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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地方行政區劃名稱和內容

行政區劃是指管理國家事務的地區範圍。中國歷史上朝代更叠,每朝的疆域大小、政府機構和統治者治理國家的思想各有不同,所以,諸多原因就勢必影響到歷代行政區劃的制定。了解中國歷代的行政區劃,對我們學習中國古代的歷史、文化和閱讀古籍,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這裏要概說的歷代行政區劃,僅限於歷代中原王朝的,不包括當時與中原王朝***存的邊疆民族政權的行政區劃制度。

自秦始皇統壹中國,到1949年,約有兩千壹百多年時間,在此段時期內,中國歷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制度大致可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階段稱州郡時代,經秦、漢、魏、晉、南北朝,約800年。

第二階段稱道路時代,經隋、唐、五代、宋、遼、金朝,約700年。

第三階段稱行省時代,經元、明、清朝和民國時期,約700。

壹、州

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尚書》、《周禮》、《呂氏春秋》等書上都有關於九州的記載。傳說堯時禹平洪水,分天下為九州,即:冀州、兗(yǎn)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到禹掌權時,天下分為十二州,冀州分為並州和幽州,青州分出營州。但九州只是先秦地理學家心目中的理想的地理區劃,而不是實際存在過的行政區劃。

實際的州的行政區劃開始於西漢。

漢武帝時,全國壹百多個郡國分為十三個刺史部。漢武帝用前人想像的十壹個州名來作為十壹部的名稱,河套地區和嶺南地區命名為朔方、交趾,當時人習慣稱壹部為壹州。西漢的州只是監察區,還不是真正的行政區域。真正的行政區域還只是郡、縣兩級,郡太守直接與中央政權聯系,不必通過州壹級。

東漢末年,州由監察區變為行政區,成為郡以上的壹級政區,到三國時就固定下來了。這種制度後來延續了四百年左右的時間。

三國魏有十二州,吳有四州,而蜀只有壹州。

西晉初年全國分為十九個州,末年贈至二十壹個州。

南北朝時,州的範圍逐漸縮小,南北方合計有五、六十個州。至南北朝末期,州已經增加到三百多個,其中相當壹部分州已經有名無實了。

唐初將郡改稱為州,全國***有三百幾十個州,是行政區。

宋元時的州與唐時基本壹致。

明清時改州為府,所以有“兗州府”、“揚州府”等名稱。

二、郡

秦朝的行政區分郡、縣兩級,以郡統縣,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至秦末增加到四十個。壹個郡管理十幾個到二、三十個縣。

漢朝有壹百零五個郡,那時的郡比現在的省級政區要小,今天的壹省大致相當於漢朝十二、三個郡,與今天的地區市相當。當時的郡大小差距很大,落後的地方郡大,發達的地方郡小。會稽郡包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地。

隋朝取消了郡。

唐朝州郡叠改,都是行政區域。

宋廢郡。

三、國

國是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壹級行政區。國的區域大致與郡相等,所以“郡國”常連稱。國的官吏由朝廷直接委派,在行政區劃制度上與郡沒有什麽差別,但是,與郡不同的是,國的賦稅收入不歸朝廷,而歸諸侯王享受。

四、道

唐朝貞觀元年分全國為十個道,是監察區,相當於漢代的州。十個道是:關內道、河南道、河東道、河北道、山南道、隴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劍南道、嶺南道。至開元年間,在前十道中又劃分出五個道,成為十五個道。安史之亂後,道成了州以上的壹級行政單位,形成了道、州、縣三級行政制。

元明清三朝都有道的設置,但不是壹級地方行政區劃,而是省的派出機構。當時有的道的地位也比較重要,如清朝管理蘇州、松江、太倉兩府壹州的蘇松太道,因道員駐上海,所以又稱上海道。鴉片戰爭後,因上海租界的關系,所有外交事宜都由上海道管。

民國初年北洋時代在省縣之間還保留了道,地位也相當重要。

五、路

宋朝時的路最初是為征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後來逐漸成為帶有行政區劃和軍區的性質。北宋初,宋太祖、太宗厲行中央集權政策,所有的州都直屬中央,在州上設置了路,分全國為十五路,後變為十八路、二十三路。路的性質是介於行政區和監察區之間的壹種區劃。宋朝的路和今天的省大致相似,如廣西路、湖北路、陜西路等,與今天的省名也大致相當。

六、省

省本來是官署的名稱。西漢稱宮禁之中為“省中”,魏晉以後把設於宮禁近處的尚書、門下、中書等中央政府機構都稱為省,這是省的原義。魏晉時出現了行省的的前身,名為行臺、大行臺或行臺省。所謂臺省是指設在京都城內的中央政府,壹旦發生了重大事件,需要由掌握中央政權的要臣率領部分中央政府人員離開首都到外地去處理,這樣就形成了壹個或幾個出行在外的臺省,因而便以行臺或行臺省為名。

行省制始於元朝,它的全稱叫某某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某某行省或某某省。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後來行省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域名稱,簡稱為省。元朝初年,省都還不是正式的、經常性的地方行政區劃,而只是中央政府派遣在外的臨時機構,當行中書省久駐壹地之後,就不可避免地要在軍國大事之外,幹預到地方政務,行省由此就成了最高壹級地方行政區劃,“省”便從中央政府變成了地方政府的稱呼。元朝中葉以後,全國分為壹個中書省直轄區和十個行中書省。

七、府

依唐代制度,大州稱為府。唐時,壹些有特殊地位的州被改稱為府,如長安所在的雍州改稱京兆府,東都洛陽所在的洛州改稱為河南府,北都晉陽所在的並州改稱為太原府。唐末增至十來個府。

北宋重要的州都升為府,至末年已有三十幾個府了。

南宋和金對峙時期,雙方***有五十多個府。

清宣統末年開始廢府,到民國初年,就把全國的府都廢掉了。

八、軍

軍是宋代的行政區域,壹個軍相當於壹個州或府,直轄於路。如宋代的南安府即清代的南安府。

九、縣

縣是地方基層行政區域。秦漢的縣屬於郡,後代的縣屬於州或府。

十、專署

國民黨政府廢除道,實行省縣兩級制,後在各省設行政督察專員,建立專署,作為省的派出機構,壹個專署管十幾個縣。

關於古籍中常見的歷史地名:

古代文人對地名喜歡用古名、別名,對行政區劃和地方官也喜歡用古稱,所以在讀古書時接觸到歷史地名時,應引起註意。

1、地名用古名:

南京 金陵

揚州 廣陵

紹興 會稽

2、地名用別名:

泉州 溫陵

無錫 梁溪

松江 雲間

3、官名用古名:

知州、知府 太守

道員 觀察

知縣 大令

宋 歐陽修《醉翁亭記》:“名之者誰,太守自謂也。”宋代有州無郡,壹州的長官叫知州,全名是知某州軍州事。太守,即郡太守,是前代郡的行政長官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