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開辦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向擬開辦企業所在地的藥品監管分局申請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開辦零售(連鎖)企業的,應當說明連鎖管理制度),並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管理系統《企業制劑申請書》(3.5寸磁盤)(申請人在網站下載企業端程序並正確填寫導出)。
2、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學歷、職業資格或職稱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簡歷。
3.擬經營藥品的種類和範圍。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藥品經營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換發、變更和日常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