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向阿裏的人學習誠實的品格,真誠待人,從不拿別人的東西,即使這個東西無人看管。
原文:
阿裏地區的藏族老鄉有個傳統,不管是在路邊還是在草地,妳放下壹件東西,只要在上面壓壹塊石頭,這就表示這件東西已有了自己的主人,無論過多少天,是斷不會有人動的。
在離開獅泉河去普蘭的路上我們把壹個紙口袋裝上壹個面包壹個筆記本壹支圓珠筆放在壹個顯眼的地方並壓上壹塊小石頭就這樣我們又匆匆地上路了 。
三天以後,我們返回來了。遠遠地,我就看見了我們三天前放在那兒的被風吹得忽閃忽閃的紙口袋。阿裏的雲是潔白的,阿裏人的心得就像這高原的雲。
此文出自小學三年級閱讀短文
擴展資料阿裏地區公元前後稱“羊同”,元朝稱“納裏”,明朝稱“俄力思”。位於中國西南邊陲、西藏自治區西部、青藏高原北部(羌塘高原)。
北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東臨那曲市、東南依日喀則市,西南和西部與尼泊爾、印度、克什米爾為界。據第二次土地調查,全地區總面積337174.95平方千米,是西藏面積第二大的地級單位,僅次於那曲市。
“阿裏”壹詞是藏語音譯,意為“屬地”、“領地”、“領土”等。直到9世紀初,這裏仍稱“象雄”。在漢文史籍中,不同朝代對其稱呼各異。在藏文古籍中,吐蕃王朝贊普之後裔來到這塊原屬象雄十八部的政治區域後,這塊上部區域名副其實地臣服於贊普後裔的統轄之內,故此,才有“阿裏”的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