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將壹晝夜分為十二時辰,即:
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每壹時辰相當於現代的兩個小時。
古人根據中國十二生肖中的動物的出沒時間來命名各個時辰。子時23~1點,醜時1~3點,寅時3~5點,卯時5~7點,辰時7~9點,巳時9~11點,午時11~13點,未時13~15點,申時15~17點,酉時17~19點,戌時19~21點,亥時21~23點。
擴展資料:
時辰的產生背景:
古代勞動人民把壹晝夜劃分成十二個時段,每壹個時段叫壹個時辰。十二時辰既可以指壹天,也可以指任何壹個時辰。十二時辰是古代中國勞動人民根據壹日間太陽出沒的自然規律、天色的變化以及自己日常的生產活動、生活習慣而歸納總結、獨創於世的。
十二時辰制。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壹點為子時,壹至三點為醜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十二時由十二個特定的時間名詞構成。人們可以從先秦時代的中國古籍中溯尋出這些詞語的淵源。漢代之前,這些稱謂多有不同,直到漢代太初年間,中國實行了太初歷,“其以壹日分十二時,而以幹支為紀。”
十二時表時獨特、歷史悠久,是中華民族對人類天文歷法的壹大傑出貢獻,也是燦爛的中華文化瑰寶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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