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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正,那麽正則詩的對仗在這句話裏能自正嗎?

詩歌中嚴格的對偶性叫做對偶。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對仗和句子的對仗。駢文中經常使用斷句。短詩:中世紀詩歌格律的壹種表現形式。決鬥也叫對偶性,團戰,奇偶。它把概念相近或相反的詞語放在相應的位置,使它們相互映襯,使句子更有魅力,增加了詞語的表現力。對抗就像是政府的壹個禮儀性的儀式,彼此對立。對仗與漢魏時期的駢聯關系密切,可以說是由駢聯發展而來,對仗本身也應該是壹種駢聯。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是:第壹,上下句必須對立;其次,關系句的句式要相同,句法結構要壹致,比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結構對偏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有些對偶句的句子結構不壹定相同,但要求詞是相對的。再次,要求詞的詞性(詞類)壹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單詞的“詞匯意義”應該是壹樣的。作為名詞,屬於同壹個意義範圍,如天文、地理、宮殿、服裝、器皿、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在同壹個意義範圍內的詞都可以對。對偶的使用有寬有嚴,所以有多種類型,包括工對、鄰對、寬對、借對、跑對、扇區對等。從內容上來說,有對的、對的、對的、反對的等名稱。詞對仗的要求是:詞的意義必須屬於同壹範疇,如山川對山川,草木對草木等。;詞類必須基本壹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整平必須是相對的,即整平或整平;結構壹定要對稱,即簡單詞對簡單詞,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壹個詞的反義詞。句型的對仗主要是相同的句子結構,如主謂短語對主謂短語,動賓短語對動賓短語。矛盾可以使詩歌在形式和意義上顯得工整對稱,給人以美感,這是漢語特有的藝術手段。什麽是二元性?對偶就是將相似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如“抗美援朝”,“抗美援朝”形成對偶。對偶可以是壹句話自正,也可以是兩句話對立。比如“抗美援朝”是自相矛盾的,而“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是兩個相反的句子。壹般來說,對偶是指兩個相對的句子。上壹句叫壹句,下壹句叫壹句。對偶的壹般規則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以“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為例:“抗”、“援”、“保”、“守”都是關系動詞,“美”、“韓”、“家”、“國”都是關系名詞。其實名詞對還可以細分成幾類,相近的名詞相對來說算是工整對偶,簡稱“工作對”。這裏“美”和“韓”是專名,都是縮寫,所以是工業對;“家”和“國”都是人民集體,所以也是勞動者。“保家衛國”對“抗美援朝”也是對的,因為句子是自對齊的,所以不要求兩句同樣整齊。對偶是壹種修辭手法,其作用是形成工整美。漢語的特點特別適合雙音化,因為漢語中有很多單音詞,甚至是雙音詞,其中語素相當獨立,容易造成雙音化。因為對偶是壹種修辭手法,所以對散文和詩歌都是必要的。比如《易經》說:“以壹個聲音回應,求壹個精神。”(《幹壹文言文》)詩經說:“昔我不在,柳依依;今天想起來,下雨了。”(《瀟雅·蔡威》)這些對偶都是適應修辭的需要。但是,正體詩中的對仗是有其規律的,不像《詩經》那樣隨意。這個規律是:(1)句與句相反;(2)句子詞和對偶詞不能重復[2]。所以前面提到的《易經》《詩經》之類的例子,都達不到正體詩對仗的標準。毛主席《長征》詩中上面提到的兩句話:“金沙江打雲崖暖,大渡橋渡鐵寒”,符合正體詩對仗的標準。對聯(對聯)是由格律詩演變而來的,所以也要適合以上兩個標準。比如毛主席在《改造我們的學問》中舉了壹對:墻上蘆葦,頭重腳輕,淺淺;山裏的竹筍,嘴厚,肚子空。這裏上聯(句)的字和下聯(對偶)的字不重復,但它們的排比是相反的:平仄,平仄;平而平,平而平[3]。從修辭上來說,這壹對也很整齊。“墻”是帶方位的名詞,對應的“山”也是帶方位的名詞。“根”是帶方位的名詞[4],對應的“肚”也是帶方位的名詞。“頭”對“口”,“腳”對“皮”都是名詞對名詞。“重”對“尖”和“輕”對“厚”是形容詞對形容詞。“頭重腳輕”正合適,“嘴尖”正合適“臉皮厚”。這句話自我糾正,兩句話相對,就更工整了。[2]至少不能在同壹個位置重復。比如“我曾去,楊柳依依;今天壹想起來就下雨了。句子中的第二個字和對話中的第二個字都是“我”,是同壹位置的重復。【3】如果字外有圓,表示可以是平的,也可以是平的。[4]“根”原“根”是並列結構。書寫“根”仍然是平行結構。我們說名詞是方位詞,是因為這裏用了“底”也可以做方位詞的事實,形成壹種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