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湖北。
為什麽湖北省的簡稱是“鄂”?
湖北省簡稱為鄂也是與歷史上存在的壹個國家有關,而這個國家或許大多數人都沒有聽說過。
從商朝開始,鄂國就已經存在了,夏周時代,鱷廣泛分布於黃河中下遊及長江流域。壹個以捕鱷為生,且以鱷為圖騰的部落,便以鱷為部落名稱,在商代時構成了鄂國,商朝的國君將黃帝的姞姓子孫封在鄂國,但此時鄂國還在今日的山西境內,國土也十分小,大約僅有此刻的壹個縣那麽大,商朝末年,鄂國國君比較爭氣,官位十分高,和之後的周文王姬昌、九侯並列三公之位,可是之後出了壹件事讓鄂國國君慘遭殺身之禍,商紂王是出了名的昏庸無道,在位期間有兩大嗜好,壹是喜歡戰爭,二是喜歡女人。
商紂王看中了九侯的女兒,想要召九侯的女兒入宮,可是令商紂王沒想到的是九侯的女兒相當有脾氣,明白商紂王的秉性,不願陪商紂王做那些淫亂無恥的勾當,於是紂王大怒,將九侯父女全部殺死,更令人痛恨的是紂王還將九侯剁成了肉醬。鄂國國君看到商紂王如此殘暴不仁,於是就拼死力爭,指責商紂王的昏庸無道,結果也被商紂王殺死,鄂國的勢力被嚴重削減。
之後周武王滅掉了商朝,商紂王也逃到了鹿臺自焚身亡,西周王族繼續分封鄂國國君的後人,結果沒想到鄂國此時已經是日落西山,沒過多少年就被強大的晉國吞並了,鄂國的後裔被逼的沒辦法,只好又遷到了河南南陽地區,在此重新建國,鄂國國民本來想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可是沒想到南方的楚國又對其虎視眈眈,鄂國後裔率領部落繼續逃亡,壹向逃到了湖北,在此定居。
結果在公元前的879年,楚王滅掉了鄂國,又分封自我的兒子為鄂王,之後熊渠病死,鄂王熊紅即位,仍然以鄂國的國都為都城,春秋戰國時期,能夠說鄂國壹向存在,直到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秦始皇26年,秦朝將楚國滅掉,鄂國也隨之被滅,秦始皇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將原先的鄂國變成鄂縣,而之後鄂變成了湖北的代名詞,壹向流傳到今日。
湖北也被稱為荊楚大地,荊州以往是古代九州之壹,同時也是楚國的國都。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荊州的地位慢慢的下降了,此刻的荊州只是湖北的壹個地級市,所以湖北不能夠簡稱荊或者簡稱楚。
很多人第壹眼看到這個“鄂”字,會想到鱷魚的“鱷”,這兩個字長得很像。其實在古代,這兩個字就是通假字,它的意思就是鱷魚。
在遠古時代,大概4000多年以前,長江、黃河流域分布著很多的鱷魚。這種鱷魚在古籍裏的名字叫“鼉(tuo2)”,鼉就是今日的揚子鱷,已經屬於瀕危保護動物了,但在4000年前是很多的。當時黃河流域的壹個部落就以捕鼉為生,他們的圖騰就是鼉,他們的部落名字叫噩。
這些字長得很像,因為在古代,鼉、噩、鱷、鄂都是通假字,意思都是鱷魚。所以之後這個部族建立了壹個自我的小國,就叫鄂國。這是鄂國第壹次出現。
湖北古代歷史:
夏王朝時期,夏文化的影響已經到達江漢地區。商朝建立後,湖北即納入商的版圖。
西周時期,湖北境內已出現諸多小國,春秋戰國時期,南方諸國逐漸統壹於楚。
秦始皇統壹中國(前221年)後,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湖北大部屬南郡,西北、北、西南各壹部分屬漢中郡、南陽郡、長沙郡、黔中郡和九江郡,並置若幹縣。
西漢(前206—25年)時期,湖北大部屬荊州刺史部。東漢(25—220年)時期,沿置南郡、南陽郡、江夏郡以及漢中郡、廬江郡等。
三國(220—280年)時期,魏、蜀、吳爭奪荊州,後魏、吳分置江夏郡、武昌郡、南郡、宜都郡、建平郡、武陵郡、長沙郡、襄陽郡、南陽郡、南鄉郡、義陽郡、魏興郡、新城郡、上庸郡等。
兩晉(265—420年)時期,湖北大部仍屬荊州之江夏、襄陽、南郡、建平、宜都、義陽、南鄉、南陽、上庸、新城以及南平、長沙、天門、武陵、魏興等郡,開始僑置州、郡、縣。
南北朝(420—589年)時期,湖北主要屬南朝範圍,仍設州、郡、縣,僑置州、郡、縣增多,變更頻繁,建制紊亂。
隋朝(581—618年)統壹全國後,先撤銷僑置州、郡、縣,隋大業三年(607年)又行恢復。今湖北除西北部分和東部壹隅外,絕大部分屬荊州,統領南郡、夷陵郡、竟陵郡、沔陽郡、清江郡、襄陽郡、舂陵郡、漢江郡、安陸郡、永安郡、江夏郡等。開皇九年(589年),江夏郡曾壹度改稱鄂州,治江夏,之後鄂州又成為治所。今湖北簡稱鄂即源於此。唐代(618—907年)初,全國分為十道,後增至十五道。湖北西部為山南東道,東部為淮南道,東南部為江南西道,西南部為黔中道。改江夏治鄂州,並改京山、富水置郢州,另有襄州、隨州、均州、房州、峽州、復州、全州和蘄州、安州、黃州以及沔州等十五州。後設山南東道節度使、荊南節度使、武昌節度使,分領各州。
五代十國時期(907—960年),湖北境內的襄、均、房、隨、郢、復、安七州壹向屬於五代,黃、蘄、鄂三州初屬吳,後屬南唐;黃、蘄二州復又歸後周。江陵地區的南平國(924—963年)建都江陵,據荊、歸、峽三州;施州屬蜀。
宋代(960—1279年)在湖北中部設荊湖北路(湖北之名始此),有鄂、復、峽、歸諸州和江陵府、德安府以及荊門軍、漢陽軍等(轄縣33個),占湖北大部分地區;北部設京西南路,有隨、金、房、均、郢諸州和襄陽府以及光化軍等(轄縣19個);東部約以長江為界,北部屬淮南西路,有蘄、黃二州(轄縣5個),南部屬江西南路,為興國軍(轄縣3個);西部的施州屬夔州路;鄂西南為羈縻州。
元代(1279—1368年)在全國設3個中書省、11個行中書省。今湖北境內,長江以南屬湖廣行省(治江夏,今武漢市武昌),有武昌路、興國路、漢陽府與歸州;長江以北屬河南行省,有襄陽路、黃州路、蘄州路、中興路、峽州路和安陸府、沔陽府及荊門州;西北部壹隅屬陜西行省,西部夔州路、羈縻州屬四川行省。
明代(1368—1644年)初,湖北屬湖廣行省。後全國分為十三個布政使司。今湖北全境基本屬於湖廣布政使司(治江夏,今武漢市武昌區),有武昌府、漢陽府、黃州府、承天府、德安府、荊州府、襄陽府、鄖陽府。
清代(1644—1911年)初仍沿用明制。至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分治,大體以洞庭湖為界,南為湖南布政使司;北為湖北布政使司,定為湖北省,省會武昌。是為湖北省建省之始,省名從此確立並沿用至今。湖北領武昌、漢陽、黃州、安陸、德安、荊州、襄陽、鄖陽等8府,湖北省行政區域之概貌已經基本構成。至清末,湖北省***領10府,***60縣、6散州、1散廳。