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手法為針刺手法分類名。原稱“十二字分次第手法”。出《針灸大成》。包括爪切、指持、口溫、進針、指循、爪攝、針退、指搓、指撚、指留、針搖、指拔十二法。其中指持是以手持針,口溫是進針前用口將針含熱(已不用),指留是出針前稍作停留,指拔是起針;其余手法均見十四法中。十四法指針刺操作過程中的十四種基本手法。出《針經指南》。原稱“手指補瀉法”,即動、退、進、搓、盤、搖、彈、撚、循、捫、攝、按、爪、切。後《金針賦》略去撚法而增加提法,並指出了各法的用途。即“爪而切之,下針之法;搖而退之,出針之法;動而進之,催針之法;循而攝之,行氣之法;搓而去病;彈則補虛;肚腹盤旋;捫為穴閉;重沈豆許曰按;輕浮豆許曰提;壹十四法,針要所備。”《問對》所載,將爪法、切法合並,撚法、搓法合並,又另加努法,並對各法的操作和作用作了較詳細論述和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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