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館址與易燃易爆、噪聲和散發有害氣體、強電磁波幹擾等汙染源的距離
3.1.4 圖書館當與其它建築合建時,必須自成壹區,單獨設置出人口。
3.2.2 交通組織應做到人、車分流,道路布置應便於人員進出、圖書運送、裝卸和消防疏散。館的主出人口應為殘疾人和老年人等行動不便者設置坡道、扶手等設施。
3.2.3 設有少年兒童閱覽區的圖書館,該區應有單獨的出人口,室外應有設施較完善的兒童活動場地。
4.1.2 圖書館的建築布局應與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相適應,合理安排采編、收藏、外借、閱覽之間的運行路線,使讀者、管理人員和書刊運送路線便捷暢通,互不幹擾。
4.1.8 設備機房,不宜與閱覽室毗鄰
4.1.9 進行無障礙設計
4.2.7設工作人員更衣室、清潔室和專用廁所,但不得設在書庫內。
4.2.9 書庫內工作人員專用樓梯的梯段凈寬不應小於0.80m,坡度不應大於45 °
4.3 閱覽室防止陽光直曬。東西向開窗時,應采取有效的遮陽措施。
4.3.4 據工作需要在人口附近設管理(出納)臺和工作問,
4.3.5 被過往人流穿行,獨立使用的閱覽空間不得設於套間內。
4.3.6 開放時間長的閱覽室宜鄰近門廳布置。
4.3.8 書庫應毗鄰布置。閱覽和庫房之間應設緩沖區,並設分區門
4.3.11 集體和個人使用的音像資料視聽室宜自成區域,便於單獨使用和管理,與其他閱覽室之間互不幹擾。
4.3.15 少年兒童閱覽室應與成人閱覽區分隔,單獨設出人口,並應設兒童活動場地。
4.3.16 盲人讀書室應設於圖書館底層交通方便的位置,並和盲文書庫相連通。
4.3.17 各閱覽區老年人及殘疾讀者的專用閱覽座席應鄰近管理(出納)臺布置
4.4.2 目錄檢索空間應靠近讀者出人口,並與出納空間相毗鄰。當與出納***處同壹空間時,應有明確的功能分區。
如利用過廳、交通廳或走廊設置目錄櫃時,查目區應避開人流主要路線。
4.4.7 中心(總)出納臺應毗鄰基本書庫設置。出納臺與基本書庫之間的通道不應設置踏步;當高差不可避免時,應采用坡度不大於1:8的坡道。
4.5.3 寄存處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位置應在讀者出入口附近;
3寄存處的出入口宜與讀者主出入口分開。
2門廳、休息處、走廊兼作陳列空間時,不應影響交通組織和安全疏散;
3陳列室應采光均勻,防止陽光直射和眩光。
4.5.5 報告廳應符合下列規定:
1300座位以上規模的報告廳應與閱覽區隔離,獨立設置
2報告廳,宜設專用的休息處、接待處及廁所;
3與閱覽區毗鄰獨立設置時,應單獨設出人口,避免人流對閱覽區的幹擾;
7公用廁所中應設供殘疾人使用的專門設施。
4.6.3 采編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位置應與讀者活動區分開,與典藏室、書庫、書刊人口有
便捷聯系;
2平面布置應符合采購、交換、拆包、驗收、登記、分類、編目和加工等工藝流程的要求;
3拆包間應鄰近工作人員入口或專設的書刊人口。進書量大者,人口處應設卸貨平臺;
4.6.4 典藏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l當單獨設置時,應位於基本書庫的人口附近;
4.6.8 美工用房北向布置,工作間內應設置給排水設施,或設小洗手間與之毗鄰
6.2.3珍善本書庫、特藏庫,應單獨設置防火分區
6.4.1圖書館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兩個,並應分散設置。
6.4.4超過300座位的報告廳,應獨立設置安全出口,並不得少於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