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註釋的內容非常豐富,可以說是包羅萬象。從詞語、註音的解釋到章節、目的的闡明,從典故來源的解釋到人名、事物的識別系統,從句子閱讀的分析到語法的建議,凡是註釋者認為可能造成閱讀困難或理解困難的地方,都會加以註釋或消解。總的來說,大致有以下內容:
(壹)解釋詞語的含義
詞義是理解意義的基礎。因此,古人普遍開始用字義註釋古籍,解釋字義成為古籍註釋的基礎工作。古籍中的舊註釋解釋詞義不同於字典辭書,必須結合具體的語境,它解釋的是特定語言環境中的詞義,即詞的特定意義或臨時意義。古書舊註釋詞主要有兩種方式,壹是直接釋詞,二是在句義中釋詞。此外,古代註釋在解釋詞義時,也註意同義詞之間的區別。
1,直接釋義的話?
就是直接把原文裏的話拿出來解釋。比如前面的例子,我們引用了《詩經·毛傳》:“巴(zǐ),有鮮明的外貌;(nǐ)呃,好看。”簡媜:“新鮮又好。”都是直接解讀。有時,在古代註釋中,同壹個詞會有不同的解釋。比如《詩經》中“Ti ǐ n”這個詞有兩種解釋,我們上面引用過:毛傳:“Ti ǐ n,絕。”簡媜:“就當是害羞(ti m 4 n),害羞又善良。”這就需要我們根據情況來決定選擇。
2.解讀相聲中的詞語
有時候古代的註釋不是直接註釋壹個詞的意思,而是用壹串註釋壹個句子的意思。比如《詩經》中“人無逸,何為不朽”中的“逸”字,馮相鼠、毛傳並沒有把它拿出來單獨評論,而是用壹串句子來解釋“壹個粗魯的義人,即使身居高位,仍然是黑暗之旅”。“儀”解釋為“禮儀”。
3.區分同義詞
顧準在註釋詞語時,也註意同義詞的辨析。例如
《詩經·大雅·公劉》:“言當時,言當時。”毛傳:“說得坦白,說得難。”孔叔:“坦白說是壹個人自己說,難答是兩個人相對。不聽課文,但散了,話就過去了。
4.註釋虛詞
古代註釋主要註釋實詞,有時也註釋虛詞。例如
《墨子·魯文》:“公敗者自魯南遊至楚,如何始為舟戰之器。”孫詒讓註:“何為尚?”是對虛詞“言”的評論。
(2)古籍註釋除了解釋意思外,往往還會說出句子的大意。
文字的意義取決於文字的意義,文字的意義在故事中是明確的,兩者相輔相成。比如《詩經》中的毛傳:“水是那麽幹凈骯臟,卻是壹趟河。”簡媜:“嵇的妻子,齊的女兒,來嫁給。她的心本來是為了燕宛的人,就叫姬(jí),但是她不擅長,就叫。鈥鈥(qú)鈥(chú),輕聲細語,常察人色而造言,不可躬。”都是小道消息。以下“稀疏”的內容主要以相聲和意義為主。或談文意,如消解“新站不新鮮”;或者說說紙條的意思,比如消解“傳:‘我不能彎腰。’"
古代的註釋,有時相當於上述的翻譯或改寫,有時也是指出或解釋文字的寓意。如《楚辭·離騷》:“日月忽不溺,春秋取其位。”王逸註:“相傳日月常行,忽至春秋,下壹代。說起來容易,時間也容易,人也容易老。”前壹個“顏”字後的註釋是原文的翻譯,後壹個“顏”字後的文字是為了指出詩的意思,幫助讀者加深理解。壹些學者(尤其是宋代學者)在相聲的過程中表達或發展了自己的思想和觀點。我們在閱讀這類古代註釋時要仔細觀察,這裏就不舉例了。
(3)發音
“正字法”就是糾正錯別字。在古籍的抄刻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文字上的錯誤。為了幫助讀者正確理解詞義,古代註釋往往會糾正這些錯誤。比如簡媜的《詩經·李鳳新太》中的“Ti ǐ n”就是正字法的壹個例子。
古代筆記的註音方式很多。早期除了讀if,註音大多是直的。比如我們上面引用的《詩經》中的“zǐ”、“陰本”、“犯規”、“尹吾”,都是采用直接註音法。後來的註音多采用反切註音法,或者是順音和反切相結合。前面的例子《詩經·李風·新泰》是順音和反切的結合,不再舉例。
(D)對該章的分析
古代漢語中章與章的含義與今天不同,“章”大於“章”。例如,雪兒是《論語》的第壹篇,它分為許多章節。而且每壹章都是獨立的,互不關聯的,所以“章”不同於今天的“段”文本結構是文章的組織形式,是文章表達思想的脈絡。因此,古籍的壹些註釋除了解釋詞語和句子之外,還解釋主題,分析文本結構。尤其是東漢時期,章句體例的註釋往往包含了對相聲語境中的文本結構的分析,並且在每壹章之後都有壹個“章旨”來指出該章的主要內容。例如:
孟子遇上梁。國王說:“妳已經走了很長的路,但它會有益於我們的國家嗎?”孟子對他說:“君何必談利?還有仁義。”(《孟子·惠亮·王上》)朱註:“仁者,德之心,愛之理;義,心之制,事之宜。這兩句是壹章的大手指,下面是詳細的說法。”
(五)歷史事實的補充證據
史實的補充證據也是古代筆記的重要內容之壹。補充史實的目的是使人們更清楚、更完整地理解文章內容。如《左傳·Xi公四年》:“王召南去不歸,吾乃問也。”杜預註:“王召是壹個國王的孫子。南巡護衛隊,卷入韓,船拋錨,淹死。周人不敢去,諸侯不知所以問。”孔《英達書》:“古時候說漢濱人用膠船,所以得了水變壞,淹死了。”
(六)註明典故來源
引用是古代人寫文章常用的修辭表達方式。漢代以後的作家普遍喜歡引經據典,尤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註釋這些作品時,需要註明典故來源。李善在註釋唐代梁孝通《文選》時,主要指出了典故的來源和壹些詞語的出處。例如:
?拳擊的忠誠。妳不能列出妳自己。《禮記》孔子說,得了壹個好拳而不失之。鄭?玄說拳之表象為持,文說柱之分解。
“拳之忠,不可列終”是司馬遷《報任安》中的壹句話。李善註“拳”字出自《禮記》(見《禮記》,原文為:“子曰:回報他人,可擇中庸,得善則失拳。”),並引用了鄭玄對該詞的評論。對於“柱”字,引用《說文》的解釋。
(七)解釋地名和事物的制度。
古代文獻反映了古代豐富的社會生活,其中自然有許多關於社會制度、民俗、器物等方面的記載。隨著時間的演進,這壹切都在不斷變化,上壹代的人名和事物的體系,必然會越來越不為後人所熟悉,難以理解。因此,名物系統的解釋成為古籍註釋的內容之壹。例如
《左傳·尹公元》:“我壹聽,就說:‘是。命子帥車二百次伐京。"杜預註:"古人壹車三兵,七十二人步卒。“解說對古代的戰車系統解釋得非常清楚。
《左傳·當官二年》:“漢爵與夢子自言:‘單筆左右。因此,在皇家和後稷。杜註:“居中者不為元帥,居中者必居左。”孔叔曰:“韓傕乃司馬,軍中大將。以夢為理,為禦為中心,分明不在中,非禦為先。若禁軍不在中,則不必雲代禁軍,使知非元帥,其余諸將皆在中,必在左。”
“蔡在左,許在右”:“親戚若在軍中,應在車中,禁軍在左,勇者在右。”
了解古籍所涉及的史實和名物體系,其實是對閱讀古籍更高層次的要求。只是為了掃清寫作的障礙,只能說妳懂古籍。所以古代註釋中比較詳細的部分,往往是補充史實或對名物系統的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