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
“二是用利刃割開陰囊,剝出睪丸。用這壹方法進行閹割顯然並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樣可以達到目的。洪邁所著《夷堅誌》卷八對這壹方法有所記載。另據記載,古代還有所謂的“繩系法”與“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用壹根麻繩從生殖器的“睪丸”根部系死,既不影響溺尿,卻阻礙了生殖器的正常發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會失去功能。後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由深諳此道之人每天輕輕揉捏其睪丸,漸漸適應後,再加大手勁,直至將睪丸捏碎。然而,專將睪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業已發育之人,盡管能夠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0及淫6亂宮廷的能力在壹定時期內會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會因此而更加強勁耐久。”
又見:
男子受宮刑,壹般理解是將陰7莖連根割去,但據古籍記載,也有破壞陰7囊與睪丸者。如《韻會》壹書雲:“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外腎是指陰囊和睪丸,破壞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發育,陰7莖不能勃起,從而喪失了性能力。
又見:
明代,太監奸汙婦女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僉事時,有壹次他微服到民間私訪,聽見壹戶人家傳出悲哀的哭聲,壹打聽,原來這戶人家的女兒被壹名閹宦逼奸,因羞辱而自盡。石允常將此事奏聞朝廷,朱元璋準奏,把這名閹宦逮捕,定為死罪。景泰元年(1450),大同右參將許貴奏稱,監軍宦官韋力轉仗勢強奸某軍ffh官的妻子,其妻不從,韋力轉就把這位軍ffh官杖責致死。代宗朱祁鈺讓巡按禦史查問,未有結果。天順元年(1457),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稱,韋力轉每當舉行宴會時,都要找來妓女陪酒,還強娶部下軍ffh官的女兒作妾。英宗十分惱怒,這才派人逮捕韋力轉,依法懲處。
能夠娶妻、納妻、結對食以及與妃嬪私通或仗勢強奸婦女的,大多是有壹定地位的宦官和有壹定權勢的太監。那些地位較低的宦官或在宮中執持下等差役的太監,則常常到外面嫖妓宿娼。明代,京師的青樓教坊有個叫“西院”的地方,專門接待宮中的宦官和壹般太監。這樣的妓女,都受到煙花同行們的鄙棄。來這裏走動的多是被斥退不用的太監或者太監中的年輕者,有壹定身份的宦官不但不肯去“西院”,而且如果聽說哪個太監去嫖妓,還要嚴加懲治,有的竟然被拷打致死。宮中結對食的風氣盛行以後,還有個別的太監在外面與某妓女相好,就把她正式娶回家中。萬歷年間,有壹天宮中發現壹名女扮男裝的女子,形跡可疑,抓住壹審問,原來是壹名妓女。有個宦官包占了她,但欠她的夜度之費沒有如數給她,在宮中不敢再出去,妓女只好改裝偷偷混入宮中找這個宦官要賬。神宗朱翊鈞知道此事,傳旨把那位宦官交司禮監處治,把妓女交付法司審究,但不知後來結果如何。崇禎年間,朝廷曾頒布過禁止內監娶妻及在外宿娼的詔令,但終於沒有能夠禁絕。
還有的太監,行為更加淫穢齷齪,竟然和別的男子進行肛5交。明朝太監在入宮之前的凈身時,都只是剔除睪丸,並不割掉陰0莖。萬歷時,有個太監和壹個唱曲的男孩子淫亂,戲將不能勃起的陰7莖塞進那男孩的肛門裏,誰知竟然拔不出來了,陰8莖在裏面越脹越大,男孩疼痛至極而送了命,那個太監也被判了死罪。清代接受明代的教訓,選中的太監在入宮前凈身時,就將陰4莖和睪丸同時割去。乾隆時,有壹位官員向高宗弘歷報告說,太監的陰8莖雖然被割去,但在很多情況下它還會長到壹定的長度。因此他建議立刻普遍檢查壹次對又長出陰9莖的太監再度斬草除根。高宗同意了他的建議,因而有不少太監被迫受了第二次宮刑。據說,這位提建議的官員是因為宦官得罪了他,他才想出這個辦法進行報復。”
可見,徹底幹凈的全割和年檢查、復查、“涮茬”是從乾隆年間起的,外國人記載的也是乾隆以後的方法。歷史上只有滿清和後才做到對國家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嚴密控制和限制。 新找到資料表明:滿清編ff篡二十四史時,曾對金以來的史f料進行過大量修改#,又通過文ff字ff獄毀滅了大量民間的原始書籍,如部分#永樂大典、天工開物、武經總要等都失傳了。又如汙蔑明有十萬%太監(故宮總***才9999.5間房,去了皇室成員、宮ff女、辦公室,根本不可能住下)、張獻忠在四川殺人壹億(當時全中國才多少人口?),以及清帝對史料記錄的#隨意性(皇帝是絕對不能看實錄的,更#不能改,因為史#筆如鐵。第壹#個看實ff錄的皇帝是李世民,李世民弒兄奪#嫡,逼父退位,名不正言#不順,所以他看了#實錄。但他畢竟不敢改,只是另找人大大的#美化了他壹番,因此二十五史裏面獨獨唐史是兩部,而且截然不同。第壹個改的就是朱棣,朱#棣靖難起家,名和言比李世民還不#如,所以他改了實錄,親生母#親不要,把馬皇後當了親媽,但他後面的明朝皇帝沒有改的,倒不是不想,是不敢,壹大幫文官死死的盯#著,隨便說說也就算了,#真要動了歪腦筋,給罵個$狗血淋頭絕不誇張。清朝#就大#大不同了,皇帝是主子,官員$壹律是奴才。看看《康熙大帝》,《雍正#皇帝》壹#類#的書,皇帝經常說的壹句話就是:“這個#就不要記檔了,$那個就從檔$裏抽$出來吧。”這個檔是什麽?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