,用簡單的均分法劃分季節,肯定是不確切的。
為此,我國氣候學家提出用5天的平均溫度(候溫)為標準,並兼顧各地某些能反映季節來臨的植物或動物的生長和活動規律來劃分四季。就是說:當候溫(連續5天的平均溫度)達到10℃以上、低於22℃時為春季;候溫大於22℃為夏季;候溫在22℃到10℃之間為秋季;候溫在10℃以下時,則為冬季。
近年來氣象學家又根據大範圍天氣形勢的調整結合當地的具體天氣、溫度等的突然變化來劃分四季,這叫“自然天氣季節”。這種劃分四季的方法比單純用“候溫”為標準來劃分四季又前進了壹步,也更符合實際情況。
(四)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標準
我們知道,現在世界通行的“公元歷法”是廣義的基督教(包括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教)規定的。西方國家約在公元1400年普遍使用公元紀年。
天主教會和基督教聖公會規定的“四季節”( Ember Days and Ember Weeks )作為舉行特別祈禱、禁食和受任神職的四個節期。教徒們習慣以這四個星期天分別為四季的象征:
1、聖十字架節(9月14日)以後壹個星期;2、聖露西節(12月13日)以後壹個星期;3、大齋即四旬齋期(拉丁文Quadragesima)的第壹個星期;英文寫作 Lent,意即春天。4、聖靈降臨節以後壹個星期。
對基督教說來,春天(Lent)的特征節日是復活節。冬天的特征節日是聖誕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