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書於春秋戰國之際的《周禮、考工記》中,有關於根據用劍者不同而定上、中下三種劍形制的記載。上制之劍長約60厘米,重三斤十二兩;中制之劍約長50厘米,重二斤十四兩;下制之劍約長40厘米,重二斤壹兩。這是我國古代,第壹次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古劍形制標準。
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壹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茍同。
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
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壹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擴展資料劍屬於“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古代的劍由金屬制成,長條形,前端尖,後端安有短柄,兩邊有刃。現在作為擊劍運動用的劍,劍身為細長的鋼條,頂端為壹小圓球,無刃。
劍,早期是匕首式短劍,劍和刀壹類,區別只在於單刃和雙刃。劍又稱:“輕呂”、“徑路”,“長鋏”。春秋末年,開始流行長劍。質地精良的寶劍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吳、越(閩越)、楚、巴蜀。長劍出,短劍也不廢。劍的歷史是源遠流長的。
長劍便於戰鬥,短劍利於護身,還可以用於刺殺,荊軻刺秦王,東漢末年俠客王越、史阿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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